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師培《毛詩札記》評陳奂《詩毛氏傳疏》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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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師培《毛詩札記》評陳奂《詩毛氏傳疏》小識
李雄溪
内容摘要劉師培《毛詩札記》共六十一條,其重點在補充《毛傳》,申明詞義。
《毛詩札記》提及陳奂《詩毛氏傳疏》之處甚多,計十三條,其中大部分爲批評之語,直指陳氏錯誤。
《詩毛氏傳疏》為清代詩經學之重要作品,發明極多,然亦難免有智者千慮之失。
劉師培《毛詩札記》雖然文詞簡約,然而條理明晰,確鑿可信,足正陳氏之誤。
本文依《毛詩札記》之次序,逐條加以説明,劉師培深邃之學養,於此可見一斑。
關鍵詞劉師培陳奂《毛傳》《毛詩札記》《詩毛氏傳疏》
劉師培(1884-1919)是中國近代著名的國學大師,與章太炎(1869-1936)齊名。
劉師培早逝,却留下不少重要的著作,而且涉及範圍甚廣,包括經學、文學、史學、小學、政論等等,深具影響力。
劉師培家學淵源,曾祖父劉文淇(1789-1854)《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祖父劉毓崧(1818-1867)、父親劉貴曾(1845-1898)都是有名的學者,同爲研究《左傳》的大家。
劉文淇著《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劉毓崧著《春秋左氏傳大義》,劉貴曾著《左傳歷譜》。
一脈相承,《左傳》成爲儀徵劉氏之家學。
劉師培繼承家學,精研《左傳》,於《劉申叔遺書》所見,劉師培有關《左傳》的著作包括《讀左剳記》、《春秋左氏傳月日古例考》、《春秋左氏傳答問》、《春秋左氏傳古例詮微》、《春秋左氏傳注例略》、《春秋左氏傳例略》等。
劉師培的經學著作當中,尚有涉及《尚書》、《禮》、《毛詩》等。
劉氏有關《詩經》的作品有二,其一爲《毛詩詞例舉要》,其二爲《毛詩札記》。
①由此可見,《詩經》並非劉師培的經學研究重點,然而劉師培早歲通經,蔡元培
①周雁石於《劉申叔未刊著述介詞》一文,提及他得覩之《群經大義相通論》,分“會通”、“解紛”、“闕疑”、“流别”四項,亦爲討論《詩經》之專著,與現在收入《劉申叔遺書》中的《群經大義相通論》不同。
周氏指出“此四篇所述,全繫《毛詩》,大體已完具。
從'會通'起,止於'流别',如題爲《毛詩四論》,似更確切。
今檢《遺書》中之《毛詩札記》,或與此書有相近處。
”是文收於萬仕國編著:《劉師培年譜》,揚州:廣陵書社,2003年,第291-294頁。
(1868-1940)(劉君申叔事略》謂“君幼慧。
年十二,即讀畢四子書及五經”。
①劉師培以其精深之學養,研讀《毛詩》,提出不少獨到之見解,仍然值得我們重視。
顧名思義,《毛詩札記》爲劉師培讀《毛詩》之所記,共六十一條。
《札記》的内容十分豐富,或補充《毛傳》、或説明通假、或闡述詞義。
值得注意的是,《札記》當中不少直接評論陳奂(1786-1863)《詩毛氏傳疏》的説法,合計十三條,本文將按次序逐一説明。
(一)《召南•采蘩》“夙夜在公”
《札記》曰:“《召南•采蘩篇》’夙夜在公。
‘《毛傳》云:’夙,早也。
