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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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生产方案编制导则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载运行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查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查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所有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所有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连接的试运行,以查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所有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所有达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办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所有装置在联动试车达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三、一般规定
(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一定具备的条件:
1.已经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立安全审察和安全设备设计审察;
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达成;
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办理及耐压试验、严实性试验合格;
4.试车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及报警系统等一定切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样原辅材物料知足试生产的需要;
6.试车现场已清理洁净,道路、照明等知足试生产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单位一定成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一定进行特意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查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项目建设单位一定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除去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办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整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依据现场实质状况加以调整,内容能够逐渐深入,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随意改变。
前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
(五)与试生产有关的各生产装置、协助系统一定兼备兼备,首尾连接,同步试车。
(六)所有安全设备应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步试车。
(七)严格履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巡回检查,实时发现问题;出现异样状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难以实时除去并对安全有影响的,应中断运行。
(八)阶段性的试生产工作达成后,一定按规范进行交接。
交接资料纳入技术档案。
(九)试生产方案应切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允许实行方法》(国家安监总局
第 8 命令)的要求并报负责实行建设项目安全允许的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存案。
(十)属于联合生产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一般不超出 12 个月,其余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限期一般不得超出 6 个月。
(十一)试生产结束后,应实时申问安全设备完工查收。
四、试生产前的准备
(一)单机试车
驱动装置、机器或机组,安装后一定进行单机试车,此中确因受介质限制而不可以进
行试车的,一定经现场技术负责人赞同后,留待投料试车时一并进行。
1.单机试车时,一定设置盲板,使试车系统与其余系统隔绝;
2.单机试车一定包含有关的报警及联锁保护系统;
(二)联动试车
在试车范围内的机器,除一定留待投料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之外,单机试车已经所有
合格并经中间交接后,进行联动试车。
1.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查收规范的标准所有达成;
2.试车前,试车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3.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皆应参加试车,并应逐渐投用自动
控制系统;
4.联动试车应达到试车的系统首尾连接稳固运行;参加试车人员应掌握开车、泊车、事故办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
(三)编制和报送试生产(使用)方案
化工投料试生产前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和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转让方共同编制试生产方案,经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经负责实行建设项目安全允许的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余安全生产允许的实行部门存案并经建设项目安全允许实行部门赞同后履行。
试生产(使用)方案内容应切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允许实行方法》(国家总局第 8 命令)要求,并建议按以下内容编制:
1.建设项目施工达成状况;
2.生产、储藏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3.试车组织、试车负责人及参加试车的人员;
4.试车所需准备工作及检查内容的目录;
5.试车所需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和水、电、汽、气、备品备件等物质清单;
6.试车程序和进度表;
7.开、泊车及紧迫事故办理的程序与要求;
8.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对策及采纳的安全举措;
9.试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应抢营救方案;
10.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要经过该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同,并在认同表中签订建议,经主要负责人署名和盖印后连同其余资料一同报负责实行建
设项目安全允许的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存案。
在报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还一定提交建设项目安全
设备设计审察通事后的建设项目安全审察建议书、建设单位拜托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
证书、建设项目质量监察手续等的复印件。
(四)物质及技术准备工作
1.投料试车前,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剖析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等下发实行;
2.盲板已按赞同的带盲板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掉,并经检查无误,质量合格;
3.投料试车装置的安全设备、应抢营救器械配置到位;
4.安全设备已拜托有资质的检测查验机构进行查验、检测合格;
5.投料试车装置的消防设备已经消防主管部门查收合格;
6.投料试车装置的环境保护和监测设备已经环保主管部门查收合格。
五、试生产管理
(一)投料试车
在生产装置联动试车结束,缺点除去,工程交接达成后进行投料试车。
1.投料试车一定顺序渐进,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固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
2.投料试车时,机械、电气、仪表等操作人员应配合协调,实时做好信息交流,做好测定数据的记录;
3.化工剖析工一定依据试车需要实时增添(调整)剖析项目和频次,做好记录;
4.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实时除去试车中裸露的缺点,并逐渐达到满负荷试车。
(二)人员控制
1.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目,没关人员远离现场;
2.初次投料试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样状况,主要负责人应实时组织剖析并采纳相应的举措,确认安全后方可持续。
3.为保证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防备事故的扩大和漫延,必需时应采纳专业队伍现场安全监护。
4.建设项目试生产时期,项目建设单位应该与拜托的安全评论机构增强交流,实时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备试生产(使用)状况进行安全查收评论。
六、文件管理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付试生产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增强管理。
试生产方案、试运行状况总结、异样状况应急处理等资料应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案。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其供给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切性、靠谱性负责。
七、附则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本规定,联合各自的详细状况,拟订相应的实行方法。
(二)未按本规定实行试生产安全管理的,各级安监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建设单位立刻停止试生产,达到本规定的要求后,方可恢复试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例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