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问题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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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问题论析
作者:孙涛
来源:《理论导刊》 2019年第3期
摘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强烈的现实需要,他们通过建言献策、参与公益事业等途径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当前新的社会阶层
人士参与社会治理,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参与平台和渠道不够完善等问题。
新时代引导和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大引导、帮扶和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关键词: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9)03-0033-07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2批面上一等资助项目“大数据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精细化问题研究”(2017M620282);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
建引领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2018年山东省社科规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18BXSXJ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孙涛(1981-),男,山东淄博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流动站博士后,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讲师,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统战理论及社
会治理问题。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指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业态中工作的新的社会群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1]。
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本文分析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职能作用和制约因素、推进路径和策略选择,以期为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理论借鉴。
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凭借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参与社会治理,既
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有强烈的现实需要。
(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
于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和统战工作做了战略部署:一是将社会治理纳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纳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
提出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
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对社会治理发展做了战略安排和部署: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对新时代的统战工作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做了战略部署。
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发挥他们在社会治
理中的重要作用。
2.现代治理理论及其本土化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撑。
首先,治理是指政府或民间公共管理机构在特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来满足公众需要,维系社会秩序的过程和行动。
治理和统治、管理在权威来源、权力运行、涵盖范围、运作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2]。
新的社会阶层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体现了现代治理的内在要求。
其次,我国现行体制由中国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和历史选择所决定,是内生演化而来,而非外生移植而来。
这就要求推进治理理论的本土化,构建适应我国“历史—社会—文化”需要的现代治理体系,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基础上,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协同治理作用。
最后,社会治理理论为新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社会治理是多元主体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与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更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和多元力量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3.社会分层理论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奠定了理论基础。
社会分层指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由于占有社会资源不同而产生的层化及差异现象,特别指建立在一国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的制度化社会差异体系。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的首要特征在于“新”。
新的社会阶层是在我国走向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生的社会群体和社会力量。
进入新世纪以后,该社会阶层有了很大的发展。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是传统体制所不能涵盖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体制机制发生变化,社会运行机制和社会组织机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产生了大量“体制外”的单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量日益增长,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最后,“新二元结构”的出现对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和壮大,各类体制外部门迅速成长,由体制内部门和体制外部门所组织的“新二元”结构,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多维二元社会结构”[3]。
面对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传统的社会治理体制无法对新的社会阶层及其他党外、体制外人群实现有效整合。
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是解决这一结构性难题的重要思路。
(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
1.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具有独特优势。
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具有人员数量优势。
根据中央统战部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总数约为7200 万人,其中党外人士约6900 万人,比重为95.5%。
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各群体人数分别为: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约有4800 万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约有1400 万人;自由职业人员约有1100 万人;新媒体从业人员约有1000 万人[4]。
另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四部分人组成,每一部分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一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二是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三是自由职业人员,四是新媒体从业人员 [5]。
这四部分人既是统战工作的对象又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备参与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人口构成以“新生代”为主体,经济地位上属于中等收入阶层,空间分布上呈现出以大城市为中心的辐射状态,知识水平相对较高,业态上以服务业为主体的梯度布局,并呈现“体制外”生存特点;政治立场上支持深化改革开放,但对社会有一定批判性;价值观念上相信知识改变命运,但具有较强的危机意识[6]。
总体来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会以相对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当中,以温和的态度推动社会进步。
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责任感。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多数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向上,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较强,社会责任感较强。
另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参与社会治理的专业优势。
大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服务社会的专业优势和职业精神,能够为社会治理提供大量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律师等群体参政议政愿望强烈,议政建言能力较强。
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对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对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出新要求。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需要深入探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和途径,形
成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合力。
二是社会转型的长期复杂化对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提出新要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虽然发生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我国社会转型的长期复杂化要求对社会治理方式创新进行深度探索。
三是公共需求的多样化、差异化对社会治理机制创
新提出新要求。
整合并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多元化需求,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和载体,既要充
分了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需求,又要发挥他们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作用。
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和制约因素
(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
1.通过发挥建言献策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建言献策职能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
的重要途径。
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更好地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智力优势。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一部分人在各级人大、政协、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或者做兼职工作。
这
部分人与党委政府关系密切,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关注,履职能力更强。
每年的人大、
政协会议上,来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代表、委员都会在社会治理领域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建议,
有力地推进了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的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其次,来自“体制外”的新社会阶层人士也发挥着重要的建言献策职能。
很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诉求高、专业能力强、社会影响大。
部分律师、会计、造价、税务、审计、新媒体、自由撰稿人等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社
会治理领域发挥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有助于促进社会治理理念、方法、体制、机制转型。
最后,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受统战部门的委托担任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和教育督导员等,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咨询作用。
2.通过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治理。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先富起来的人,热心慈善、关心公益、回报社会,已经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主力军之一。
