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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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张鲁
性别

出生年月
1975.09
民族
回族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文化程度
大学
职务、职称
市人大常委、禹村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工作单位
禹镇人民政府
拟授奖励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简要事迹
一、政治坚定,旗帜鲜明
本人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努力促进各民族大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努力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二、勤奋工作,成绩突出
在工作中,本人积极为各民族群众服好务,带好头,在分工的计划生育、综治、政法、政府法制、安全、信访、民族宗教、民政、平安协会和沈村管区等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为发展少数民族村的各项事业献力献策。2010年度,为山东东村争取资金,帮助其改善办公条件和水利设施;为沈东村打深井一眼,提高了抗旱能力,方便了群众农田灌溉;积极推进回族村的清真寺建设,指导寺管会科学管理,方便了回族弟兄进行宗教活动。
由于本人工作突出,2005年、2006年、2007年被新泰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新泰建设先进个人”,2008年被泰安市人事局、民宗局表彰为“全市民族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被泰安市综治委表彰为“泰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008年被泰安市委表彰为“泰安市优秀共产党员”。
岁月悠悠,弹指一挥间,我为禹村镇的民族团结工作已经奋斗了十六年,这将是我宝贵的人生财富,今后我将加倍努力,使禹村镇的民族团结工作更上一层楼。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申报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核机关
意见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审批机关
意见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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