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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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源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8.10
•【字号】济政〔2018〕23号
•【施行日期】2018.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济政〔2018〕23号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济源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10日
济源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切实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助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全省金融工作会精神,坚持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大力度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二、主要目标
实施“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梯度推进战略,通过系统性服务和配套政策支持,增强企业对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全市企业做大规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融资能力,促进更多企业挂牌、上市,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通过3年(2018-2020年)努力,新增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以上,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30-40家,动态培育拟上市后备企业40家以上,同时新增股份公司30-40家。

三、实现路径
(一)完善机制、政企联动。

健全完善“市、镇、企”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发挥优势互补、政策叠加效果。

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及中介机构主体意识,发挥政府引导、服务和保障作用,实现市
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有机结合,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二)培育为先、市场对接。

强化基础培育,将产业发展与上市培育相结合,以股改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规范性和现代性。

由企业根据不同发展阶段,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资本市场,有效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实现提升发展。

(三)规范先行、服务实体。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严格遵循法治原则,把依法合规作为企业上市立身之本、发展之源,防止利用资本市场脱实向虚,坚决遏制借资本运作之名行违法乱纪之实。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上市后备资源。

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思路,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面调查,以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者现代服务业企业为主,根据上市挂牌条件,推荐上市后备企业(以下简称后备企业)。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的后备企业由市金融办审核把关,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由市金融办统一发布。

2018-2020年,全市持续保持40家以上后备企业,其中,虎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川产业集聚区各6家以上,玉泉、轵城、梨林、思礼、承留各4家以上,其它镇和街道各1家以上。

(二)有序推动企业规范股改。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后备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在主办券商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指导下,积极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股改和上市挂牌方案,有序推动后备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培育一批优质规范的上市挂牌主体。

同时,各相关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直通式、定制式办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以及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减低企业改制成
本。

2018-2020年,全市新增以上市挂牌为目的的股份公司30-40家。

(三)分类推进企业上市挂牌。

坚持境内和境外上市、直接和间接上市、上市和挂牌并重。

对主业突出、盈利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争取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对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争取在新三板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境外上市,努力使上市挂牌企业行业分布更广泛、产业结构更合理、目标市场更全面。

2018-2020年,市新增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10家以上,新增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30-40家。

(四)拓展直接融资功能。

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通过增发、公司债、绿色债、双创债等募集资金,增强资本实力,做优做强主业。

加大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力度,协调解决募投项目落实过程中的规划用地环评等问题,落实好上市、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投资本地有关政策。

引导上市公司持续增加科研投入,鼓励上市公司设立企业研发机构,推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带动区域技术创新。

(五)着力支持企业并购。

一是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国内优质资源的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能力。

发挥上市公司“以大带小”作用,推动产业集聚提升,实现打造一个大企业、带动一个产业链的目标;二是鼓励各类并购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企业并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上市公司开展并购提供融资支持;三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兼并重组低效和经营困难企业,以资本、产业优势盘活存量有效资产。

(六)发挥上市公司带动作用。

强化上市公司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利用资本优势,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积极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

发挥上市公司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基石作用,支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固本强基、提升发展,稳步扩大
募投项目有效投入和提质增效。

二是积极引导“上市公司+私募股权投资(PE)”产融发展模式,围绕主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开展产业整合。

三是支持上市公司成为区域技术创新中心。

引导上市公司持续增加科研投入。

鼓励通过股权、期权等制度设计,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

优先支持上市公司设立企业研发机构,在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产业发展技术优势。

(七)深化上市服务平台建设。

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建设以境内外知名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核心的专业化队伍。

发挥中原证券本土证券中介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协同国泰君安、方正证券、国都证券等域内券商,组建股改上市服务专家团队,深入开展对接资本市场服务工作。

建立中介机构执业业绩信用档案,采取信用评估和应用,提升中介机构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逐步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等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全力满足企业股改和上市挂牌需求。

(八)营造上市挂牌良好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主动服务,努力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挥已上市挂牌企业的示范效应,实行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优先向后备企业倾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资本市场专题培训,提升我市领导干部对资本市场认识,帮助企业家明确上市意识,树立上市目标,坚定上市信心。

帮助企业培养和引进熟悉证券市场、擅长资本运作、精通金融业务的人才,为推进上市挂牌工作提供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济源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调整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济源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牵头职责,负责协调推进上市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分
工,指导推进各自主管行业的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

(二)加强政策扶持。

坚持引导和扶持并重,及时调整完善推进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政策措施,努力为企业挂牌上市构建良好的发展平台,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过程和已挂牌上市企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认真落实《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济政〔2007〕37号)及《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15〕93号)文件,对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的,按照200万元标准,分阶段进行奖补。

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按照10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

鼓励企业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按照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企业,按照5万元标准奖补。

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稳步推进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对规模以上企业(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按照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

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企业在股改过程中的产权界定、权证过户、股权调整等问题,缩短股改时间和降低股改成本,确保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企业在股改、上市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企业在股改过程中产权界定、权证过户、股权调整等问题,缩短股改时间和降低股改成本,确保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三)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上市企业的示范作用和转型升级“领头羊”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咨询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以典型案例激励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步伐。

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企业股改上市的重要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企业股改上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济源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人员名单
济源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人员名单组长:石迎军(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惠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拴根(副市长)
俞益民(副市长)
成员:常泽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汤继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军华(市科技局局长)
赵金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王利民(市财政局局长)
张大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多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亚洲(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万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军玲(市农牧局局长)
卢向阳(市商务局局长)
孔庆功(市审计局局长)
酒序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稳柱(市统计局局长)
李振(国家税务总局济源市税务局局长)
高潮(中国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行长)
朱南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办事处主任)
王四战(虎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尹晖(玉川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
牛东红(济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新源(天坛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先军(沁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开颜(北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寒冬(玉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奎明(克井镇政府镇长)
许拥军(五龙口镇政府镇长)
于晓波(梨林镇政府镇长)
葛峻峰(轵城镇政府镇长)
杜中联(承留镇政府镇长)
王森(思礼镇政府镇长)
李涛(坡头镇政府镇长)
冯璐(大峪镇政府镇长)
刘涛(王屋镇政府镇长)
代永利(邵原镇政府镇长)
李立峰(下冶镇政府镇长)
张斌(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由常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1.市金融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牵头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总结分析上报全市上市工作情况;制定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企业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
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等中介机构联系和沟通,并对证券中介机构在我市的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及相关项目的支持。

3.市科技局:负责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工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力度,研究提出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政策建议,协调落实企业和项目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推动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每年筛选推荐一批优质企业纳入市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并予以重点扶持,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支持。

5.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府出台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资金;研究提出加快国有企业上市再融资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出具对拟上市企业地方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的批复及相关文件。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拟上市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制度,及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合法用工的证明文件。

7.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房产等方面的审核许可文件、证照办理等相关扶持政策。

研究提出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与企业上市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8.市环境保护局:研究提出拟上市公司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环保审批工作。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建设方面的审核许可文
件、证照办理等相关扶持政策。

10.市农牧局:负责推动农业企业上市工作,加大对各类农业企业上市的培育力度,协调落实上市企业和项目的相关支持政策。

11.市商务局:负责推动商业流通企业上市工作,加大对各类商贸流通企业上市的培育力度,协调落实上市企业和项目的相关支持政策。

12.市工商局:研究提出完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措施意见;提供上市资源储备库基础数据;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13.市统计局:及时提供、更新企业相关数据,做好全市拟上市和上市企业的数据统计工作。

14.国家税务总局济源市税务局:负责协调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

15.人行济源市中心支行: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银行融资、外汇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及时出具企业征信情况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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