一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公
益慈善的意识越来越强,贡献越来越大。
《企业公益蓝皮书2017》评选出的中国企业公益300
强中,民营企业最多,为63家;其次为国有企业60家;再次为外资企业59家[7]。
新的社会阶层
人士参与公益慈善已经由零星、偶发行为转变为普遍、常态现象。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公益
慈善的数量逐渐增大,连续性、长期性逐渐增强,呈现出普遍化的趋势。
二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形式不断完善。
除了向公益组织直接捐赠以外,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设立或参与各类基金会。
民营企业基金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资金总量上都占到企业基金会的近80%。
这些基金会独立性越来越强、商业化运作越来越成熟,以其独特的创新性、前瞻性,在项目运作
和社会问题解决方面展现出蓬勃生机。
三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公益慈善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在捐赠途径方面、捐赠领域方面、捐赠方式方面实现了多元化。
3.通过承担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其所在的新经
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承担了大量政府转移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首先,从新社会组织的
角度来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是完成艰巨繁重的社会治理任务的必然要求,根据民政部和中
国社会组织网公布的相关数据,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共有社会组织808479家,其中社会团体37623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25850家,基金会6393家[8]。
通过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精
细化、低成本的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从而最
大限度增进社会福利,实现政府、公众、社会组织的“多赢”。
其次,从新经济组织的角度来看,各类新经济组织通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通过积极参政议政
来影响政府决策,发挥自身优势,用市场化、商业化手段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实现社会目标、承
担社会责任,可以树立“企业公民”良好形象。
4.通过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
新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是增强社会凝聚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政治安全阀”。
首先,以律师为代表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律师参加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独特优势,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300余万件,在50多万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1000余万件次,参与法律援助案件154万多件[9]。
其次,各类社会组织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能够弥补审判力量的不足,缓解司法的压力,可以承担政府转移职能、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社会组织参与化解社会矛盾能够增强社会宽容和社会责任,从源头上预防、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
5.通过维护社会和谐团结参与社会治理。
新社会阶层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社会和谐团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增强社会和谐物质基础的重要力量。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
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有272
6.3万家,个体工商户6579.3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10],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非公有制经济都做出了突出贡献。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创造和促进稳定、文明、法制、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力量。
律师、审计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组织人士, 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制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作用巨大。
最后,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和谐团结精神塑造发展的重要力量。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富有创新精神和独立意识,思想较为活跃,易于接受新事物,注重个人价值实现,形成了自主意识、效益观念、崇尚自由竞争和平等的价值观,他们的创新创业活动, 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尊、自信、自强和自立的精神。
6.通过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参与社会治理。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知识水平相对较高,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一大批文化名人和文艺创作者,从事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
他们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在引导社会舆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11]。
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新媒体环境下主要的“发声器”,在表达公众意见与诉求,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监督公权力运行,抑制网络不良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最后,新的社会阶层在延续优秀文化、促进中西方文化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媒体优化整合了传统的文化传播系统,改变了传统的文化交流传播的方式,有效地刺激多元化文化形式的产生,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新媒体从业人员在传播优秀文化、促进文化交流方面作用日益凸显。
(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制约因素
1.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不能满足中央提出的新时代的统战工作要求,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要求还有距离,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的民众知晓度不高,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不足。
从现实来看,虽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规模和影响逐步扩大,但社会公众更多地关注物质条件的改善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对新的社会阶层了解并不多,对统一战线发挥作用问题也不是很了解。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在长期以来的社会管理模式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被视为社会管理的对象,他们在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不充分,主体作用受到限制。
很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多关注个人专业和其所在领域的事物,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存在各自为政、参与意识薄弱的问题。
另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仍不平衡,例如,以律师为代表的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发挥较为突出,而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渠道和制度化水平有待完善。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参与社会治理的外部环境还有待优化提升,参与渠道和制度化水平也有待完善。
首先,新的社会
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渠道有待拓展。
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经常是在党委政府牵头下
参与社会治理,这种参与方式存在随意性、短暂性等问题,这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
的平台和渠道不完善有密切关系。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活动零散、活动无人管、范围分布广、
活动组织难等问题。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序、如何实现有效参与、保障政策、
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影响了他们作用的发挥。
最后,新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的外部环境有待
优化。
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和“放管服”改革的推进,私营企业、社会组织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受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影响,目前还存在政府授权不够充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发挥作用空间不足等问题。
3.相关部门引导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有待改进。
目前引导和推动新的
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很多工作都仍在探索当中,很多工作都有待改进。
首先,主管部门
对新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的认识有待提高。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抓经济建设的意识较强,相对重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尤其是自由职业者等群体重视不够,
服务意识薄弱,缺乏相应的目标定位和责任意识。
其次,在摸清底数、扩大工作覆盖面方面有困难。
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特殊性,很多人游离于统战部门的工作覆盖范围之外。
一些新媒体从业人员用的是化名、网名,难以找到真人。
部分社会组织人员松散、流动频繁、组织化程度低、组织活动少、运行机制不完善。
自由职业者分散性强、岗位流动性强、结构不稳定,给有关工作开展带来很大困难。
最后,主管部门引导和推动新的社会阶层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自身政治地位、自我价值实现的要求日益增长,一些传统的统战工作方式和活动平台很难满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需要,部分干部的素质能力还有待提升。
4.个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群体有可能成为社会治理的“风险点”。
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新的社会阶层自身的特点使其有可能成为社会治理的“风险点”。
首先,部分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存在自我“组织化”的可能。
2014 年至今,发生在我国的罢工、停工性质的事
件持续增长,这些事件中,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组织动员能力的管理技术人员充当了主体和“先锋”,对我国劳资关系的转型和社会治理提出了新命题。
其次,部分新媒体从业人员存在片面追
求“绝对新闻自由”的倾向。
新媒体从业人员发表的言论经常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部分新
媒体从业人员片面追求所谓“绝对新闻自由”,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存在错误看法和模糊认识。
再次,部分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者存在对身份“独立性”的向往。
有些社会组织政治敏感性差,接受国外的资金资助。
部分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愿意注册,盲目追求“自由
空间”。
最后,存在部分自由职业人员成为“负能量扩散器”的隐忧。
个别自由职业者大局意识不足,奉献意识淡薄,过分追求自我价值实现,功利化倾向十分明显[12]。
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推进路径和策略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迎来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引导和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好更多地参与社会治理,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筑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基础
十九大报告提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
引导和推动新
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首先,要加强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基础。
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根本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靠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在凝聚民意、组织动员、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