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制定有效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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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制定有效的评标方法
摘要: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评标方法是否科学,将是能否客观、公正、科学的选择优秀企业为中标单位起到关键性作用。
通过对几种评标方法的分析,比较几种评标方法的优劣,从而总结出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内容,制定更有效的评标方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意义
工程招标评标,就是指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判断其优劣,并提炼出评标报告,对中标人提出推荐意见和建议。
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工程定标的基础。
而评标方法则是重点环节,在工程招投标中意义重大。
科学的评标方法为招标过程中选择优秀企业成为中标单位中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目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主要的评标方法
我国现行工程招标评标方法主要有三种类型,即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评标法及综合评标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又被称为低价中标法,在判断投标标的物能够达到设计、施工要求的前提下,本着经济的原则选其中最低价者中标。
该办法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例如应该满足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工期、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等等,其中标是建立在对投标方与投标物的综合评价之上的。
从理论上看,它是一个完美的评标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
目前我国内的世行贷款市政项目多采取此种方法。
(二)工程量清单评标法
工程量清单评标法(又称合理低价法)对技术标只做符合性评审,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单价等评分后,进而选择出合适的投标方。
它有效地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最终以”不低于成本价”选择中标方。
(三)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在建设工程当中又被称为综合打分法,招标单位在招标之初就编制了包含具体评标标准的招标文件,其中包括投标单位的业绩与信誉、商务
报价、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等,并将这些评标因素赋予不同的权重,用百分制打分的方法评出最终的优胜者。
综合评标法是一种较为成熟的评标方法,是我国使用时间最长的评标方法,至今仍然在各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广泛应用。
三、三种主要评标方法的优劣
(一)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具有操作简单、目标明了的特点,节省了评标时间,能够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对造价的控制有积极而有效的作用,在招标过程中不设置标底,充分体现了公开和透明度,利于减少“暗箱操作”现象。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最大的不足,就在于评标过程难以量化,所谓“合理的最低投标价格”其实是很难有一个明确标准的,稍不留意,评标就演变成为“唯价格论”。
一方面,若招标文件对标书技术参数表述不准确或评标专家对技术细节的考察出现差错,就极易出现投标方以低价中标的现象出现。
很多投标者就利用了这一点,先以低价中标,再通过降低标准、偷换材料等手段将工程风险转嫁给业主,使合理低价中标成为空谈。
另一方面,要正确审核并选择出不低于成本价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方,其前提是评标专家对工程中的各项企业成本有较深的了解,然而因为种种原因,现阶段评标专家很难有充分理由评估出某家企业的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因此,当报价中没有明显错误时。
评标专家会顺理成章地将最低报价的投标方推荐为中标单位,此举实质上没有贯彻真正意义上的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二)工程量清单评标法
工程量清单评标法实质上是对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的完善和延伸。
真正体现出招标评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工程量清单评标法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首先,工程量清单评标法对投标方来说准备的时间较长,因为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土建等施工招标项目)的工程量的计算总量大,且比较繁琐,其间还容易出现差错。
其次,不同地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不统一,很容易造成招标方对投标方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的理解上产生歧义。
也可能导致投标方因为不理解招标方意图难以把握投标造价,会为以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留下纠纷隐患。
再次,由于编制清单人员的问题,招标方所提供的清单容易出现遗漏,有可能在工程的建设实施过程中补齐相应的工程量与费用,这也是业主与建设单位纠纷的导火索之一,同时也为业主的工程造价总体控制带来了不确定的因素。
(三)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考虑了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因素,特别是对技术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有非常高的要求,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控制,其评标的结果得到量化,说服力也较强。
这是综合评标法最大的优点。
其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使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的各项量化指标及其分值设定的科学性难以准确衡定,也就是说难以摆脱主观因素的影响。
在实际的评标过程中,无论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得多么详细,不同的专家所给出的评分也会出现差异较大的现象。
其次,在评标过程当中,综合评标法在实际运用中往往偏向技术等非价格要素,没有寻找到价格因素与非价格因素的平衡点,对工程造价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程经济效益无法实现最大化。
再次,在综合评标法的实际运用过程当中,投标报价往往以最接近标底的得分最高,因此,众多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主要考虑的是该标可能的最佳得分点,使得企业本身的个性条件、最低的价格优势等重要竞标因素没有体现在标书制作当中,不利于招标方选择最合适的中标者。
最后,相对于其他招标评标方法来说,综合评标法的评标组织过程相对复杂一些,技术组和商务组均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要求有较强的招标组织能力和较大的专家库。
四、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评标方法
(一)三种评标方法所适应的工程范围
综合评标法在技术性、专业性复杂的项目工程中最能发挥其长处,如基建工程(房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投资较大的市政公用工程及水利工程等)。
而对于相对来说不是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则应该尽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如某些急需开工、工期要求较短的市政工程等项目。
工程量清单评标法适用于一切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评标,它也是目前我国建设管理部门大力推荐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方法的完善
完全建立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中心的招标体系,并不断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的内容,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水平。
同时,防止出现人为因素过重的情况和现象,评标过程在规定的“K”值范围内,对“K”值进行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加大客观评审因素,重点评审分析投标人若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对于投标报价评审,原则上选择通过技术商务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避免报价评审人为因素过多的问题。
招标方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必须以深入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工程实际需求为前提,宜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选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和研究各种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推进工程招标评标方法的创新与优化,进而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实现工程招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1.1。
【2】《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
【3】《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西安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