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生活中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合集下载

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做出了规定:(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

(6)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

(7)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

”党的组织原则----------------------------------------------1、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党章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两学一做四个服从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两学一做四个服从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两学一做四个服从的内容是什么意思在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原则中,第一项所规定的“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根本原则,它的基本精神贯穿于其他五项基本原则之中,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

(1)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

这是因为,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

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从而丧失战斗力。

因此,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和领导之下,党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的决定,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不能合乎自己心意的就执行,不合乎自己心意的就不执行。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监督,不能脱离组织自由行动,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或拒绝党组织监督的特殊党员。

在党员个人意见与党组织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

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

(2)少数服从多数。

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和普通党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代替或否决大多数人的意见。

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除必要时可以在下次会议上提出讨论或保留意见外,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在这个前提下,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以便由以后的实践再检验它是否正确。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能在党组织要就某一问题作出决定而大家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时,能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以形成一种有组织的力量。

(3)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

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

理论分析:民主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但真理却常常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面对这个矛盾,应当怎么办?

理论分析:民主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但真理却常常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面对这个矛盾,应当怎么办?

首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不是指党的成员在讨论问题时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而是指在“集中”时体现的“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性.1.民主:就是让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即群众意见).2.集中:就是把大家的意见集中起来,做为领导决策的参考.长期以来,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解上,却存在着“民主”加上“集中”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误区。

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将民主集中制理解为两个过程:先民主,后集中。

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先让领导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然后由书记进行集中。

事实上,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的运用只有一个过程,即“集中”的过程,如果采用民主的手段,少数服从多数,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就标志着民主集中制程序的完成。

领导酝酿讨论、发表意见的活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条件,而不是民主集中制本身的内容。

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是指少数服从多数的意思,而不是指一般成员民主发表意见的权利。

如果一般成员在会议上能充分地发表意见,而最后的“集中”仍然是多数服从少数。

这种认识的混同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会导致不良的后果。

如果在认识论上要求少数服从多数,而非服从真理,必然导致人们在实践中以服从多数人的意志或主张为由,压制甚至扼杀真理。

如果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倡导集中正确意见,而非集中多数人的主张,则必然导致某些人以真理并不是每时每刻都一定掌握在多数人的手中,在一定的实践和认识阶段上往往被少数人所掌握为由,实行多数服从少数,拒不执行由少数服从多数而形成的组织决定,践踏集体意志,实行个人专断。

上述分析表明,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惟有如此,才真正符合民主集中制的本意,个人专断的现象才能得到克服,党内民主议事和决策的氛围才能不断得到培育和增强。

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中主要体现在:①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因为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的。

“四个服从”的内涵

“四个服从”的内涵

“四个服从”的内涵“四个服从”是确立党内生活严格秩序的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也是实现党的集中和统一的根本组织纪律。

“四个服从”的内涵指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处理党员个人同党的组织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从根本上说即是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一是要服从组织的领导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每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自觉地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之下。

二是要服从并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和决议,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即使是个人意见、个人利益同组织的决定发生矛盾时,也要以高度的党性观念,无条件地服从党的组织。

不服从党组织决定,或者阳奉阴违,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党员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级党委提出声明,但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未改变决定以前,必须坚决地执行原来的决定。

2.少数服从多数党内决定问题的基本原则。

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经常会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为了避免议而不决,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便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

按照这个原则来决定问题,一般来说是能够集中正确意见的。

即便决定错了,纠正起来也比较容易。

各级党组织在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时,应认真听取和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尊重和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以便由实践来检验它是否正确,如果实践证明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应通过工作,使正确意见为多数人所认识和接受,从而修正原来的意见。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可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版学习要点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版学习要点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版学习要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要点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1.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

2.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

3.党的各级组织、各部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1.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

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

3.在党委会内,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各个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

5.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

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1.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2.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委的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

3.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

4.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并同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5.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成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

6.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事,必须顾全党的、国家的和人民的大局,并且用这种顾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群众。

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1.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统一的战斗的集体,必须坚持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别活动。

