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谈小学数学错例辅导_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例谈小学数学错例辅导
浙江省绍兴县华舍实验学校钱建军312033
摘要:思想并不总是必须完全沿着相同思路进行,可以向相反方向运动[1]。
所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一般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正向的,一种是反面的。
在学生出错订正的过程中,我们总是引导学生去理解正确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错?学生到底解答了什么问题?学生的出错有哪些合理因素?等这些问题经常被我们所忽视。
那么“如何让学生错得明明白白?”本文拟从实践的角度做出一些解释。
关键字:出错,分析错因,教育价值,理解
“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意思是知道是怎么样的,还要知道为什么是那样的。
用在我们教学中,我们的理解有时不够全面。
我们总是让学生知道“这样是对的”,并且努力让学生明白为什么那样是对的。
行话讲,那就叫“有意义的学习”。
但如果我们只认识对的,或者总是用对的去否定错的,而不能分析错在哪里,那并不是对知识的全面理解。
比方说曾经有这样一道题目:三个人一起住店。
房钱30块。
每个人掏10块。
老板收30。
后来老板觉得收的贵了。
就找回去他们5块钱。
让服务员送过去。
服务员私心一起。
于是一个人只给了1块钱。
自己拿了两块钱。
也就是说,这三个住店的人一个人只花了9块钱。
3乘9等于27块钱。
加上服务员兜里的2块钱。
是29块钱,那么少的一块钱哪去了呢?我们如果不能指出错在哪里,那就说明我们对问题的理解并不完整。
(事实上30减去服务员扣下的2块后,3个人花的总钱数不是27,而是28)某年小生毕业考试有一道题:小A上山平均每小时行20千米,原路返回下山每小时行30千米,整一趟他平均每小时行多少千米?
(20+30)/2=25(千米)这样解题的学生高达95%以上。
老师这样讲解:求平均速度需要用总路程除以总时间。
这里可以假设上山总路程为60千米,那么上山时间为60/20=3小时,下山时间为60/30=2小时,总时间为2+3=5小时,总路程为60+60=120千米,所以整趟平均速度是120/(2+3)=24千米。
我们也可以把上山一趟看作单位“1”,那么上山时间为1/20,同理下山时间为1/30,那么平均速度为(1+1)/(1/20+1/30)=24千米,整个讲解还配合了画图理解,可谓明明白白。
对于老师来说是讲清楚了,但是整个讲解始终在说明应该那样去做,那样是对的,并没有说明(20+30)/2=25(千米),错在哪里?教师教得清楚,但学生学的困惑也由此产生。
惑至少有两点:为什么不能用平均数相加除以个数的方法?为什么要假设60,假设单位“1”?这两个问题没解决,任何的订正都是治标不治本,错的还将继续错。
根据有关对儿童思维水平的研究发现,他们不容易把握事物的本质,容易被一些形式的东西所影响。
有些常见的事例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比如一次某父亲问女儿,在盘子里先放了2个梨,后来又放了3个梨,一共放了几个梨?女儿的第一反应是,我们幼儿园老师没有让我们放梨,我们放的是苹果。
在上述求平均数一题,如果不加深入分析,学生容易把“移多补少”,“先合再分”当成理解平均数的一种直观形式,并把这种直观形式简单地移植到其它求平均数的问题中去。
那么如何破解这个问题?我想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引导学生进行思辨。
如(20+30)/2=25(千米),20+30可以表示什么意思?一次1小时平均每小时行20千米,一次1小时平均每小时行30千米,除以2,说明共行了2小时(上山1小时,下山1小时),那么这样看来,上山只行了20千米,下山行了30千米,路程不一样,这与题目中原路返回的意思想矛盾。
只有明白了这样解答的错
误原因以后再去研究正确的解答,才会打消学生心头的疑虑,从而有效地接纳老师后续的指导。
