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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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克政办发[2011]61号
【发布部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05
【实施日期】2011.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11年主
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1〕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经克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六月五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工作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国家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成为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约束性指标进行严格考核。
克州“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减排目标任务重,困难艰巨,形势十分严峻。
为确保克州顺利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有计划、分步骤的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使克州2011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指标以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结合克州实际,根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现制定2011年总量控制计划。
一、2011年总量控制工作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依据环境功能,分区控制,科学利用环境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实现污染减排的定量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
各类污染源及排污单位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消除违法排污行为,以体现国家法律的强制性和建立法制社会的要求。
区别对待、分区控制的原则。
依据环境特点,实行分区控制,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流域,人群集聚区、地表水体、地下水源等环境敏感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分类实行严格控制。
可操作性原则。
为实现目标提出的各项控制措施应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计划控制指标及目标
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国家“十二五”期间将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体系,对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
其中,“十二五”时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将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1、计划目标
到2011年,克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大气、水环境重点控制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2、计划指标
(1)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230吨以内,与2010年相比,排放量增长比例为9.21%,化学需氧量(工业+生活)排放强度不高于6.74千克/万元。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478吨以内,排放量增长比例为4.50%。
(2)氨氮: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885吨以内,与2010年相比,排放量增长比例为4.71%,氨氮(工业+生活)排放强度不高于1.09千克/万元。
农业源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52.58吨以内,排放量增长比例为107.51%。
(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7291吨以内,与2010年相比,排放量增长比例为92.42%。
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不高于8.61千克/万元。
(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8629吨,与2010年相比,排放量增长比例为157.3%以内,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为22.00千克/万元。
二、2011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克州“十二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采用十一五数据进行预测。
“十二五”期间克州年均gdp增长速度为18%,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为18.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到2011年城镇人口将到达17.038万人(具体测算参数和测算结果见表1、表2)。
表1 2011年克州gdp及工业增加值发展预测结果
表2 2011年克州城镇人口发展预测结果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2011年,克州化学需氧量“工业+生活”新增量为535.8吨,其中工业新增106.56吨,生活新增429.24吨。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3508(具体测算参数及结果见表3、表4、表5)。
表3 2011年克州工业cod新增排放量测算结果
表4 2011年克州城镇生活cod新增排放量测算结果
表5 2011年克州农业源cod新增排放量测算结果
2、氨氮新增量预测:2011年,克州氨氮“工业+生活”新增量为48.54吨,其中工业新增1.315吨,生活新增47.22吨。
农业源氨氮新增量为124.18吨(具体测算参数及结果见表6、表7、表8)。
表6 2011年克州工业氨氮新增排放量测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