2.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是分裂党和颠覆党的犯罪行为。

共产党员绝对不允许参加反对党的秘密组织和秘密活动。

3.派性同无产阶级的党性是根本不相容的。

4.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坚持党性,为根绝派性进行不懈的斗争。

论党内最基本的民主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论党内最基本的民主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二、 少数 服从 多数 的调 节范 畴及 其局 限性
2 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前提和实现手段 .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基本前提是参事人之 间的 平等关系。平等的权利 是少数服从 多数 原则 的灵 魂。无产阶级政党历来坚持党内平等 的原则。世界 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章 《 共产主义者同盟章
程》 明确规定 ,所 有盟员都一律平等” “ 。我们 党的 党规党法也 有不少 强调党 内平等原则 的规定 , 关 《 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 干准则》 和党章都强调了党员

少数服从多数的意义及其地位
1少 数服从 多数 是处 理组 织行 动 的最基本 手段 .
在任何组织内部 , 少数与多数的客观存在, 是一
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少数与 多数实际上是不 同意 见、 不同利益群体 、 同派别的区分 。由于人们有不 不 同的利益诉求 , 由于人们判断事物所依据 的材料不 同, 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和感情好恶不同, 就使得组 织内部产生不同的意见 , 以至不 同的派别 。这是形 成组织内少数和多数 区分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 为什么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一 , 这是 由组织统一行 动 的要求 所决定 的。 因为既然是组织, 就必然有组织的行动 , 组织行动要 求统一。而组织 内部有许多人 , 有许多不同的利益 和不同的意见 , 不可能完全一致 , 但是又必须统一行 动, 这样 , 在组织 内部就必须有人放弃 自己的观点和
作者简介: 牛安生, , 男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 , 教授 。

维普资讯
中州学刊 20 0 6年第 2期
错误 也 比较 容易 。
数服从多数原则 的具体化和延伸。有人认 为, 少数 服从多数是民主集 中制的实质 , 这在理论界 尚有不 同的看法。但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民主集中制中 的重要地位是显 而易见 的。我们虽然不能说 , 有了 少数服从 多数就有了 民主集 中制 , 但是我们至少可 以说 , 没有少数服从多数就没有民主集中制。

存在性 原则性 关联性党内民主视阈下对尊重少数的思考

存在性 原则性 关联性党内民主视阈下对尊重少数的思考

存在性原则性关联性:党内民主视阈下对尊重少数的思考范曦(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重庆400715)陶举虎(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重庆400715)摘要: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发挥党员的主体性作用需要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服从多数,保护少数,让议题性少数的党员能说话和敢说话,最终达到这部分党员有人听和话管用,意见和建议能够纳入决策范围。

尊重议题性少数是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核。

关键词:党内民主议题性少数尊重现代民主政治的普遍共识是多数统治与尊重少数的统一,民主以多数人的意愿为基础,服从多数人的裁决,“少数服从多数容易做到,这是民主的一个较低境界,而多数容忍少数是民主的较高境界,也是民主的精髓之所在”1,而“数量产生的往往是势力,而不是权利”2,这就需要保护少数异议者的权利,无论是政治权利还是人身权利,防止出现以“公义”、“民主”的旗号伤害个人权利,就是托克维尔所谓的“多数暴政”,“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3,比如古希腊用贝壳作为选票宣判了苏格拉底的死刑。

在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有少数和多数的概念,这两者可以用相互依存、矛盾转化的哲学观点加以阐释:一个人在这个群体可能是多数中的一员,在另外一个群体可能就成为少数派。

所以,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也是捍卫个体的权利,如果人为地割裂两者,会造成多数派和少数派的对立和冲突,多数人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捍卫少数人说话的权利也是捍卫所有人意见表达的必然要求。

奥地利学派米塞斯认为:“人类的进步大都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即从一部分人偏离大多数人的思想和生活习惯开始,直到他们的行为最终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接受,从而形成了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4,可见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对于社会的历史进步也至关重要。

另外,现代民主的重要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尊重多数人不仅是因为统一意见的过程要经过众多意见的交锋、磨合和折中,虽可能不是最好的建议,但是避免最坏决策和独裁情况的出现,再加上广大的民意基础,服从多数人也是凝聚集体的必然需要。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

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指党内决策的一种重要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之一。

在党内,民主集中制旨在保障党的民主和团结,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从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原则、实践和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指在党内进行决策和管理时,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和尊重各方意见,又要坚决维护集中,严格执行党内决策。

它体现了党内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旨在保证党内事务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集中性。

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1. 统一意志原则: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员和干部在决策中要统一意志,做到团结一致,并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2. 平等参与原则:每个党员和干部都有平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并通过党内选举等形式参与决策过程。

