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漫长的告别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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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漫长的辞别读书笔记?漫长的辞别?是雷蒙德钱德勒最重要的一本小说,它是钱德勒风格的集大成者。

雷蒙德钱德勒是美国著名的推理小说家,以创作冷酷而又有文学味的硬派侦探小说著称。

侦探小说漫长的辞别读书笔记作为一个“居然没有读过钱德勒的小说的读者〞,我得经历一个从封面到封底的,认识钱德勒的过程。

腰封上有冗长的推荐语,我的目光经过那些字体大小不一的字句,然后把它扔进了垃圾筒:那些吵闹声终于在垃圾筒里慢慢小下去了。

然后是折向外的勒口,有一桢大概是雷蒙德钱德勒的照片,像是个好莱坞老电影中的人物,戴着眼镜,说实在话,更像个律师,不像个私家侦探,或酗酒者。

再然后是阿城的序了,他把这个序写得正儿八经,象是拖长了点的文学辞典条目,只有最后一句话是评论:“钱德勒因自己的小说而不死。

〞这到底是一句庄严的陈词滥调呢?还是一句偷懒的陈词滥调?当然停留在这个地方意义不大。

还是开始真正的钱德勒吧,虽然经过翻译。

越是地位崇高的侦探小说家通常说来他们有一种超类型的能力,使通俗小说具备艺术的气质与力量的,越是不那么着急让谋杀登场。

读了好几十页,一直是私人侦探菲利浦马洛认识一个叫特里伦诺克斯的人的过程。

这种友情有那么
一点儿缺乏逻辑,想想吧,把一个醉汉扛回家,隔三差五和他喝一种叫螺丝起子的酒,后来在他犯了事的时候,大老远开车把他送出了国境。

菲利浦马洛不见得是个活雷锋,他只不过比一个传统的侦探更善感一些,不仅仅爱用推理,还爱用比喻:因为这是一本第一人称写成的书,许多钱德勒写出来的比喻,都被归进马洛的感受里。

作为一个第一次读钱德载的读者,我被这些比喻困住了一会儿。

这些比喻都很好。

比方说“我跟着他出来,关上门,关得很轻很轻,活像屋里刚死了人。

〞比方说“|他说话充满了标点,象一本厚小说。

〞但这些比喻对于一本侦探小说来说,显而易见太文艺了,它们让节奏变慢,让书变长,让凶手是谁不那么重要,让人物与写人物的作者,变得更重要。

仅只是这些比喻,或者说更文学化的写作方法,当然不是充分的钱德勒。

但它们让人安静下来,试图从内心跟踪人物,而不停留在事发现场以及血迹追踪。

而且这个人物的内心不是为案件的逻辑提供前提的,内心就是内心,就是对内心与产生这种内心的世界的反省。

于是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很难再用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方式来看?漫长的辞别?了,它更接近?了不起的盖茨比?,只是更照顾一个普通读者的胃口,把情节与道理都写得更清楚。

私人侦探马洛认识了一个朋友,接着卷进了这个朋友的往事与今事。

他发现最美的女人是谋杀犯,赌场流氓在某个
时候成了肝胆相照的朋友,亿万富翁总是不爱自己的女儿,死去的人最后复活了一切都是俗套。

不是吗?但是我非常敬佩,钱德勒居然能够把开篇的悬念作为悬念来解决,那就是,马洛与特里,为什么那样倾盖相交地成了朋友。

因为特里是个彬彬有礼的人,即或他烂醉如泥。

马洛相信他不曾杀人,因为他的“好风范,好品格〞,但是他也终于最后为他盖棺定论:“你有标准,全力以赴,但都是私人方面,无关乎任何伦理或顾忌。

因为你天性好,所以是好人。

可是你跟正直的人在一起,或者跟暴徒流氓为伍,同样快乐只要那些流氓英语流利,餐桌礼仪说得过去就行了。

〞“你是一个道德上的失败主义者。


之所以把这个长句引用出来,是因为这真是个沉痛的辞别。

菲利浦马洛不是福尔摩斯,没有一个华生这样的朋友。

书中所有的男人都没有成为他的朋友。

他曾经爱上一个最美的女人,因为她不仅美,而且那样温存,那样怀旧。

他也曾经和另一个女人上床,因为她在一个坏世界中大体还当一个好女人。

但是他不是富翁的朋友,也不是警察的朋友,甚至也不是小说家的朋友。

在这个“组织犯罪只是万能的美元肮脏的一面罢了〞的世界里,他是个道德上的理想主义者,他是个卑微的私家侦探,他认一个潦倒的醉鬼作朋友,但是终于也辞别。

螺丝起子是这么一种酒:一半金酒加一半罗丝牌青柠汁,
不加别的。

在酒吧刚刚开门的时候,桌椅整洁,空气清新,马洛与特里来上一杯,他们有过和谐美好的时光。

但是那时候,他们相交甚浅。

一次辞别,是多一点认识,也是多一点死亡。

雷蒙德钱德勒,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是不能不热情的,但又不能不冷淡,愤世,以及孤独。

