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措施及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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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中学关于加强校园
安全工作措施及领导机构
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对全体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处置安全事故,力争把安全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妥善处理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通报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助调查处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俊宏
副组长:吕文场
成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级长、班主任、值日老师、任课教师
四、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相关工作。
2、行政干部、值班人员、班主任、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
3、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4、全体师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参加相关应急工作。
5、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保护、撤离、抢救学生。
6、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
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应急措施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平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
2、校长室做好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职工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行政值日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岗位,有事外出必须向校领导请假,由校领导安排其他行政人员代为履行工作职责。
4、保安人员必须全天候在校门前值班巡查,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5、政教处要经常性地对学校保安人员进行教育、通报安全情况,严格执行进出校门的规定和保安夜间巡逻制度。
6、总务处要加强对宿舍管理人员的考勤,防止脱岗,坚持学生在,管理人员必须在。
7、政教处、总务处要针对容易出现踩踏事故的场所,重点防范。
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8、总务处要确保训练场地、各类体育教学设施、体育器械等设备符合国家规定,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定期检修更新。
9、学校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要有保证学生安全的方案,学生外出要事前进行安全教育。
10、教学实验中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危险物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验收,专库保管,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保管室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
11、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照明设备正常。
12、教学实验、实训场所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上墙。
13、教务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师生进行教学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教学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14、校医室应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
(二)、应急响应过程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人员、教师、职工、保安、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校长。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如发生有校外人员参与的暴力事件,要立刻拨打110电话报警。
行政值日人员、保安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处理。
学校根据事故有关情况作出是否上报县教育局。
1、发生在课堂上的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任课教师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2)、根据学生伤害程度及时进行现场处置,不能处理的送学校医务室。
并立即向班主任、教务科、学生科等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校医的建议由学校派车送医院或报告120急救中心。
(3)、等情况基本稳定以后,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联系,通知学生家长到医院。
(4)、主管部门负责人了解现场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
2、发生学生踩踏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发生学生踩踏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人员、教师、职工、临时工、学生)应首先制止踩踏行为,并检查学生受伤情况。
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同时向校长报告并请来离校最近医生。
(2)、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并拨打120电话。
(3)、在急救车到达前,医生负责受伤学生救护。
(4)、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5)、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因学生课间活动或同学间矛盾纠纷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人员、教师、职工、临时工、学生)应首先控制事态的发展,将矛盾双方掌控后,立即告知班主任或学生科,进行调解和处理。
如果有学生受伤,处理办法同上。
4、发生外来人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1)、如果伤害正在发生时,在场人员(包括行政人员、教师、职工、临时工、)应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要求其余学生迅速回避到教室或宿舍,关好门窗,不得围观。
(2)报告校领导。
(3)、如果凶手已逃走,学生已受重伤,在场行政干部、教师要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4)、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记住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车牌号等标志(5)、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
(6)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说明事故的情况和学生被送往医院的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5、火灾出现时,行政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师生有序撤离,及时拨打119 ,视情况上报校领导和县教育局,并组织师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灭火。
(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