’據毛説’夙夜,猶云‘早暮,,二字對文,乃平列之詞,《小星篇》‘夙夜在公。
‘《鄭箋》云:’或早或夜,在於君所。
’蓋得《傳》義。
《疏》引或以爲早謂夜初,又駁之云,知不然者,以其詩言夙夜,皆記昏爲夜,晨初爲早,未有以初昏爲夙者,其説甚確,乃陳奂《傳疏》小變,或説以《采蘩》、《行露》、《小星》、《雞鳴》、《陟姑》、《雨無正》、《烝民》、《韓奕》、《昊天有成命》、《我將》、《振鷺》、《閔予小子》、《有駜》諸言’夙夜’,皆連讀得義。
’古曰夙夜,今曰早夜,夜未旦謂之早夜’,與’夙興夜寐’平列者不同,説與《詩》恉弗合,尋《雨無正篇》’莫肯夙夜’,與’莫肯朝夕’並文,明’夙夜’二文同于’朝夕’,若《周語》叔向説《昊天有成命》訓’夙夜’爲'恭’,以《商頌•那篇》’温恭朝夕’證之,其義自見,奚以夜未旦爲解乎?”②
案:以“夙夜”爲“或早或夜”,即“早上”和“晚上”,怡然理順。
陳奂《詩毛氏傳疏》所提到的詩句,包括“夙夜在公”(《召南•小星》),“豈不夙夜”(《召南•行露》),“夙夜無已”、“夙夜無寐”、“夙夜必偕”(《陟姑》),“莫肯夙夜”(《小雅•雨無正》),“夙夜匪解”(《大雅•烝民》、《大雅•韓奕》),“夙夜基命宥密”(《周頌•昊天有成命》),“我其夙夜”(《周頌•我將》),“庶幾夙夜”(《周頌•振鷺》),“夙夜敬止”(《周頌•閔多小子》。
考諸《詩》詩意,“夙夜”皆宜作“朝夕”解。
《説文》:“夙,早敬也。
从丮持事,雖夕不休,早敬者也。
”“夙”字甲骨文作为(前6.16.3)、嗷明710)等,③金文作呻(伯康簋)汽(盂鼎)等,④胡小石(1888-1962)《説文古文考》指出夙字“像人執事於月下,侵月而起,故其誼爲早”。
⑤是《詩》即用其本義。
從語法結構看,“夙夜”不管是否連用,皆爲并列結構,而非定中結構。
陳奂的論據引《庭燎》爲説:“古曰夙夜,
①蔡元培:《劉君申叔事略》,見《劉申叔遺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上册,第18頁上
②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3頁下。
③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輯:《甲骨文編》,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298頁。
④ 容庚編著:《金文編》,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494頁。
⑤ 胡小石:《説文古文考》,見《胡小石論文集三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63頁。
今曰早夜,夜未旦謂之早夜。
《庭燎》云’夜如何其?夜未央,、’夜如何其?夜未艾,。
未央、未艾,即早夜之義。
末章云:’夜如何其?夜向晨。
’晨,明也。
向明已非早夜矣。
”①“未央”、“未艾”即“早夜”之説,頗值得商榷。
王引之(1766-1834)的講法很具參考的價值。
《經義述聞》曰:“夜未央者,夜未已。
《楚辭•離騒》:'時亦猶其未央。
‘王注云:’央,盡也。
‘《九歌》:'爛昭昭兮未央。
’注云:’央,已也。
’盡亦已也。
管子《輕重丁篇》云:’賈人蓄物而賣,爲讎買,爲取市,未央畢。
’央畢,皆盡也。
《吕氏春秋•知化篇》云:’其後患未央。
‘是古人謂未已爲未央也。