现在,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在一个说来短暂的时间里,经历了一次漫长的辞别。

一个好作品,是一个洗刷的过程,对于读者如此,对于作者也许也如此。

在金钱世界里,很少有人能逃脱物质诱惑商品是很美的,比方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

但钱德勒居然越写越干净,与一切,说辞别,让“批判性〞越来越锋利,越来越强烈,这是要有强大的内心力量的。

读这个1953年的小说,开始会觉得人物与笔法有些做作,像是看一部老电影,但看进去了,它不再是一部旧小说,而是新得像我刚刚失去的这个夜晚一样。

侦探小说漫长的辞别读书笔记钱德勒的简历听起来就很硬汉,而且传奇得销魂:想当自由撰稿人未果,做国家公务员失败,参加过一战,在石油公司里从财务做到高层,结果因为酗酒被开除。

一般人的人生大概到这里为止了,接着只能潦倒地上?新老娘舅?或者?阿庆讲故事?节目这两档节目是上海地区市民阶层会看的谈话性节目,多以家长里短为主。

其实他也够格有种和年长自己十八岁的前女模特结婚,还被人家噱骗说自己只比她小八岁。

但是钱德勒挺过来了,因为他终于成功获得了之前半生曾经试图想要获得但是却惨淡收场的一个职业:作家。

然后这个酗酒的男人就红了。

他的作品被屡次搬上荧幕:因为他的故事就像猪肉卷适合加菲猫一样适合大荧幕。

他还和比利怀尔德创作了?双重赔偿?,我的某个朋友把这个电影视作影史上的里程碑,她的口味大约和许多的好莱坞影业人士以及观众差不多并且以此证明了她们确实都是正常人,因为这个故事受到了几乎没有争议的赞扬。

然后他就继续一边喝酒一边创作,最后他死了。

据说“他凄凉的葬礼只来了十七个人〞,我们却要说:还好啦。

十七个人已经不算少了,对于一个并不那么喜欢普通人类的普通人来说。

?漫长的辞别?不是一本新书,它是新星引进钱德勒系列的第一本,恐怕也是噱头最大的一本。

书腰上,村上春树信誓旦旦地在那儿保证:他读过十几遍这本故事。

而据说曾经被钱德勒疑心过生殖器有问题的比利怀尔德也说:每一页都有闪电。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只能对你说:你可能喜欢这本书,可能不喜欢这本书,我们无法全然保证你的阅读趣味性,但是假设你是一个喜欢那些被很酷的男人在很酷的环境下用很酷的口吻说出很酷的词的很酷的桥段的爱好者,那么你会喜欢他和他的书。

再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钱德勒是装逼犯中的王者这不是一句贬语。

所谓装逼好坏不同,大家各显神通。

当安妮宝
贝还沉迷于假装不经意地在文章里兜售她其实并不算高档的审美情趣而被她曾经的小读者们指着那些“青草香的Kenzo〞“我只用Red Earth〞而嘲笑得一天世界的时候,钱德勒就已经毫无违和感地用看起来半生潦倒一事无成的马洛探长,完成了他的文化输出:这个赚不了大钱,邋遢又坏脾气的中年男人,特长是说警察的坏话、用烟蒂塞满烟灰缸,不停的喝酒,还有用他一贯的漫不经心艳遇各种各样奇妙的金发女郎、黑发女郎、红发女郎。

钱德勒是成功的,因为他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确然亲身参与的上流社会光景为他的装逼带来了底气。

?漫长的辞别?有最俗气的元素:突然失踪的神秘毁容美男、生活糜烂的富家美女,无能为力的警察,还有会在酒吧里来一杯螺丝起子喝喝、即使被揍也很硬汉又很酷的中年侦探。

但是马洛硬拗着造型讲出来的那一句句话,水准看起来远不是一个也属于劳动人民范畴的普通侦探,反而,更像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有着亨佛莱鲍嘉面孔的诗人。

他说:“目送出租车消失。

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

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

我的胃里好似沉着一块重重的铅。

法国人有一句话形容那种感觉。

那些杂种们对任何事都有个说法,而且永远是对的。

辞别就是死亡一点点。


如果用这样的句子改头换面给一位重度文艺女青年写
情书,恐怕你不用请她喝一杯螺丝起子就能直接把她骗到手。

而钱德勒的好处是,他精准的描写和平淡的叙事方式又不会让你觉得一切太矫揉造作。

他所编织的一切正是好莱坞黄金年代给大家的一切,也是让众多已经脱离安妮宝贝创造的二级城市少女梦想的读者们所追求的更美好的意淫画面,并且恰到好处地以行文的质朴刚健又粗暴的男性作者风味来让这一切更为粗粝和犀利。

