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医院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阳县人民医院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一)医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 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
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 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 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 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 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
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农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 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
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
经办机构审批。
3. 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 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 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 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