3. 欢迎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民主集中制鼓励党员和干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的错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思想觉悟。

4.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决策过程中,党员和干部要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在实践中相互尊重和团结,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

三、民主集中制的实践1. 党内会议制度:党内会议是实施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形式,通过会议讨论、表决、决策来达成共识。

会议要有明确的议程,保证充分发言权和表决权。

2. 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是党员和干部参与决策的一种形式,通过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代表党员的意愿来进行决策和管理。

3. 纪律监督制度: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员和干部服从党的纪律,通过纪律监督来保证决策的执行和党的集中统一。

4. 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是实施民主集中制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公开党内工作、决策和资料等,让党员和干部了解并参与党的事务。

四、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之一,对于党的团结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保证决策科学性:党内集体决策可以避免个人主义和盲目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2. 维护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了党员和干部的主体作用,保护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促进了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

少数服从多数

少数服从多数

“少数服从多数”是集体领导的基本原则和党内重要的政治纪律,是党委科学正确决策,党内民主得以实现的有效保证。

科学理解、正确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对于保证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强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思想行动的高度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存在着对少数服从多数简单化的倾向,违背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价值取向,不利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实现,不利于党委能力建设的加强。

一、“少数服从多数”简单化的具体表现及其原因在贯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实践中,出现的简单化倾向通常有以下几种具体表现:一是“领导碰头决定”的倾向。

突出表现为:党委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一把手”或领导不征求、不采纳其他委员的意见,而是采取书记、副书记碰头的方式,或者再加上个别人的意见,私下达到“多数”,有的甚至不经过提前通知和事先酝酿就匆忙上会,搞领导说了算,以简单“多数”之名行破坏民主集中制之实。

二是“凡事一刀切”的倾向。

即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看成是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的唯一内容和公式,似乎什么复杂的问题,只要一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就迎刃而解,万事大吉,简单化地以票数确定重要的事情。

特别是在一些棘手复杂问题的处理上,如单位长远规划、干部进退走留,以及其他涉及重大利益的问题,不去做艰苦细致的论证工作、调研工作,不去做统一干部思想认识的工作,矛盾下交,问题放手,甚至明知道投票的结果是错误的,也不事先做工作,失去了党委应有的战斗力。

三是“绝对化”的倾向。

不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作出决策,而是从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出发,简单地以本单位少数服从多数为最高原则,放弃其他“三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中央),以致出现按多数人的意见形成的决议明显违背上级组织、中央的决议的不正常现象。

四是“虎头蛇尾”的倾向。

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单位虽然在议事和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只从眼前具体问题出发,不去考虑单位的长远建设,不去考虑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出决议后,对少数人的意见和分歧不去做说服、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少数人改变自己的看法,逐步接受多数人的意见,这成为党委内部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心整理,党课必备)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心整理,党课必备)

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 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 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 观点。 要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 则做交易,投机钻营,向党伸手要名誉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风和市 侩行为。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 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 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的模范。 凡是弄虚作假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是说假话骗 取了荣誉地位的;凡是用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 目的的;凡是纵容或诱迫下级说假话的,都必须绳以党纪。
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委的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 定。 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 对于关系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的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 问题,有不同看法,可以在党内适当的场合进行讨论。但是,在 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在报刊上进行讨论,应由中央决定。 每个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都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 来处理个人问题,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 安排。 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并同泄漏党和国家机密的 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成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劳动 纪律、工作纪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
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率领党员和群众,坚决揭 露和打击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 乱纪分子。 对于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 误倾向,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 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错误的和反动的思潮,必须进行批判和斗 争。 对于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采取明哲保身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制 止,不争辩、不斗争,躲闪回避,就是放弃了共产党员的战斗责 任,就是缺乏党性的表现。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中, 要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 脸皮,不怕受到打击迫害。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也是党内重要的政治纪律。

当前,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个人主义倾向。

突出表现为: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一把手”不征求、不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什么事都是个人说了算。

二是自由主义倾向。

尽管党组织的决议是按多数人的意见形成的,少数人当面也不反对,但背后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到处乱说,在实践中不执行组织决定,我行我素,或者搞“上有大政策,下有小对策”,使“服从”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文字上。

三是派性倾向。

一些人把“少数服从多数”等同于“少数人服从多数人”,进而把“少数人”“多数人”的划分看成是因人而异,一成不变的,以致在组织、领导班子内部拉帮结派,使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不起来,长期处于派性状态。

