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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大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6]2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3.27
【实施日期】2016.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中高职贯通专业)建
设教学设计比武大赛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6〕2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20号),进一步提升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武专业
各高职高专院校(含本科高职学院,下同)中,目前开展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试点,且未在2015年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大赛获奖的专业。
二、比武内容
比武包括三方面内容:即教学校长“说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专业主任“说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五年规划”、专业教师“说中高职贯通的核心课程设计”。
三、比武要求
(一)教学校长“说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可由高职高专院校的校(院)长、教学分管校(院)长或教务处长中任意1人完成。
(二)专业主任“说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五年规划”必须由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负责人本人完成。
(三)专业教师“说中高职贯通的核心课程设计”必须由该专业涉及的高职和中职院校分别派专业教师两人构成一组完成。
选取的核心课程必须是内容连贯的(或直接相关的)、分别在中职和高职培养阶段实施的两门课程。
每个专业说课的核心课程数量至少为3组,若该专业与2个及以上中职学校相关专业进行贯通,则每多1所中职学校,核心课程数增加1组(即“1对1”贯通,核心课程3组;“1对2”贯通,核心课程4组,以此类推)。
四、比武方式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承办比武活动的初赛、复赛和决赛的组织工作。
(二)初赛由各参赛院校遴选推荐,开展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试点的每所高职高专院校必须推荐1个中高职贯通专业代表学校参加比武。
各校须递交校长(或教学副校长,或教务处长,下同)、专业主任、专业教师(每组)进行相关陈述的、时长分别都不超
过10分钟的视频(可包括多媒体设计内容)和文字性材料。
视频数据需要制作成流媒体格式存储,以WMV格式、AVI格式或MPEG格式为主。
每10分钟的视频单元容量压缩后不超过100M,每祯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视频图像与音频有良好的同步,并能保证播放流畅;所有内容储存在一个U盘上。
(三)专家组对各校申报的参赛材料进行初评,遴选进入复赛的中高职贯通专业。
各校参加复赛的人员必须与初赛保持一致。
复赛采取现场评议形式,教学校长现场阐述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不超过10分钟);专业主任陈述中高职贯通专业建设五年规划(不超过10分钟);从各校申报的核心课程中现场随机抽取1组,由一位高职教师和一位中职教师现场说课(各自不超过5分钟)。
陈述过程中可用PPT等多媒体形式进行辅助。
陈述报告结束后进入专家互动提问环节。
专家根据陈述及答辩质量进行评分排序。
说课教师中有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参与的可获加分。
(四)选取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