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森林城市预核验专家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函-鄂府函〔20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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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森林城市预核验专家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的函
正文: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森林城市预核验专家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函
鄂府函〔2015〕43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落实专家组对鄂尔多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预核意见的通知》(内林宣函〔2015〕32号)悉。

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了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改善沙区造林树种结构。

我市国土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其中沙漠沙区面积占到48%。

一直以来,沙区是我市生态保护建设的重点区域。

近年来,在推进沙区生态建设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近自然”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水定树。

特别是在树种选择上,坚持以沙柳、杨柴、花棒、紫穗槐和柠条等乡土灌木树种为重点,推动沙区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目前,全市沙区沙柳、
杨柴等灌木资源面积达到1069万亩,占全市森林资源总面积的31.8%,成为沙区森林资源的主体。

今后,我市将按照专家组建议,进一步优化沙区造林树种选择,降低乔木树种使用比例,加大灌木树种种植力度,力争将沙区乔木与灌木造林比例调整为2:8,重点扩大杨柴、花棒、柠条等饲料灌木林的种植面积,推动舍饲养殖业快速发展,在持续改善沙区生态的同时,保障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双赢。

二、关于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生态旅游是旅游业发展新的热点。

我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自然气候条件独特,发展生态旅游业有基础、优势和条件。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围绕发展生态旅游业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打造了成吉思汗陵、响沙湾、萨拉乌苏、恩格贝、七星湖、九城宫、鄂尔多斯植物园、鄂尔多斯动物园、红海子湿地、红碱淖等20多处生态旅游景区,其中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和响沙湾旅游区被评为国家5A级景区(目前,全区仅有两家),生态旅游已成为助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大生态旅游开发力度,结合专家组意见,将生态旅游开发与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和自然风光有机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生态旅游产品开发,深入挖掘地区生态旅游发展潜力,推动生态旅游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2015年,计划新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处、湿地保护区1处,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推进2处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工作,提升地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水平。

三、关于丰富生态文化传播形式。

今后,我市将结合专家组的建议,在强化场馆和生态文化体验传播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生态文化传播形式,结合全市生态区位和生态建设重点,依托市内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城市公园等载体,利用每年的植树节、义务植树月、国际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市内所有公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它公共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在重点区域和关键位置设置生态文化标识牌和大中小型宣传牌,加大树种名称和生态经济功能知识的宣传普及。

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张贴海报和制作宣传栏、专题片,广泛宣传生态建设在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人类生存、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和保障人类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社会对生态建设关注度和支持度。

2015年,计划依托东胜城郊国家生态公园建成鄂尔多斯生态文化博览馆,并将其申报为国家生态道德教育基地。

东胜城郊国家生态公园占地面积15平方公里,由7个园区组成,共有植物品种95科、200属、315种,每年接待参观旅游、休闲观光和科普教育人员近20万人次。

鄂尔多斯生态文化博览馆是集展示、观赏、科普和教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文化交流平台,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由生态馆、标本馆和书画馆3个展馆组成,建成后将以弘扬生态文化为主线,把科普与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实物、图片和影像等多种形式展示自然生态环境演变及人文社会历史变迁,使其成为全市公众生态文明素质
教育的重要阵地。

另外,在市花、市树宣传方面,已完成市花市树专家推荐和公众征求意见环节,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后,将按照确定的市花市树种类,大力加强培育种植和宣传推广力度。

四、关于解决道路绿化用地问题。

长期租赁道路沿线土地开展绿化,是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等干线公路沿线绿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节约道路建设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解决道路绿化用地问题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由农牧民用自育苗在其承包的宜林荒地上造林绿化,政府按成活株数给予苗木补贴,这是目前我市解决绿化用地的重要形式,在重点区域绿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收储绿化用地,由政府出资将重点公路干线、城镇出入口等部分绿化用地收归国有,然后绿化。

从长远来看,收储绿化用地便于施工,不误林时,能够保证按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和工程质量。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专家建议,逐步提高重点道路收储绿化用地比例,降低道路绿化用地的隐患和风险。

五、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是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有效保护了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2014年,累计查处涉林行政刑事案件764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82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31.35万亩,同比减少4.77万亩;开展防火实战演练24次、火险隐患排查53次,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63起,年内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此外,完成了“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举办了全市首次基层防火指挥员培训会议,系统培训了全市270多名基层防火指挥员;完成了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征占湿地水资源监测与分析评估工作,制定了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实施计划,并与煤炭企业签订了矿井疏干水补水协议;对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杭锦淖尔自然保护区两个重点湿地监测区域实施了资源动态监测,完成了鄂尔多斯遗鸥国际重要湿地监测与评估项目申报工作;派出8000多名防火人员加大巡查巡护力度,累计发放防火宣传品84.7万份、发送短信14万条,设立防火宣传牌864块,悬挂横幅378条、防火彩旗4700面。

截至2014年底,全市森林管护面积达到5500万亩,签订管护合同护林员2.6万人;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面积达到2.17万平方公里,实现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森林保险参保面积3338万亩,投保总金额4371.99万元;森林资源总面积达到336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8%。

今后,我市将按照专家组建议,进一步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定,依法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一是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基础建设。

以“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安信息网建设,优化整合森林公安业务系统、视频系统和监控系统等资源,争取2015年底前实现办案、
督查、装备管理等信息一体化运作。

继续推进派出所功能区改造和园林式派出所创建工作,力争完成全市所有森林派出所功能区改造;二是从严管理林地。

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从严限制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占用林地规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公益性用地需求。

按照“全区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坚决打击违法圈占、侵占、蚕食和毁林开垦等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查处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

全面清理排查近年来征占用林地项目,突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排查工作,严控林地和森林资源资产的非法流失,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三是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积极组织开展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员和队伍封闭式集中培训演练,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指挥和作战水平。

依托森林部队专业化程度高、机动性强的特点,充分发挥其防火骨干作用,切实承担起城市核心区森林草原火险应急处置任务。

继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远程监控系统,强化地方专业防扑火应急队伍建设,确保专业队伍总人数达到195人,建成重点火险区野外监控点67个,确保森林和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和3‰以内;继续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全力做好器械、药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突出做好旱柳枯萎病防控研究并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防范,突出做好候鸟迁徙停歇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控力度,坚决防止重大疫情的发生扩散。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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