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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府办发[2010]83号
【发布部门】安顺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28
【实施日期】2010.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
动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8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有效规范我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改善我市交通营运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环保城市,提升全市交通形象,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府发 [2010]5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府办发电[2010]49号)等有关文件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通过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解决当前交通运输领域突出的非法营运行为问题,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交通运输秩序,推动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净化道路(水路)交通环境,规范交通营运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水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通过“打非”专项行动,打掉一批非法经营的车站(场),查处一批非法营运车(船),整改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惩处一批违法违规人员,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打击重点:
(一)道路交通
1、严厉打击、取缔一批非法营运车站(场)。
2、严格查处无营运资质车辆进行营运的行为。
3、严格查处营运车辆驾驶人未持有从业资格证的行为。
4、严格查处营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人货混装的行为。
5、严格查处营运车辆驾驶人驾驶“带病”车辆的行为。
6、严格查处城市公交车辆抢客、甩客、拒载和车辆“带病”非法违法的行为。
7、严格查处校车超员、超载和“带病”行驶的行为和非校车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行为。
8、严格查处“摩的”、农用车非法载客及人畜混装的行为。
9、严格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二)水路交通
10、严格查处无营运资质船舶进行营运的行为。
11、严格查处营运船舶船员未持有适任证的行为。
12、严格查处运输船舶超员、人货混装、人畜混装的行为。
13、严格查处运输船舶大风、大雨、大雾冒险航行的行为。
14、严格查处运输船舶驾驶人驾驶“带病”船舶的行为。
15、严格查处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市“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