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手续如何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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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续如何申请办理
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应当由谁提出申请申请⼈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
根据登记对当事⼈利害关系影响的不同,《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登记申请⼈做出了不同规定。
⾸先,申请股权出质设⽴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和质权⼈共同提出。
理由是,在设⽴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上出质双⽅的利益是⼀致的,为了维护双⽅的利益,《办法》规定应当由出质⼈和质权⼈共同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或者质权⼈单⽅提出。
主要考虑是,撤销登记通常只符合⼀⽅的利益,不符合另⼀⽅的利益,让双⽅相互配合共同申请不现实。
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私法⾃治原则,每个民事主体都是⾃⾝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实践者,都有处分⾃⼰权利并对之负责的⾃由。
股权出质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由意思表⽰、形成民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为。
因此,登记机关不得对股权出质当事⼈的权利⾏使加以⼲涉和限制,相应地,出质当事⼈就应当对其⾏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