四是简单化倾向。

即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看成是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的唯一内容和公式,似乎什么复杂的问题,只要一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就迎刃而解,万事大吉。

五是绝对化倾向。

把少数服从多数从其它三个“服从”中抽象出来,看成是组织决策的最高准则,以致出现按多数人的意见形成的决议明显违背上级组织、中央的决议这一不正常现象,等等。

这些问题不解决,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真正贯彻好。

1.少数服从多数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量的规定性。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这些都是从质的规定性方面来说明民主集中制的。

如同任何事物一样,除了质的规定性外,民主集中制还具有量的规定性。

“少数”“多数”及其关系,就是它的一种基本内涵量,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民主与集中的程度、方式等。

“少数”“多数”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并不是单纯表示数量的多少,也不等于“少数人”“多数人”,而是用来表示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具体问题时,内部成员意见分歧的程度。

“少数”指少数人的意见,“多数”指多数人的意见。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

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也是党内重要的政治纪律。

当前,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个人主义倾向。

突出表现为: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一把手”不征求、不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什么事都是个人说了算。

二是自由主义倾向。

尽管党组织的决议是按多数人的意见形成的,少数人当面也不反对,但背后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到处乱说,在实践中不执行组织决定,我行我素,或者搞“上有大政策,下有小对策”,使“服从”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文字上。

三是派性倾向。

一些人把“少数服从多数”等同于“少数人服从多数人”,进而把“少数人”“多数人”的划分看成是因人而异,一成不变的,以致在组织、领导班子内部拉帮结派,使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不起来,长期处于派性状态。

四是简单化倾向。

即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看成是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的唯一内容和公式,似乎什么复杂的问题,只要一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就迎刃而解,万事大吉。

五是绝对化倾向。

把少数服从多数从其它三个“服从”中抽象出来,看成是组织决策的最高准则,以致出现按多数人的意见形成的决议明显违背上级组织、中央的决议这一不正常现象,等等。

这些问题不解决,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真正贯彻好。

1.少数服从多数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量的规定性。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这些都是从质的规定性方面来说明民主集中制的。

如同任何事物一样,除了质的规定性外,民主集中制还具有量的规定性。

“少数”“多数”及其关系,就是它的一种基本内涵量,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民主与集中的程度、方式等。

“少数”“多数”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并不是单纯表示数量的多少,也不等于“少数人”“多数人”,而是用来表示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具体问题时,内。

党的组织原则

党的组织原则

41、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为什么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也就是说党内的事情一经多数人通过或同意,就要按多数人的意见去办。

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定,除必要时可以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活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产生各种不同的看法,有时甚至出现完全相反的意见,这是正常的,但在作出决定时只能按多数人的意见办,如果没有少数服从多数这条原则,各种意见众说纷坛,许多问题就无法决定,工作就无法正常进行,党组织也就不可能成为有战斗力的统一整体。

42、在党的生活中怎样正确对待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不一定全是错误的意见,其中往往有合理的和正确的成份。

党的组织要认真考虑这些意见,借以补充和发展正确的意见,使问题讨论得更深入,处理得更慎重和完满。

同时还应该看到,在通常的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是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但有时也可能是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

所以我们一方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求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在实际行动中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另一方面允许这些党员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见。

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有利于保障党内的民主生活。

如果真理最后被证明在少数人方面,那么党的组织就要勇敢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接受少数人的正确意见。

正确对待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于我们认识真理、服从真理和改进工作大有好处,可以使我们减少或者避免错误。

如果少数人的意见确实错了,也要善于做说服工作,使他们心说诚服地认识自己的错误,自觉地服从党组织的正确决定,从而真正保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

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少数同志,只要他们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组织决定,党组织就不仅要耐心地听取和充分地考虑他们的意见,还应该同他们搞好团结,不能采取歧视、排斥的态度,更不能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

要善于团结与自已有不同意见的、甚至反对自己反对错了的同志一道工作。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由列宁最早提出,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4)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生活的运用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生活的运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清除赵紫阳同志削弱党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力地加强了党的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

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又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这些决定将进一步恢复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良传统,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针对当前党内存在的问题,还应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把它视为进一步加。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怎样处理:党章第三十八条中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_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个人感想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_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个人感想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_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个人感想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途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篇1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和党风。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新要求,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补了课、充了电,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这是很多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感慨。

