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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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南市南部山区村镇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建设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地点:济南市南部山区
项目内容: 南部山区仲宫、柳埠、西营镇驻地及所辖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等相关规划内容。
二、规划内容要求及依据
1、规划内容要求:
规划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污水现状及存在问题。
对排水体制现状、排水管网及设施现状进行分析,重点普查和分析规划范围内以汇水区为单位的主要排水管线和设施。
(2)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的确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自然条件和收纳水体条件,结合城市排水水质、水量极原有排水设施情况,经综合分析确定。
(3)污水系统规划。
对污水量进行预测,确定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对污水厂规模、数量、占地、位置进行规划,对工艺和尾水水质进行规划建议。
(4)污水管网布置与敷设方面:根据区域地形特点,科学分区、合理布置,做到污水收集安全、经济、可靠。
(5)再生水利用规划。
对再生水规模、数量、占地、位置进行规划,对出水主要用途给出规划,对出水水质控制目标和工艺给出规划建议。
(6)污染源控制措施。
(7)提出分期建设计划安排。
(8)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2、设计依据:
设计应依据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
(3)《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源调查技术规定》
(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
(5)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环发〔2007〕196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7)《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8)《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2009-2020年)》;
(9)《济南南部山区仲宫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济南南部山区柳埠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济南南部山区西营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济南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南部山区水环境整治的规定文件;
(13)其他相关规划和报告资料等。
三、规划深度要求
1、与南部山区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布局、经济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并统筹安排南部山区村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综合评判南部山区村镇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照技术经济合理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村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镇驻地建设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条件允许的村庄优先接入镇驻地污水收集系统,充分发挥镇驻地污水处理站的辐射效用,提高集中污水设施利用率;对不能接进镇驻地处理的村庄,应自行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3、根据村庄不同的区域区位、地质地势、土壤植被、受纳水体等环境条件,充分考虑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生态
源头地区、江河流域等地区的生态敏感程度、环境容量和自净化能力,提出因村制宜、经济适用、管理方便的农村生活污水技术。
4、规划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排水规划编制规范标准要求,规划报告及图表必须做到表达准确、完整、清晰。
四、成果要求
1、成果构成
成果包括规划说明书及规划图集。
2、成果形式
最终成果按照规划深度要求提供,统一装订。
五、设计工作要求
1、规划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结合相关规划,广泛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
2、规划单位向甲方进行阶段性汇报,初步安排在方案汇报阶段和成果论证阶段。
3、成果验收以规划、市政及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作为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