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东营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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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东营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5.22
•【字号】东政办字〔2018〕42号
•【施行日期】2018.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东营建设工作要
点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8〕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18年智慧东营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智慧东营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智慧东营建设全面启动之年,也是重点突破的关键一年。
为加快推进智慧东营建设,根据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围绕“惠民、善政、兴业”三大目标,按照“急用先行、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建设,集约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建设国家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以政务数据共享利用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等智慧城市重点内容建设,初步形成智慧东营整体框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1.顶层设计和专项规划。
修订完善《东营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编制《智慧东营建设2019-2021年行动计划》,5月启动,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在智慧东营顶层设计框架下,启动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环保、智慧农业等专项规划编制,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政务数据中心建设。
2.基础数据库建设。
建成满足市、县区数据资源共享管理需要的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视频图像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
(1)人口数据库。
以人口户籍信息为基础,建成以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的全生命周期人口基础数据库,6月底前完成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有关人口数据的整合汇集;8月底前完成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
设、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有关人口数据的整合汇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税局等部门、单位)(2)法人数据库。
以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信息为基础,建成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全生命周期法人基础数据库,6月底前完成编办、民政、工商等部门有关法人数据的整合汇集;8月底前完成财政、统计、质监、税务等部门有关法人数据的整合汇集。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单位)
(3)地理信息数据库。
以“天地图·东营”地理空间信息为基础,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6月底前完成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有关地理信息整合汇集;8月底前完成综治、民政、水利、农业、林业、旅游发展等部门有关地理信息整合汇集。
推进智慧东营时空大数据及云平台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完成DOM、DEM、DLG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数据更新,为智慧东营提供基础支撑,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等部门、单位)(4)宏观经济数据库。
实施东营统计大数据工程,建设统计数据中心,开发集数据汇聚、统计分析、发展研判、监测评价、综合展示等功能的统计综合信息平台,为辅助决策提供参考;以统计信息为基础,建立全市宏观经济数据库,整合汇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统计、金融、投资促进、税务等部门相关经济数据,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等部门、单位)
(5)电子证照数据库。
依托电子证照系统,整合汇集全市各级各部门现有电子证照信息,与政务服务平台及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形成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
电子证照数据库,6月底前完成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电子化;7月底前完成结离婚证、不动产证、残疾人证、老年证等有关证照电子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残联、市老龄办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视频图像数据库。
推进视频云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视频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视频监控资源的合理规划、共享使用和规范管理;整合汇集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共视频资源,形成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视频图像数据库,6月底前完成公安及雪亮工程视频接入;11月底前完成5000路视频汇聚。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构建市、县区一体化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以网格为基本单元,整合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环保、城市管理、安监、工商等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实现基础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共享”,为全市基础数据库动态更新提供保障,7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12月底前覆盖各县区。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安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民生领域智慧应用。
4.智慧医疗。
加快全市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虚拟市民卡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一卡通用,6月底前完成;建成可视化远程智能诊疗系统和区域影像及检验信息共享系统,实现全市范围各医院之间影像、心电图及各类医学检验数据的共享共用,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智慧教育。
建设全市统一的中小学校园安全隐患管理平台,实现隐患上报、隐患处置、应急演练、安全数据分析、安全教育等功能,10月底前覆盖全市所有
中小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建成新生划片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实现年龄、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比对,8月底前达到使用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智慧民政。
建设智慧民政综合服务系统,实现民政综合管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网上慈善捐助等功能,有效拓宽慈善捐助渠道,实现困难家庭精准救助,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行等部门、单位)
7.智慧残联。
搭建残联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建成残疾人基础数据中心,向残疾人及其家庭、管理部门提供全方位服务,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残联)
8.重点公共场所无线覆盖。
实施重点公共场所无线覆盖(i-dongying)工程,实现中心城区范围内行政服务、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文体休闲等30处重点场所WiFi覆盖,6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和统一标准,加快推动本县区无线覆盖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9.智慧城管二期工程。
完成智慧照明、智慧环卫子系统建设,实现市政照明和环卫作业智慧化管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区智慧城管系统的互联对接,实现一体化管理;做好东城集中供热自动监控及供热自动监控系统、城市精细化管理专业检测项目、东城居民水表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在役市政设施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等方案咨询设计,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智慧环保一期工程。
建设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和环保数据库,开发涵盖市、县、乡三级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实时数据发布系统,与市民虚拟卡系统
对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精细预警预报,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11.智慧交通。
建设重点车辆外观识别系统,实现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的台账管理、智能轨迹分析及跟踪、可视化动态监管等功能,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推广全省公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市、县两级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安装路面信息采集设施,与市民虚拟卡对接,为市民提供出行信息服务,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智慧安监。
完善全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功能,建设统一的安全生产数据中心,整合接入县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应用,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国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智慧警务。
实施“1+7+N”(1个支撑平台、7个实战工具、多个特色应用)工程,加快推进全市网络安全监管和互联网侦控项目建设,实现公安机关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智慧化工作水平,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4.智慧口岸。
建设进出境货物监管服务平台和东营港口枢纽危险品智能可视化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港口危险品智能风险防控中心,实现港口危险品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互通、监管互助、执法互认等功能,为口岸监管提供决策支持,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15.信用平台建设。
建成全市信用信息平台,深化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归集,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税务、人行等部门信用数据的整合汇集和交换共享,提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等部门、单位)
(五)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服务水平。
16.政务服务平台和交易系统完善。
完成政务服务“中介超市”建设,推进“一窗受理、联审联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二期),整合各县区、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7.便民服务一卡通工程。
拓展虚拟市民卡在公交、医疗、社保、金融支付等领域应用,开通市民卡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6月底前完成;加强系统宣传推广,应用服务范围逐步向县区延伸;加快实体市民卡建设,实现实体卡与虚拟卡对接,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
基于全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整合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网站资源,建设全市政府网站集群,实现网站建设集约化、发展规范化、信息共享化、管理协同化,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市政务云资源推广应用。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动我市政务云纳入全省政务云体系,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云监管和运维一体化,8月底前完成;加快全市互联网出口统一和各类政务专网整合,全面形成“一张网”格局,10月底前完成;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业务系统迁移上云,12月底前基本完成系统迁移上云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智慧产业发展。
20.电子商务发展。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建设东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
台,加强与阿里巴巴、苏宁等企业的战略合作,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跨境电商与外贸政策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互联网+工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增强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
推进制造企业“双创”以及工业云等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我市企业加入省“企业上云技术服务联盟”,11月底前实现全市500家以上企业上云。
推动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新生态。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1.智慧园区建设。
在智慧东营框架下,加快推进全市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智慧园区建设,实现园区的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为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12月底前完成智慧园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责任单位:东营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智慧东营建设为“一把手”工程,在智慧东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构,避免多头管理和职责交叉,形成推进智慧东营建设的整体合力。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完善管理制度。
制定出台《智慧东营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东营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管理办法》《东营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促进智慧东营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智慧东营建设投入。
对于市和县区统一建设、共享使用的业务系统,各县区要做好配套保障,确保智慧东营建设“一盘棋”推进、“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查调度。
建立定期检查调度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进展情况,对达不到进度的项目予以通报。
每季度召开项目调度会议,听取项目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推进,适时组织现场演示观摩。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2018年智慧东营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