查摆问题,一些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自我剖析触及痛处;互相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充满辣味,脸红心跳揭短亮丑……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

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

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

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执政党,要不断增强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党内生活就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决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这些年,为什么一些地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为什么一些单位出现了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了严肃的党内生活。

活动收官,要把清朗的政治生态保持下去,就需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1980.02.29•【文号】•【施行日期】1980.02.29•【效力等级】准则•【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全党同志遵循这些准则,空前团结,步调一致,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

全国解放以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广大党员基本上坚持了党的好传统好作风。

但是,由于革命斗争胜利和党在全国处于执政党地位而在一部分同志中产生的骄傲自满情绪,由于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由于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党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特权思想等不良倾向有所发展,同时在党内斗争的指导上发行了一些缺点和错误,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

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利用当时党所犯的严重错误,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派性分裂活动,肆意践踏党规党法,取消党的领导,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粉碎“四人帮”以来,党中央大力整顿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已经有所恢复。

少数服从多数的适用范围

少数服从多数的适用范围

少数服从多数的适用范围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社会规范,适用范围涵盖了各个领域和层面。

在政治上,这一原则体现为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表明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少数人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

这在选举和立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确保政府代表多数人的利益。

在组织和团体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是常见的管理原则。

在团队决策中,通常会采用投票或者多数同意的方式来确定行动方案,这有助于提高效率和凝聚力。

在日常生活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有着广泛的适用性。

比如在家庭中,家庭成员可能会通过投票或者协商来做出决定;在社交场合,大多数人的意见往往会被采纳以维护集体利益。

然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限制。

有时候少数的权利和利益可能会被忽视,这就需要在实践中平衡多数和少数的关系,保障少数的权益不受损害。

另外,在一些涉及基本权利和道德原则的问题上,也不能简单地套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要更多的权衡和考量。

总的来说,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一个普遍适用的社会准则,但在具体应用时需要考虑各种情况下的权衡和平衡,以确保公平和正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坚持党内定期 的 民主选举制 , 是健全 民主 集 中制 的重 要 上 、 理论 上有 不 同认 识 , 集体讨论 中有 不同意 见的争论是 正 在
内容。只有 真正 实行 民主选举 、 自觉遵守 少数服 从 多数 的原 常的 , 不论这 种意见是 对还 是错 , 是处 于多数还 是少 数 , 为 作 则, 才有可能把那些 台乎条 件 的为与会 多数 党员或 党员代 表 主要领导者都应本着“ 兼听则明 . 偏听 则暗 的精神 . 善于集 中 所拥护 的人选进党的各级 顿导机 关 这样 才能提高广大 干部 大家的意见 。如对重要 问题发生争论 , 双方 人数接近 , 了在 除 和群众 的积极性 、 主动性和责任心 , 自觉地关 心党 的事 业。同 嚣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 见执行外 , 应当暂缓 作 出决定 , 进一 时, 又可以有效地把党委置身 于党员 群众 的监督之 下 . 别是 步调查 研究 , 特 交换 意见 , 下次再 议。如仍 不能作 出决 定 , 应将 可 以防止个人专断 , 不走群 众路 线 , 少数人包 办 , 选 举流 争论情况 向上级组织报告 , 由 使 请求裁决 。 于形式的现象
具有特殊意义。