夜盡則旦。
故毛云:’央,旦也。
’”②而末章的“夜向晨”,其意亦與“夜未央”、“夜未艾”、“夜未旦”同。
王引之又云:“凡將明,未明謂之晨,故明亦謂之晨,義相因也。
此言’庭燎有煇,,則晨是未明之時矣。
”③是故陳奂所引《庭燎》諸句,對論證“夙夜”之意思,並無實際作用。
劉師培批評陳奂的講法,言之成理。
(二)《邺風•谷風》“昔育恐育鞫,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札記》:“《邺風•谷風篇》:’昔育恐育鞫,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毛傳》云:’育,長。
鞫,窮也。
’按《説文》:’育,養子使作善也。
’此《傳》詁’育’爲'長,,明長爲長養之長,與《小雅•蓼莪篇》’長我育我,、《大雅•生民》’載生載育’義同。
《生民》《傳》亦云:’育,長也。
,詩人之意謂昔之所以育養彼者,恐育養之術有時而窮,將與彼同其顛覆也,下云’既生既育,,與上同旨。
《鄭箋》云:’昔育,育稚也。
及,與也。
昔幼稚之時,恐長老窮匱,故與女顛覆盡力于家事。
,又云:’生謂財業,育爲長老。
’蓋誤解《傳》文’育,長’之訓,曲以長老相詮,其以顛覆爲盡力。
與《大雅•抑篇》’顛覆厥德’不合,疑未可從。
《疏》以《箋》義申毛,陳奂《傳疏》又以《傳》文'長’字爲’長久,之’長,,均失毛旨。
”④
案:陳奂指出“《傳》意兩’育,字皆訓爲長,長猶常也。
”⑤又曰:“《生民》’載生載育,,《傳》亦云:’育,長也。
’此’育’字與上兩’育’字訓同義異,育亦生也。
”⑥《詩》中“育”字從未有解作“長久”之義。
劉師培引《説文》,指出“育”可訓“長養”,“育”之甲骨文作锂(甲722)、叙甲1760)等,⑦金文作陀(吕仲爵)、敕班簋)等,⑧象産子之
① 陳奂:《詩毛氏傳疏》,北京:中國書店,1984年,上册,第4頁。
② 王引之:《經義述聞》,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44頁下
③ 王引之:《經義述聞》,第144頁下。
④《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4頁上。
⑤《詩毛氏傳疏》上册,卷三,第28頁。
⑥《詩毛氏傳疏》上册,卷三,第28頁。
⑦ 《甲骨文編》,第557頁。
⑧ 《金文編》,第989頁。
形,故“産子”爲本義,“長養”爲引申義。
《毛傳》訓“育”爲“長”,即取此引申義。
事實上,劉氏於此條論證頗爲詳細,引《大雅•生民》、《大雅•抑》以及本篇同章“既生既育”句,反複説明,甚具説服力。
陳奂明顯誤述《毛傳》之意。
(三)《鄘風•定之方中》“匪直也人,秉心塞淵”
《札記》:“《鄘風•定之方中篇》’匪直也人,秉心塞淵。
‘《毛傳》云:’非徒庸君。
,‘秉,操也。
‘《疏》申毛云:’言文公既愛民重農如此,則非直庸庸之人,故秉操其心,能誠實且復深遠,是善人也。
,其説甚得《傳》誼,蓋’也人,之’人,與《相鼠篇》’人而無儀,同,彼篇《傳》云:’無禮義者,雖居尊位,猶爲闇寐之行。
,明亦以人爲君,’匪直也人,謂匪特盡人君之常道,故下文即言’秉心塞淵,以歌其美,。
陳奂《傳疏》以'庸君’爲'鄘國之君,,轉失經恉。
”①
案:陳奂謂“《傳》嫌經文’人,字與’騋牝,作對文,故以庸君解釋’人,字,庸君,庸國之君,謂文公也。
”②此《詩》爲讚美衛文公之詩,《傳》、《疏》解經,謂衛文公非庸庸之人。
