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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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国古代缺乏律师产生的经济基础和政治条件:
经济上 政治上
商品经济不发达,资源流动性小;社会 经济结构相对简单。
高度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民主传统缺乏。
★ 清朝末年,完成了《大清刑事民事诉讼 法》(1910),其中包含了律师参加诉讼的 规定,但由于爆发了辛亥革命,该法律没有 实施。
★ 1912年北洋军阀政府颁布的《律师暂 行章程》和《律师登记暂行章程》是我国关 于律师制度最的成文立法。此后,律师职 业慢慢兴起 ,至北洋军阀政府末期,律师 已达3000余人。
或者说,律师的根本作用是— —使人们更有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幸 福、自由、人权!
律师制度的特征
存在前提 存在目的 核心内容
国家法律的确认
促进民主和法治建设, 保护私权力.
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制度的意义
民主与法治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 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 重要保障。
第二节 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受雇于政府,为政府职能的 行使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他们 既是律师身份,也是政府的职员。
受雇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公益机构、非政府机构 (NGP)、非营利机构(NPO),免费为某类人群提供 法律服务的律师。例如政府或者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律 师,工会的维权律师,人权机构的维权律师。
二、律师的性质
律师---国家法律工作者
公民的一把自卫之剑
三、律师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律师制度
广义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律师、律 师组织和律师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以及律师进行职业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的总称。
狭义是指我国《律师法》规定的有关律师的 性质、任务、业务范围和管理体制、律师的权利 和义务、组织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 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 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第8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律师的地位
美国
一个由律师把持的社会
美国参议院100名议员中有65名出身于律师,众 议院430名议员中205名出身于律师,州长中2/3具有 律师身份,历届总统 50%以上出身于律师。
律师的管理
西方国家一般采取行业管理模式。 我国采取政府与行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且政府管理是主导。
第四节 律师制度的发展趋势
1.律师的数量迅速增长; 2.律师的业务范围从诉讼领域转向非诉讼领域; 3.律师的分工日趋专业化; 4.律师事务所向大型化发展; 5.律师管理向行业化、法律化、规范化发展。
律师的性质与任务
一些学习研究法律的法学家为诉讼当事人 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代理当事 人参加诉讼。在3世纪时罗马皇帝以诏令形 式确认了“律师”这一职业。
★ 受阻:中世纪欧洲,律师制度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12至13世纪,随着国王势力的上升和教会势力的下降, 律师制度才得以恢复和发展。
★ 17、18世纪,在资产阶级与封建等级制度、宗教
第三节 与西方主要国家律师之比较
一、律师的数量 二、律师的质量 三、律师的地位 四、律师的管理
律师的数量
美国----仅ABA会员(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就有45万人以上。还有约45万非ABA 会员的律师,总数已经超过90万。占其人口总数的 30/万。占世界律师人数的70%以上。
但是,将律师的性质确定为社会的法律 服务工作者,只是表明了律师的服务对象 和服务内容,却仍未能充分反映律师职业 的本质属性。
律师职业就其本质属性来说,是律师通过独立的 方式,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和实现当事人的正 当权益,并进而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独立性是律 师职业的一个根本要求。律师只有独立于国家、社 会和公民个人之外,才能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形成 自己独立的判断,表达自己对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 真诚的理解。律师应该只服从法律。
一方面,律师由国家包办和包揽业务变成律师依 靠自身服务,自谋生计,自求发展,获得了比较充分 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表明了我国的社会结构从高度的一元 化开始向国家——社群——个人的多元化转变,社会 不再只有国家一个主体,法律也不再只是保护国家一 个利益。社会主体和社会利益的多元化,意味着单纯 依靠行政手段来管理社会的办法将不会也已经被证明 了是行不通的。必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国家才能 实现它预设的目标。一个法律的时代已经到来。
★ 1954年《宪法》规定“被告有权获得辩护,” 新中国律师制度得到一定发展。
★1957年反右斗争中,律师几乎全部成为右 派, 被打倒,律师制度夭折。
★ 1980年8月《律师暂行条例》颁布;1986年7 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1986年8月第一次 律师资格考试举行。
★1996年6月颁布《律师法》,2001年修改律 师法,律师参加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的律 师法
我国律师的潜在社会、政治功能也没有得到充 分的挖掘和利用。律师把自己的职业主要当作一 种谋生的手段,而对政治性、社会性事件采取了 自觉的回避。
律师的使命,决不只是为了在个案 中实现法律。
学法之人的使命,也决不只是为了在个 案中实现公正。而是用法律服务社会、管 理社会,使人权、正义、公平、幸福有可 能得到更大范围的实现。
英国----13万人以上。占人口总数的1.5/万. 德国-----6.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万; 法国------3.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万。 日本------1.5万人,占人口总数1.2/万。
中国----12万人。约占人口总数的0.9/万。
按国际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律师占总人口的3/万。
中新网2005年 6月16日电:据法制日报 报道,北京执业律师已达1万人,约占全 国执业律师总数的 9 %,是全国第一个律 师突破万人的城市。北京的律师占全市常 住人口的7/万多一点儿,即平均每万人拥 有7名律师。
第二章 律师 的性质与任
务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律师的分类 第二节 律师的性质 第三节 律师任务 第四节 律师职业定位
一、律师的分类
以服 务对 象和 服务 性质 不同
私人律师 政府律师 公益律师
是指开业或者受雇于企业,就特定 的事项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收取报酬的律师。正 是收费使他们独立于政府,以独立的人 格,独立的地位,成为维护公民合法权 益的自由职业者。
中国
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2900名代 表中,仅有8名律师,其中的2人来自香港。 与人大同期召开的九届全国政协会议,律 师代表仅有6人且均来自香港。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律师代表只有7名,占 的比例仍很小。
中国律师在社会阶层中 大概处于第四阶层
第一: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即官员。 第二:国有企业单位的经理人员,主要指那些掌控 国有资产的人。 第三:私营企业主,也就是资本家。 第四:专业技术人员,如律师、会计师。 第八:产业工人,他们原来是第二位。 第九:农民。 第十 :失业半失业的人。
法学院的毕业生。法学院的学生都是本科后教育, 从法学院毕业后就是法学硕士。ABA把法学院作 为“律师职业的守门人”,对法学院的质量有严 格的要求。目前,美国只有法学院200所左右, 其中美国ABA认可的法学院有185所。
美国律师的从业资格构成条件: 学历要求、资格考试、品行要求。
德国 获得律师资格的条件:
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律师制度是民主制度的产物
律师制度的发展状况——衡 量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水平的 标尺!