个地 区 、 一个 单位来说 , 发扬 党 内民主 , 就是 在党 内实行 以
多数党员的 意志 为意 志 , 实行 党员 群众 在 党 内的 当 家作 主。 全体 党员对党 内的一切重 大 问题 , 都有发言 权 、 监督 权 , 而 从 决定党 内一切 大事 , 是 党 内民主的 主要 内容 和实 质。党 内 这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体 现在党 内 民主生活 的各个 方 面。 的集中是 经过党组织对通过 民主形式反 映出来 的意见进行讨 分析 , 后以多数人通过 产生的决策 、 最 决议和意见 。 例如: 员在党 内的地 位是 平等 的 . 决定重大 阃题 时 , 党 但 必须 论 、 少数服从多数 ; 的各级 领 导机关 都 由党的各级代 表大 会选 党 第二 . 健全党 的代 表大会 制 度是 民主 集 中制 的基本 要 从 举产生, 实行少数 服从多 数的原则 能体 现 以多数党员 的意 求来看 , 才 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 党章规 定 , 全 国 党的 志为意志 的党员 群众 当家作 主 ; 在党委 内部生 活中实行 集 体 代表大会和各级 代表大会 , 如无 非常情 况 , “ 不得延 期举 行” 。 领导 , 在讨论决 定 同题 时 , 书记 和委员 的关 系是 少数 服 从 多 这一规定 为健 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奠定 了重要的 基础。按 时开 而且有 利于加 强集 中。 数 。目此. 理论和实 践的结 合上 弄清 楚为什 么必须执 行 少 好党的代表大会不仅有 利于发扬民主 , 从 数服从多数 的原 则 , 是关 系到党 的 民主集 中帝 能否真 正贯彻 因为代 表大 会拥 有决策权 、 举权 、 畸 选 监督权 , 不仅 能把 广大 它 落实的关键 问题 。 党员 的智 慧集 中起来形 成决议 , 而且通 过选 举授权给 党的委 第一 , 民主和集 中两十方 面的辨证统一 关系上 看 , 从 只有 员会去落实 , 通过监 督确 保决议 的实 行。 井
【 爵日期 ]0 2 3 0 收{ 20 —0 —2 [ 作者简 介] 尚纯 (9 2 , , 卢 16 一) 男 广西南 宁人 . 中共广西区委党 校党建教研 部副主任 副教授 纯 / 论 党 内生 活 中 的 “ 数服 从 多数 ” 则 少 原
特 少数服 从多数 , 才能使 民主集 中制得到贯彻执 行。同时, 在贯彻 少数服从 多数原 刖过程 中, 必领 处理好各种 关 乐, 才能使这
十原 爨落 到 妾蛇 。 4
【 关键词】 少教
服从
多数
【 中圈分粪号】 D 6 .1 【 22 1 文献 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e — 9720 )3 00 — 3 84 6 1(090 — O6 0 -
NO. 2 0 3, 0 2
( 总第 8 期) 7
(u ti yN 8 ) C mu t a  ̄l . O,7
论党内生活中的“ 少数服从多数” 原则
卢 尚纯
( 中共广西 区委党校 , 广西 南 宁 so z ) s o 2
【 摘要 ] 少数服从 多数原蔓 是 民主集中制的核心 内容 , 党 内生活 中具 有重 太意艾。在 贯彻 民主集 中制 过程 中, j 在 必须坚
因此善不善于和能不能够一贯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办事是区别能不能始终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的根本标志是衡量我们党成熟不成熟的根本标志是保证党和国家民主生活能不能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根本标志
维普资讯
20 0 2年第 3期
广西社 会科 学
GUANGXIS Cl I O AL ENC ES
才能坚持 和健全 民主集 民主集 中制 , 是马 克思 主义 建党理论 的根本 原则。其 主 正确 地认识 和处理 少数和多数 关系 , 形 要 内容包括 : 党员在党 内的地位 是平等 的, 决定重大问题 时 中制。我们党 在长期 的党 内生活 中 . 成 了在民 主基础 上进 但 在集 中指导下实行 民主的贯彻 民主集 中制 的思 路 , 这 必须少数服 从多数 ; 员个 人在党 内既享 有充分 的 民主权利 , 行集 中, 党 又必须 服从组织纪律 , 服从组织 决定 ; 级党组织在工 作中是 是对 高度 民主与高度集 中辩证统一 关系的精辟概 括 。党 内高 下 这种 独 立负 责的 , 叉要 接受上级党组织 的领 导; 党的各级领 导机关 度民主的站 果是 必须形 成全 党绝大 多数人 的统 一意 志, 就是党 中央 的集 中领 导。党 中央用 全党 的 都由选举产 生, 实行集 体领 导 , 并定期报 告工 作 ; 经选举 产 生 统一意志 的体 现 , 对进一步发展党 内民主加 以引导和规范 , 这就是 集 的党 中央有“ 行思 想领导和实际工 作领导的全权” 同时 , 进 , 党 统一 意志 , 中央接受党的监督 。在这些 内容中 , 少数 服从 多数 的原 则 , 具 中对民主的指导。只有坚持 民主基 础上的集 中和集 中指 导下 才能使党 内高度 民主和高度 集 中统 一 、 协调 起来 从 有特殊的地 位 , 正确 实行少 数服从 多 数原则对 于 民主 集中制 的 民主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