劉師培引《相鼠篇》《毛傳》爲佐證,申明《經》意,比《傳疏》之説高明。
(四)《鄘風•蝃蝀》“朝隮于西,崇朝其雨”
《札記》:“《鄘風•蝃蝀篇》’朝隮于西,崇朝其雨。
’《毛傳》云:’隮,升。
崇,終也。
’據《曹風•候人篇》’南山朝隮,,《傳》訓’隮,爲’升雲,,則此云朝隮,亦謂所升雲氣。
《周禮•春官》眠複掌十煇之灋,八曰叙,九曰隮。
先鄭注云:’叙者,雲有次序,如山在日上也。
隮者,升氣也。
,蓋煇義雖爲日光氣然所掌,十煇兼及雲氣之屬,不以涉及日氣者爲限。
先鄭所云’升氣,,即《毛傳》所謂’升雲,。
”③又云“近陳奂《傳疏》又以《禮注》申《傳》,不知全《詩》之例,次章之文,不必與首章同義,此《詩》首章言蝃竦,次章别言出雲興雨,不必承上爲義也。
”④
案:陳奂以《禮注》申《傳》,《傳疏》曰:“《周禮》眠複掌十煇之法,九日隮。
鄭司農云:’煇爲日光氣也。
’‘隮者,升氣也。
’玄謂隮,虹也。
《詩》云’朝隮于西,,字亦當作躋。
案:上章《傳》言’虹氣盛,,則此言升即是升氣。
升氣即是虹,先後鄭説不同,而意無異也。
”⑤劉師培著有《毛詩詞例舉要》,舉出《毛詩》詞例三十一條,其中有“後章不與前章同義例”,⑥舉《周南•桃夭》、《鄭風•緇衣》、《齊風•南山》、《召南•鵲
①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4頁下。
② 《詩毛氏傳疏》上册,卷四,第15頁。
③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4下-45頁上。
④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5頁上。
⑤ 《詩毛氏傳疏》上册,卷四,第16頁。
⑥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387頁下-388頁下
巢》、《衛風•考槃》、《鄭風•清人》、《秦風•終南》、《秦風•無衣》、《唐風•羔裘》、《秦風•晨風》、《陳風•防有鵲巢》、《鄭風•出其東門》、《鄭風•褰裳》、《召南•江有氾》、《鄘風•干旄》、《魏風•伐檀》、《小雅•青蠅》、《商頌•長發》諸篇爲證,可作是條注腳。
陳奂以“隮”爲“升氣”,亦即是“虹”,實強爲之解。
(五)《王風•君子陽陽》“左執簧,右招我由房”、“右招我由敖”
《札記》:“《王風•君子陽陽篇》首章'左執簧,右招我由房。
‘《毛傳》云:’由,用也。
’國君有房中之樂,據毛説,’招我由房'謂用房中之樂招我也。
次章’右招我由敖據《小雅•鹿鳴篇》’嘉賓式燕以敖《傳》文詁’敖’爲’游’,則’招我由敖’,亦謂用游燕之樂招我也。
《鄭箋》于經文二’由’字並訓爲’從’,與《傳》異説,乃陳奂《傳疏》以次章’由敖'猶云’以敖’,不與首章’由’字同義,似非《傳》旨。
”①案:陳奂原文曰:“《鹿鳴》:'嘉賓式燕以敖。
‘《傳》:’敖,游也。
’此’敖’字與《鹿鳴》’敖’字同。
由,用也。
’用敖’猶’以敖’也。
不與上章同義。
”②《毛傳》於二章並無釋“由”。
《説文》卷十四下巳部:“,用也。
”③“以”後轉化作介詞,是“由”、“以”皆可訓作“用”,《毛傳》並無指首章、二章之“由”異義。
劉師培謂陳奂所述“似非《傳》旨”,爲合理之批評。
(六)《齊風•甫田》“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無思遠人,勞心忉忉”