真正的生活其实更为庸常和琐碎,甚至是猥琐,所以会毫不犹豫地把巨额探侦费用很酷地退回去,然后在充满烟酒味的旧公寓沙发里默默点燃香烟。

不知道到底在想什么心事的、永恒拗着造型的马洛的故事只能是一种装逼的狂想:比方每个故事里都能吸引不同阶层不同样貌但是腿都很长的美丽女性。

对于我这样的普通作者来说,这就是马洛和钱德勒能够给我的一切。

并不具有强烈的侦探小说的推理性。

要在硬汉派侦探小说作品里寻找这一类刺激,那还不如去找本金田一或者漫画版柯南。

但是这一类的类型小说总是以情致动人,只是心平气和作为一本通俗小说来阅读,可以看到一个不算讨厌的故事,看到一个玩愤世嫉俗不过也不至于讨厌的很多人甚至是超迷恋的主角,甚至是不期而遇的文学性。

还有很多从他的角度娓娓道来的许多让自己灵魂都哆嗦一下觉得“这就是嗲的化身!〞的句子比方“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没
法活。

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又比方“世上总有正义吧?明天再说。

〞还能为自己不健康的嗜好找很酷的借口:一半金酒加一半罗丝牌青柠汁,除了很多很多根香烟之外,什么都不加。

侦探小说漫长的辞别读书笔记这本小说是钱德勒在照顾病中的妻子同时,在她身边写完的,直到一九五四年妻子去世。

而他那么是在之后的一九五九年病逝,只相隔了五年。

钱德勒一直深爱着妻子,一个比他大十八岁的女人,与他共同生活了三十年又十个月零两天。

所以?漫长的辞别?这本书里,总弥漫着一丝伤感和离别的气息。

如同主角之一的伦诺克斯,身上与生俱来的忧郁和优雅,让人感受到他内心深处的一些无法抹去的伤痛,以及掩藏在那张破损的,苍白的脸之下的炙热情感。

在他颠沛流离的一生中,经历的幸福与痛苦,也犹如跨越在光明与黑暗两个世界之间。

另一主角马洛,一位私人侦探,身份普通,也不具有如伦诺克斯般那种迷一般的气质,却被他所吸引,从偶然的邂逅,进而卷入到一桩谋杀案中,甚至不顾生命的危险,试图揭开事件原来的面目。

马洛或许是个善良的人,但揭开这个真相,与其说是为了伦诺克斯这个朋友,不如说是他所坚守的世界里,他需要跟一些东西和一些事辞别,而这个漫长的过程里,他需要揭开这片迷雾。

作者所塑造了马洛,这位推动整个事件与故事开展的主要人物,同时塑造了一个结构清晰的世界,通过无数的细节与场景,这个世界越发完整和细致入微。

有时,似乎都可以嗅到马洛办公室中墙面上的灰尘味道,或是作家罗杰豪宅门前的青草气息。

然而,由于主角马洛的人格中混合了太多具有冲突的特性,因而很难让人随着故事的推进对即将到来的情节做出预测和判断。

如果非要说马洛是多重人格,我想亦不为过。

小说中精彩的局部很多,但整体的行进却显得平静沉着,出场人物都带着各自的故事,从只言片语中可以看到他或她们心中的贪婪,冷酷,沉沦,渴望,颓废,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缺陷,没有一个完整的人。

虽然是推理小说,但一直读下去却不会有太多想要推理的欲望,反而是想要随着这些人,看到他们随之会产生什么样的交集,会发生什么未知的境遇。

小说中许多场景都充满了画面感,如同一部深沉的电影,在结局反转处,作为观众的我,更多的是感到一种获得释放的解脱,而非超出预想的惊叹。

在看完这本小说之后的一段时间,偶尔会回想起书中的人,想起马洛的家和房间里的家居摆设,想起伦诺克斯那张阴暗而苍白的脸,墨西哥的炽热阳光和事件发生时的破旧旅馆,故事虽然已经结束,小说里的人却像是依然生活在那个空间之中。

想起小说结束时,马洛与伦诺克斯说的那段话。

“特里,你打动过我。

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的喝几杯酒。

好时光一去不复返。

回头见,Amigo。

我不跟你辞别。

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

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人生之中会有许多辞别的时候,有些简单,有些深刻,有时会在辞别许久之后才能领悟这种辞别的意义。

辞别一个人,一件事,一种生活或一个习惯,都是我们要究其一生学习的事。

有些时候,是我们要主动去辞别,以一种转身的姿态离开,有时候我们是被动的辞别,接受突如其来的变故。

不管是哪一种离别,我们都要好好的面对它。

每一次说再见,就死去一点。

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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