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章程(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期货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监管部门批准文号】批准,由【发起人全称】等【发起人数量】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自【成立日期】起至【到期日期】止。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第七条公司坚持“诚信、专业、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期货交易服务。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
第八条公司股东为依法设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行使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股东大会过半数股东同意。
第三章股东大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进行表决时,每一股份拥有一个表决权,股东
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
于【独立董事人数】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经理层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三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十八条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份数】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成立日期】起施行。
---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期货公司章程的示例,实际公司章程应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
在正式使用前,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核。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管理
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XXX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为[详
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期货交易服务,实现公司、股东和客户的共同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 期货经纪业务;
2.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3. 期货投资分析业务;
4. 期货市场研究业务;
5.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股东
第六条公司股东为依法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七条股东的权利:
1. 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 依法转让其出资;
3. 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知情权;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股权;
5. 依法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依法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提出异议;
7.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
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 不得抽逃出资;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股东大会的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 修改公司章程;
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3. 单一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具体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具体人数]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具体人数]名由股东会提名产生。
第五章经理层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六条经理的职权:
1. 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监事会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监事会的职权:
1.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 检查公司财务;
3.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4.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
以纠正;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监事会由[具体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具体人数]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具体人数]名由股东会提名产生。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每年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具体比例]作为法定盈余
公积金。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注:以上章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期货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由[股东名称]等[股东人数]
股东共同出资。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上项目
凭许可证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为准)。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市场规律,坚持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期货经纪服务,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 依法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进行表决;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 修改公司章程;
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十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章经理层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
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 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的监督情况;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比例]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注:以上内容为期货公司章程的示例,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