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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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锦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17
【实施日期】2011.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优胜单位先进
单位和优秀个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公部门和中省直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文工作细则》、《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理工作程序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了公文处理百分竞赛活动,推进了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证了政府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
依据公文处理百分竞赛年终综合评比结果,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对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凌海市政府办公室等16个单位为“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优胜单位”称号;授予义县政府办公室等38个单位为“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刚等25名同志为“全市行政
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优秀个人”称号;授予张晓娜等46名同志为“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创造新的成绩。
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增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为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附件1:
2010年度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一、优胜单位(16个)
凌海市政府办公室
黑山县政府办公室
凌河区政府办公室
松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市财政局办公室
市林业局办公室
市交通局办公室
市法制办秘书处
市农机局办公室
市经信委办公室
市公用局办公室市审计局办公室市国资委办公室市卫生局办公室市质监局办公室市国税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