《札記》:“《齊風•甫田篇》’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無思遠人,勞心忉忉。
‘《毛傳》云:’甫,大也。
大田過度,而無人功,終不可獲。
’‘忉忉,憂勞也。
言無德而求諸侯,徒勞其心忉忉耳。
’審繹《傳》義,蓋以’無田甫田’,猶云’無功田甫田’;’無思遠人’,猶云’無德思遠人’。
經省’無功’、’無德'爲’無'者,是猶《魯頌•有馳篇》’歲其有’,《傳》文訓’有’爲'有年’,經文省’有年’爲’有’也。
經省文以適句,《傳》增字以足文,全經之中,斯例甚衆。
《疏》昧毛旨,謂’無得田此大田。
’近陳奂《傳疏》又以兩字爲發聲,均於《傳》意弗合者也o”④
案:《傳疏》:“《傳》云:’言無德而求諸矦,徒勞其心忉忉耳。
’求諸矦釋經思遠人之義,則《傳》以無爲發聲。
”⑤“無”字無疑可作發聲之詞,如《小雅•小旻》“如彼泉流,無論胥以敗”、《大雅•抑》“如彼泉流,無論胥以亡”,但“無”於《詩》中更多作爲否
①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5頁上。
②《詩毛氏傳疏》上册,卷六,第7頁。
③ 許慎:《説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311頁上
④《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5頁下。
⑤《詩毛氏傳疏》上册,卷八,第13頁。
定詞。
《詩序》曰:“無禮義而求大功,不脩德而求諸侯,志大心勞,所以求者非其道也。
”①再對比《毛傳》的原文,其義與《序》吻合,確不以“無”爲發聲之詞。
(七)《秦風•黄鳥》“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札記》:“《秦風•黄鳥篇》首章:’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毛傳》云:’乃特百夫之德。
‘《疏》謂在百夫之中,孤特秀立,其説未允。
陳奂《傳疏》云:’《鄘-柏舟》《傳》:’特,匹也。
’乃特百夫之德言,奄息之德,乃足匹百夫耳。
,深得《傳》意。
”②案:劉師培於是條指出陳奂據《柏舟》《傳》以“匹”釋“特”,配合《黄鳥》的詩意,乃唯一一處稱道陳奂的講法。
(八)《陳風•東門之池》“可與晤言”
《札記》:“《陳風•東門之池篇》:’可與晤言。
‘《毛傳》云:’言,道也。
’案:《傳》文’道,字讀爲《鄘風•牆有茨篇》’不可道也’之’道,,其義至明。
近陳奂《傳疏》以爲’性道’之’道,,疑非。
”③
案:陳奂《傳疏》:“《公劉》《傳》:’直言曰言。
,言易曉耳。
云’道,者,’道,讀爲性道之道。
《列女傳•賢明篇》:'君子謂齊姜絜而不瀆,能育君子於善,,又’君子謂黔婁妻爲樂貧行道,,引《詩》曰:’可與寤言。
’皆可以申明此《傳》道字之義。
”④陳奂引《列女傳•賢明篇》齊姜和黔婁妻之故事,説明《傳》’言,道也。
‘中之’道,爲‘性道,之道,實欠缺説服力。
劉向(前77-前6)寫《列女傳》,有諷刺和警戒的作用,當中弓I《詩》之處甚多,目的在於警世。
是故用《列女傳》弓I《詩》爲例,不足以説明原《詩》的詞義,更遑論以此推翻《毛傳》的訓釋。
《詩經》中“言”作“性道”解,未見其例。
由是可見,劉師培對陳奂的批評,甚爲合理。
此詩二章“可以晤語”,三章“可以晤言”對文,“言”、“語”、皆可訓“道”,有“説話”之意,可作爲佐證。