在日常教学中,我们不必回避学生的错误。
相反地,要把学生的错解当成可利用的教学资源,通过分析错因,让学生错得明明白白,以利于他们对正确知识的有效建构。
这个过程好比是一个人得了病,体内产生了病毒,要寻求治疗。
错因好比是病毒,讲解正确解答思路好比是给人体进补,我们治病的过程最好是先给他“祛除毒病”而不是先“进补”。
因为如果体内毒素不除,
往往又会旧病复发。
但是,我们很多时候为了讲效率,抓进度,往往是一味地在给学生“进补”,所以学生自然常做常错。
倘若学生明确了错误之所在,并且还善于分析为什么错的道理,那么从一定程度讲,他已经产生了某些抗体。
当然,有些错因很明显,很直接,没有多少思维含量:比如把数字看错了,教师只需要做些提醒;有些是根本不懂题目意思瞎蒙一通,教师要像上新课那样对其进行点拨或教给他正确的思路。
需要错因分析、深入究错的对象是那些似懂非懂的问题,教师要善于找出学生思维中的合理成份,针对错误表现,让学生说明为什么错的原因。
其实,从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来看,学生也是需要有错因分析的。
以笔者记录自己教学中实例为证
某日,一位女生拿着作业本找到我(作业题见右图),
很疑惑地对我说:“老师,我这样做哪里错了?”
师:你是怎么想的?(学生把思路讲述了一遍)。
师:为什么想到左右两边要乘以5/4,
生:因为左边是除以4/5,那么只要乘以4/5就可以抵消掉了。
师:你是先算哪一步?
生:先算后面的乘法,哪里不对了?
师:那么如果是6÷4×4你觉得要先算哪一步?
生:噢,我懂了,我是把计算顺序弄错了
师:你知道为什么不能先算4×4了吗?
生:知道了。
学生开心地离开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学生有究错的意识。
在我们日常教学中,可能是出于某种原因(或意志力不强,学生不能持续这种意识,或生性胆小,不敢与人交流)学生主动问询老师的并不十分普遍。
所以,如果有学生对
学习有疑问,并能勇敢的提出来,不管提得是对是错,教师首先得肯定他们的这种勇气,这是对学生独立思考结果的一种尊重与呵护。
然后,教师开始引导学生一步一步地分析条件,查找错因,直至学生真正明了,这里我们也并不排除教师进行直接讲授。
再看整个过程,如果只是简单地以“改对了”去衡量学生的认知,那就会存在一些变数:有些学生用算式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进行订正(也即用被除数等于除数乘以商的方法),那么他们就很难发现“计算顺序”这一问题的真正结症。
如果知道了问题的结症,我们再设计(右图)的对比练习,效果会更好。
还有一个例子:学校的美术兴趣组有70人,美术兴趣组的人数比音乐兴趣组的人数多25%。
音乐兴趣组有多少人?(某日作业题)
学生列式:70×(1-25%)
在分析中,学生提出这样是不对的,这道题目应该是70÷(1+25%)=56人,这里先看标准量,音乐兴趣组是单位“1”的量,单位“1”不知道,用除法,比它多25%,所以要1+25%。
这时教师问错解的学生,而他只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教师讲道:刚才的同学只解释了70÷(1+25%)正确的理由,还没有指出70×(1-25%)错误的原因。
谁会?有学生发言:如果照70×(1-25%)算的话,算出来的人数会有小数了,有半个人了。
我们知道,如果用这种方式来判断解题的正误,那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此时,我觉得若想真正解释错因,恐怕得让他们好好思考几分钟。
经过讨论后,学生终于明白:我们已经知道美术兴趣组的人数比音乐兴趣组的人数多25%,通过画图,倒过来说音乐兴趣小组人数比美术组的人数少20%,相当于美术组的80%,
而70×(1-25%)=70×75%,意思就变成了音乐小组人数等于美术小组人数(70)的75%,所以错了。
在讲解的过程中,讲的人自信坚定,听的人神情专注。
通过对错因的深入追究,学生的思维显得严谨又有条理,他们的面部神情由迷茫转为了释然,讲解的同学更是有些微微的骄傲。
连带着,学生还发现了另一种解答,音乐组的人数等于70×80%,大家都表示理解。
在本题中,错解的学生显然不是出于粗心,而是对知识的不理解,通过错因分析则可较好地帮他补上一课。
