街道选举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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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选举工作指导意见
为做好我区人大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共市区委(转发中共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通知》委〔〕90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

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把群众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意义重大。

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事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事关地方国家基层政权的巩固。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加强我区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大力实施“东兴都市、西强工业,城乡统筹、两翼齐飞”战略,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建设美好打下坚实的基础。

都要由党委统一领导,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要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保证换届选举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

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市实施选举法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方配合的原则,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办。

根据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区选举委员会的批准,设立湾街道选举指导办公室,谭正萱任主任,冉副主任,为成员。

选举指导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选举办公室主任由任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选举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宣传组、组织联络组、
资格审查信访接待组和后勤保障组,街道党工委和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统筹负责选区划分、分配应选代表名额、选民登记、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确定并公布选举结果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选民依法参选提供服务,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三、选举工作的时间、方法、步骤
区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年10月25日开始至年12月28日前完成,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选举日为年12月28日(星期三)此次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年9月至年10月底)
1.成立地区选举工作指导办公室及其工作机构。

2.讨论地区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召开地区选举工作指导办公室工作会。

3.传达市、区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地区选举工作动员及培训会。

布置地区选举工作。

4.分配给我地区的代表名额为18名。

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

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5名。

5.便于选民监督代表,选区的划分。

选区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

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的原则进行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个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选区划分见附件1
6.成立工作办公室。

各选区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办公室人员及联络员名单于11月5日前报选举指导办公室审批。

各选区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

各选区建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7.摸清底数。

做好清理核对各选区选民名单工作。

出所务必于11月10日前完成户口核对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8.搞好宣传动员。

各社会单位、各社区要把宣传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通过宣传,使广大选民受到一次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提高认识,踊跃参加选举。

二)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年11月5日至12月8日)
并进行岗位培训,培训登记员。

街道选举指导办公室按照区下发的关于选民
资格审查和选民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每个选区都要确定选民登记员。

使其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等具体业务。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选民登记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凡年12月28日(含28日)前年满18周岁的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进行选民登记,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

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办法,可在上次选举的选民登记册的基础上进行清理、核实并采取“六增六减”方法进行登记。

选民登记必须做到不错、不漏、不重。

达到三不”即不漏、不重、不错。

核对选民名单。

各选区对选民登记进行检查核对。

核对中要严把“五关”即国籍关、政策关、出入关。

通过核对。

写出选民榜,公民选民名单。

年12月8日经反复核对名单后。

按选区或选民小组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时间和地点。

如发现有漏登、重登、错登的情况,公布选民榜。

选民名单公布后。

或有新的变化,应及时进行补正,并在选举日的2日前(年12月26日前)公布选民补正榜。

将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对申诉的处理。

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意见可以向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区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

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前(年12月23日前)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区人民法院将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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