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萌芽: 公元前6世纪的雅典共和国,因
为妇女、外帮人、奴隶都没有起诉权,于 是产生了“辩护士”。
★ 产生:古罗马帝国的保护人制度.当时
法律的生命在于诉讼 诉讼的生命在于律师 律师的生命在于什么?
律师的根本作用是什么? 律师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在哪里?
人类设置律师制度的根本目的并不仅仅 是通过它向社会提供法律知识,而是要建 立一个公权力之外的独立的社会力量来保 护私权力,制约强大的公权力,从而尽可 能地避免公民、一般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免遭来自国家的侵害。
律师法与律师实务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事实胜于雄辩
Justice has long arms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A great talker is a great liar 说大话者多谎言
A young idler, an old beggar.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5年法学专业学习
第一次国家考试
实习文官
实习2.5年
(8次口试,8次笔试)
第二次国家考试
候补文官
申请, 司法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 到法院宣誓
律师资格
中国
第6条 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 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 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 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一、律师的定义 二、律师的基本特征 三、律师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一、律师的定义
第2条 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 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 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经国家考试或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并领
取了执业证书,接受当事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而 进行诉讼、非诉讼或其他法律事务,以维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 专业人员。
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at to live, but not live to eat
人吃饭是为了活着, 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章 律师制度概述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西方主要国家的律师制度 第四节 律师制度的发展趋势
二、律师的基本特征
1. 专业性------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 经过考试 或考核,持有国家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律师执 业证书;
2. 服务性------律师业务活动是服务性的,不具 有国家强制性。属于第三产业----中介服务业;
3. 服务对象广泛性------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对象广泛.
律师
我国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管理范围之宽广,内 容之全面,正是我国律师职业和律师群体欠缺独立 性的现实反映。
1959年国际法学家会议《新德里宣言》把法 治归纳为四个方面:1、立法机构的目的是为了创 造和维持个人尊严得到严格保护的各种条件;2、 建设政府对法律实施的有效维护,委任立法应得到 控制;3、正当程序;4、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
美国政府中律师总人数为76800余人。在政府中的 律师人数占全国律师总人数90余万人的9%左右。
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团拥有39名律师,由国务卿直 接领导,负责政府的法律咨询,并为国务院处理国内 国际事务提出法律意见。
英、法、德、日等国的情况与美国大同小异
在西方法治发达的国家,律师职业是 服务政治、跻身政界的重要途径。西方 国家的律师并不把自己的活动仅仅限定 在从事法律事务的范围。一个想要跨入 政界施展抱负的人,做律师常常是他优 先选择的捷径。
特权和司法专横的斗争中产生了资本主义律师制度。
★ 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首次明文确认了被告
有权获得辩护;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六条规 定:“ 被告人在一切刑事诉讼中享有法庭律师为其辩 护的协助 ”
二、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中国古代有“讼师、刀笔吏”之称,春秋战
国时的邓析可称为“讼师”的鼻祖。他知识渊博, 能言善辩,“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
我国尽管律师队伍发展迅速,但从总体上 看,律师数量仍然不足,而且地区分布不均 衡、不合理,中西部地区律师数量严重短缺。 而且,我国的律师基本上都集中在大中城市 及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最令人吃惊的是, 全国还有一些县没有律师。这一状况表明, 我国的律师业从数量上还有很大的发展余地。
律师的质量
美国 如果要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后当律师,必须是
《条例》 此说无法将律师
与法官、检察官的 性质和职能区分开。
律师---社会法律工作者 律师---自由职业者
《律师法》 将律师与法官、
检察官的性质区分 开了。但……
即执业方式灵活、业务内容自由、接触人员庞杂 不固定、实行自我管理。(多数国家)
律师由“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转变为“社会法律 服务工作者”,其意义重大而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