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直补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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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直补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
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07]246号
【发布部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17
【实施日期】2007.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直补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7〕2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最近省委省政府进一步部署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求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和“一折通”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一折通”工作,打造一条安全、高效的涉农直补资金“绿色通道”,现结合我州实际,对“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农业直接补贴是政府将财政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或直接让农民受益的一种补贴方式,包括综合补贴和专项补贴。

综合补贴是指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及对农民收入损失进行补偿而给予的财政直接转移支付,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和生产资料增支
综合补贴。

专项补贴是指与农民特定的生产行为相挂钩,为引导农民生产行为而给予的财政直接转移支付。

主要包括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补贴、农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贴、农民培训补助等具有专门用途的补贴。

二、农业直接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管理,各县市政府财政部门要及时到委托金融机构开设“财政惠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专人专账管理,由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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