劉師培以《傳疏》之釋義爲非,言之有理。
(九)《小雅•十月之交篇》“四方有羨,我獨居憂”
《札記》:“《小雅•十月之交篇》’四方有羨,我獨居憂。
‘《毛傳》云:’羨,餘也。
‘《鄭箋》云:’四方之人盡有饒餘,我獨居此而憂。
’案:’居憂’之文,與《雨無正篇》'俾躬處休’文同,猶云處于憂患也。
《箋》云:’居此而憂,立詞稍曲。
’近陳奂《傳疏》誤據王引之《釋詞》説,以’居,爲語助,非也。
”⑤
① 十三經注疏整理委員會:《十三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4册,第404頁下
②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5頁下-46頁上。
③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6頁上。
④ 《詩毛氏傳疏》上册,卷一二,第7頁。
⑤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7頁上。
案:陳奂《傳疏》曰:“我獨居憂,言我獨憂也。
居爲語助,我獨何害,我獨于罹,句法相同。
”①陳奂以《詩》證《詩》,列出《詩》的相同句式,以證明本篇的“居”爲語助詞。
“居”在《詩》中確有用作語助,如王引之《經傳釋詞》曰:“《詩》《柏舟》曰:’日居月諸。
‘《正義》曰:’居諸者,語助也。
’故《日月》《傳》曰:’日乎月乎。
’不言居諸也。
《十月之交》曰:’擇有車馬,以居徂向。
’居,語助;言擇有車馬以徂向也。
《生民》曰:’其香始升,上帝居歆。
’居,亦語助。
上帝居歆,上帝歆也。
”②然王氏亦未以“我獨居憂”中之“居”爲語助。
查《詩經》之中“我獨XX”的句式,頗爲常見,除了陳奂所羅列的例子,還有“我獨不卒”《小雅•蓼莪》、“我獨不敢休”《小雅•十月之交》,可見“我獨”之後,並不一定接以語助,就以《蓼莪》:“我獨何害”一例看,“何”爲疑問代詞,亦非語助,陳奂把“我獨于罹”、“我獨何害”、“我獨居憂”中的“于”“何”“居”籠統地歸爲語助,本來就有欠嚴謹,其結論自不可信。
劉師培非陳奂説,以居爲“處於”解,符合《詩》意,今人向熹(1928-)編《詩經詞典》,亦取劉氏《札記》之説。
③
(十)《小雅•小旻篇》“不敢暴虎,不敢馮河”
《札記》:“《小雅•小旻篇》’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
‘《毛傳》云:’馮,陵也。
徒涉曰馮河,徒搏曰暴虎。
一,非也。
他,不敬小人之危殆也。
’案:《吕氏春秋•安死篇》高《注》釋此《詩》云:’無兵搏虎曰暴,無舟渡河曰馮,喻小人而爲政,不可以不敬,不敬之則危,猶暴虎馮河之必死也。
人知其一,莫知其他。
一,非也。
人皆知小人之爲非,不知不敬小人之危殆。
,高氏此文,悉宗毛説,如其説蓋以虎河喻小人,以暴馮喻不敬小人,人知其一,謂人知虎河之爲害,猶之知小人之爲非;莫知其他,謂人不知暴之不可,猶之不敬小人,《傳》文之意得此益明,乃《疏》申毛義,謂’唯知暴虎馮河一事非,而不知其他事,。
近陳奂《傳疏》又謂高解’人知其一’,與《傳》略異,其説均非。
”④
案:劉師培指出《吕氏春秋•安死篇》高誘(205-212)《注》,甚得《毛傳》之旨。
對比《毛傳》和高誘《吕氏春秋注》,的確意相吻合。
陳奂謂高解與《傳》意有異,不知其所據。
(十一)《大雅•桑柔篇》“民之罔極,職涼善背”、“涼曰不可,覆背善詈”