所以笔者以为错因分析还至少有两种教育价值:一是知识学习上的深入,他可以提高优等生的思维水平,(通常是指论证水平,因为一般的错因总是与实际的规则相矛盾),同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思维的展现,查证学生的理解缺陷,从而改进教学方法,有效帮助中下生理解学习内容,跟上教学进程。
二是思想意识的进步,因为追根究底的学习习惯可以培养学生一种质疑问难的学习品质,而这正是数学学习最宝贵的精神。
那么,对于一线老师来讲,如何有效地执行让学生“知其错,更知其所以错”呢?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实践得出几条路子,谨供探讨:一、对于错误率高的题目,教师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分析讨论,惯性地指出:错在什么地方,为什么错?这样做整体推进效果较好,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那就是不容易把握每个学生的思考投入。
二、建立作业订正本,抄录学生自己的出错练习,用记号的形式表现出错误的地方,同时写出错误原因,又写上正确思路。
这样做可以保证学生都有自己的思考,但也有学生不乐意做,觉得抄题目费时费力,所以教师要加强这方面的思想教育与引导,帮助学生明确这样做的意义与价值。
三、一对一个别辅导,这主要对中下生,让他说思路,或教给他思路,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教师要帮助他明确:如果照他那样的解答,是一种什么意思,会是一种什么结果。
以上的做法在笔者自己的班级里,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强化以后,有些学生的意识确实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几则学生的数学日记很好地反映了这个情况。
日记一:……渐渐地,我们发现了这样做(改错本)的好处。
有些不会做的题目或模棱两可的都可以抄下来,以便以后碰到此类题目就可以随手翻翻,不然,一本本翻过去就“有事情做了”,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只是完成任务似地抄上去,也是没有用的,只有你真正地了解,分析透彻之后,才能发挥它的真正作用……(学生甲)
日记二:……有一道题目是这样的,12÷(1/2+1/3+1/4+1/6),当我看到12、2、3、4、6就想到它们的关系:12是2、3、4、5的倍数,它们是12的因数。
简便方法一般会用到乘法分配律,可是除法怎么办呢?于是我就这样改了:12*(2+3+4+6),之前省略了一步是12÷1/2 + 12÷1/3 + 12÷1/4 + 12÷1/6,除以这个数就是乘以这个数的倒数,于是12*2+12*3+12*4+12*6=12*(2+3+4+6),可是它是错的,为什么呢?本来我很疑惑,但是我后来懂了,如果我们把小于1的数看作小的,大于1的看成大的,这样12÷(1/2+1/3+1/4+1/6),划横线的是小的+小的+小的+小的=大的,12除以大的=大的除以大的=小的喽,那如果换成是12*(2+3+4+6),(大的+大的+大的+大的)=更大的。
大的* 更大的=很大的。
从这方面来说是错的,还有,数学中根本不存在着什么除法分配律,要分配也要转化成乘法分配律。
(学生乙)
很高兴学生能用自己的语言,凭借数学学习经验,通过推理、比较等思维活动,反向诠释除法分配律的错误。
两则学生日记很好反映出它们的意识在进步,思考力在增强。
当然,在知错纠错的过程中,有个别学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主观意识上的不明确,学生把知错、纠错的任务当成了负担。
自己想不出,求教同学,同学给他讲了解题思路,他不管懂不懂,只是像背语文课文那样囫囵吞枣地记住了解题思路,然后到老师那里背一遍,对于这样的同学,用心的老师从学生讲话的神情中就可以发现端倪,可以在某些关键处向学生提一两个问题,要求学生解释为什么错的原因。
注1:苏联著名心理学家克鲁捷茨基。
载于《教学与管理》2012年2月(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