《札記》:“《大雅•桑柔篇》七章’民之罔極,職涼善背。
‘《毛傳》云:’涼,薄也。
,案《説文》:'涼,薄也。
,與《傳》訓同。
《疏》引王肅説云:’民之無中和,主爲薄俗,善
①《詩毛氏傳疏》中册,卷一九,第20頁。
②王引之:《經傳釋詞》,香港:太平書局,1974年,第121頁。
③向熹:《詩經詞典》,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28頁
④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47頁上。
相欺背。
’甚得毛旨。
援是以推,知八章’涼曰不可,覆背善詈’即冡上文爲義。
《傳》文之意,當亦同前,謂涼薄之行猶曰不可,況其覆相欺背善爲詬厲乎?此毛義也。
七章《鄭箋》云:’職,主。
涼,信也。
民之行失其中者,主由爲政者,信用小人,工相欺違。
‘讀涼爲諒,與《傳》異義,故八章《箋》文亦云:’我諫止之以信,言女所行者不可。
反背我而大詈。
‘以’涼,爲信義,與前同,然不得據爲毛説也,乃《疏》申毛誼,以涼爲我以信言諫王,直以《箋》説爲《傳》説,至《開成石經》遂誤易涼曰之涼爲諒,今考七章《釋文》云:’涼,毛音良,鄭音亮。
下同。
’明八章’涼’字毛亦詁’薄’,不如孔氏所云,近陳奂《傳疏》又以《毛傳》之’薄’爲語詞,謂涼曰猶之薄言,如説則左氏莊三十三年(案:應爲三十二年)《傳》:'虢多涼德。
’昭四年《傳》:'作法于涼。
’字亦爲語詞乎?此則較舊説尤誤者也。
”①
案:陳奂曰:“《傳》以’薄’詁’涼’,全《詩》中’薄’字皆語詞,無實義,則’涼,亦爲語詞矣。
”②“薄”作語詞,《詩》中例子甚多,如王引之《經傳釋詞》卷十謂:“薄,發聲也。
《詩•葛覃》曰:'薄汙我私,薄澣我衣。
’又《芣苜》:'薄言采之。
‘《傳》曰:'薄,辭也。
‘《時邁》曰:'薄言震之。
’”③但“薄”亦有用作形容詞,如《小雅•小旻》:“如履薄冰。
”況且《詩經》中並無“涼”用作語詞之例,劉師培舉《左傳》莊公三十二和昭公四年,兩句爲證,指出古籍中“涼”的用法與《詩經》同。
是《詩》《毛傳》訓“涼”作“薄”,乃“刻薄”之意,陳奂以“涼”爲語詞,其説迂曲,未可從。
(十二)《大雅•江漢篇》“明明天子,令聞不已”
《札記》:“《大雅•江漢篇》’明明天子,令聞不已。
’《毛傳》無説。
據《大明篇》'明明在下。
‘《傳》云:’明明,察也。
’又《常武篇》’赫赫明明,王命卿士。
‘《傳》云:'明明然,察也’,此篇’明明’,《傳》意亦謂’明察王引之《經義述聞》以亹亹,勉勉,明明一聲之轉。
明明天子,猶言亹亹文王,令聞不已,説雖巧合,究爲《傳》意所無。
乃陳奂《傳疏》據爲毛義,非也。
”④
案:《毛傳》於是《詩》並無解釋重言“明明”,《札記》引《大明》和《常武》篇《毛傳》之説,意謂本篇“明明”,亦當作“明察”解。
而陳奂《傳疏》曰:“《詩述聞》云:'明、勉一聲之轉,故古多謂勉爲明,重言之則曰明明。
《爾雅》曰:“亹亹,勉也。
”鄭注《禮器》曰:“亹亹,猶勉勉也。
”亹亹、勉勉、明明亦一聲之轉。
’‘明明天子,令聞不已,猶言亹亹文王,令聞不已。
’”亹古音明母微部,明字明母陽部,勉字明母元部,各字爲
①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50頁上。
② 《詩毛氏傳疏》下册,卷二五,第21頁
③ 《經傳釋詞》,第217頁。
④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50頁下。
雙聲字,固然具有通假的條件,然《毛傳》於他《詩》確以“察”釋“明明”。
陳奂引王引之之説申《毛傳》,顯得過猶不及,並無忠於《毛傳》原意。
(十三)《周頌•絲衣篇》“胡考之休”
《札記》:“《周頌•絲衣篇》’胡考之休。
’《毛傳》云:’考,成也。
’案:此與《載芟篇》’胡考之寧’文同。
彼《傳》訓’胡’爲’壽,,訓’考’爲’成,,知此篇’胡考’亦與'壽考,義同。
近陳奂《傳疏》以’胡考之休,爲’胡不成休,,誤甚。
”①
案:《傳疏》曰:“案:釋考爲成,立義自異,胡,何也。
何,何不也。
胡考之休,言何不成休也。
”②“胡考”於《詩》兩見,一爲本篇“胡考之休”、一爲《載芟》“胡考之寧”,朱熹(1130-1200)《詩集傳》於《絲衣篇》曰:“故能得壽考之福。
”③又於《載芟》曰:“胡,壽也。
”④馬瑞辰(1782-1853)《毛詩傳箋通釋》在《載芟》“胡考之寧”之下對“胡考”作了詳細之解釋:“《傳》:’胡,壽也。
考,成也。
’瑞辰按:《謚法解》:’保民耆艾曰胡。
彌年壽考曰胡。
’又:’胡,大也。
‘《廣雅》亦曰:’胡,大也。
’大年即壽,故《傳》訓胡爲壽,胡考猶壽考也。
”⑤是句中的“胡”不應作疑問代詞。
朱熹、馬瑞辰、劉師培之説,確比《傳疏》之説可信。
陳奂和劉師培同爲宗毛詩之學者。
陳奂《詩毛氏傳疏》,本爲申述《毛傳》而作,其《叙》云,“讀《詩》與《序》而不讀《傳》,失守之學也。
文簡而義贍,語正而道精,洵乎爲小學之津梁,群書之鈴鍵”,⑥陳奂疏通《傳》意,功不可没。
陳奂是清代乾嘉時期之《詩經》大家,⑦《詩毛氏傳疏》乃不朽之作,然智者千慮之失,在所難免。
劉師培繼承乾嘉之學,其《毛詩札記》以闡述《詩》義爲主。
檀作文在《20世紀詩經研究史略》一文中把劉師培和章太炎放在一起,加以論述,指出“古文經學派的劉師培和章太炎則推重毛詩,他們的研究基本上是對乾嘉漢學的繼承,主要成就也在文字訓詁和文獻考據方面。
劉師培著有《毛詩札記》和《毛詩詞例舉要》,前者以訓釋詩義爲主,後者則是對《毛詩》傳釋義例的詳細考索。
”⑧纟札記》細析詞義,對陳奂誤釋《傳》旨和《詩》義之處,作
① 《劉申叔遺書》上册,第51頁。
②《詩毛氏傳疏》下册,卷二八,第13頁。
③朱熹:《詩集傳》,香港:中華書局,1983年,第235頁。
④朱熹:《詩集傳》,第234頁。
⑤ 馬瑞辰:《毛詩箋傳通釋》下册,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106頁。
⑥《詩毛氏傳疏》上册,第2頁。
⑦ 有關陳奂的生平和研究,可參林慶彰、楊晉龍:《陳奂研究論集》,臺北:"中央研究院”文哲研究所籌備處,2000年。
⑧檀作文:《20世紀〈詩經〉研究史略》,《天中學刊》第15卷第1期,2000年2月,第52頁。
出證訂,其説大都言之成理,足見劉師培目光鋭利,思慮周詳,於《傳疏》有剔抉磨光之功,劉氏不失爲陳奂之静友。
然而,大醇小疵,無損陳奂於《詩經》學史上的地位。
作者簡介:
李雄溪,1964年生,1995年獲香港大學哲學博士學位,現任香港嶺南大學中文系教授,研究圍範包括訓詁學、經學、文字學。
近年著作有《讀黄節〈詩旨纂辭〉小識》、《讀劉師培〈毛詩詞例舉要〉小識》、《論高本漢之誤釋禮俗一一以〈雅〉、〈頌〉注釋爲 例》、《讀向熹〈段玉裁與《詩經》訓詁〉》、《“歲取十千”解一一從英譯〈詩經〉説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