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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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
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2.29
•【字号】梧政办发〔2016〕30号
•【施行日期】2016.0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梧政办发〔2016〕30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也是山区经济的重要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林造发〔2014〕16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84号)精神,加快我市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增加产量、提高质量、提升效益为目标,坚持新造高产林和改造低产林并举,原料生产和深加工利用并重,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创新经营体制机制,依靠科技创新进步,建立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努力提高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区域特色和发展重点;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多项政策的叠加效应;坚持适地适树,统筹发展,挖掘林地潜力,不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依靠科技,良种良法,努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坚持创新机制,多元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水平;坚持质量为先,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 全市特色经济林总面积从2014年的162万亩发展到170万亩。

其中:油茶从16.5万亩发展到21万亩,新增4.5万亩;澳洲坚果从3.1万亩发展到5万亩,新增1.9万亩;八角95万亩、肉桂49万亩,保持原有规模。

2. 全市特色经济林产品年总产量从2014年的66.85万吨增加到70.15万吨以上。

其中:油茶籽年产量从0.59万吨增加到0.75万吨以上,澳洲坚果干果产量从0.6万吨增加到0.97万吨,八角干果产量从2.42万吨增加到2.5万吨以上,桂皮产量从1.15万吨增加到1.2万吨以上。

3. 新建特色经济林产品加工及储藏企业5家以上,新增加工能力3.5万吨以上,力争特色经济林产品加工能力达到35 万吨以上。

其中:茶油年加工能力达
到2300吨以上,茴油、桂油年加工能力达到1500吨以上。

4. 力争特色经济林造林良种使用率和无公害种植面积达到100%,绿色、有机种植面积比率达50%以上。

5. 特色经济林种植、加工、流通、消费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经济林第一、
二、三产业总产值从2014年32.78亿元增加到50亿元以上。

6. 建设特色经济林良种繁育基地。

争取油茶良种繁育基地面积达到2000亩,澳洲坚果良种繁育基地达到500亩。

二、重点工作
(四)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区域发展特色。

继续实施《广西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广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在我市重点发展油茶、澳洲坚果、八角、玉桂等特色经济林。

油茶重点布局在岑溪市、藤县、蒙山县、苍梧县;澳洲坚果重点布局在岑溪市;八角玉桂重点布局在藤县、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

(五)推行标准示范,加强原料基地建设。

抓好良种选育,建立种质资源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落实种苗管理“四定三清楚”(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和品系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规定,苗木出圃执行“两证一签”(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合格证、苗木良种标签)制度。

坚持良种良法,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无公害栽培、富硒栽培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产品质量。

坚持新造高产林和改造低产林同步推进,通过嫁接换冠、抚育施肥等措施释放低产林增产空间,坚持扩增量、优存量、提单产、增总产。

重点抓好藤县、苍梧县、岑溪市全国油茶重点县,岑溪市澳洲坚果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全国经济林之乡和经济林建设示范县,形成品牌效应。

(六)推进精深加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围绕特色经济林种植、加工、仓储、营销、流通服务等林产化工一体化产业集群,打造特色经济林优势产业,增加
第二、三产业比重,提高特色经济林产业化经营程度、规模和效益。

以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为依托,布局和培育特色经济林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实现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发展延伸,从生产初级产品向生产高附加值终端产品转化。

积极培育跨地区经营的贮藏保鲜、深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互利联合、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推动林工贸、产供销一体化,以终端引领先端,以服务业带动加工业,以加工业带动种植业,实现第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

(七)创新发展机制,推进规模集约经营。

引导农民和各种市场主体组建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第一、二、三产业的关联度。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广“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充分调动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实现生产要素最佳组合,推进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结合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示范区。

大力推广复合种植、综合开发、立体开发,发展林下经济,实现林地长、中、短期效益有机结合,提高经济林地利用率和林地综合产出率。

(八)健全市场体系,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多种所有制并举,新、改、扩建相结合,合理布局建设特色经济林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综合交易市场,培育健全的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园区经济。

加强特色经济林产品认证(如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商标注册,加强产品营销,打造一批特色经济林产品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

建立经济林产品交易市场,加强经济林产品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地方标准,加大对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产品安全。

(九)挖掘市场潜力,拓展商品市场空间。

发挥我市油茶、澳洲坚果、八角、
玉桂等特色经济林资源优势,挖掘区内外、国内外市场潜力,积极搭建平台,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博览会等宣传推介活动,依法合理简化审批程序,为企业产品出口开辟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健全流通网络,保障物流运输,依托行业组织,加快市场需求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连锁经营、新型电商、会员制营销等销售手段,构建辐射国内外的特色经济林产品市场。

加强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品知识宣传和普及,倡导科学合理消费。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作为发展生态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既要尊重市场,创新机制,又要积极作为,加强引导,做好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细化落实,抓紧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要坚持部门分工负责、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林业部门具体负责产业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

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奖优罚劣,确保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通过制定产业发展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木本油料产品加工和开发。

统筹国家、自治区各项造林、种苗投资,加大对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建设和良种繁育的扶持力度。

对积极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的地方和经营主体,优先安排造林、种苗投资项目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生态移民、优势特色产业扶持等有关涉农资金扶持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支持加强特色经济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市本级财政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扶持木本油料资源培育、产业开发和龙头企业培育,并进一步创新扶持方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加强金融扶持。

用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扶持木本油料产业政策,协调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

完善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推进特色经济林林权抵押贷款,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切实解决种植大户和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

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木本油料贷款项目据实贴息政策。

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农民投保,建立生产灾害风险防范机制。

(十三)强化科技支撑。

以广西林科院等科研机构为依托,建立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应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小组,加强产学研合作体系建设,推动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

加强良种引进、选育、繁育和推广,申报实施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品采集、烘干、加工及综合利用国家、自治区科技创新项目,把种植基地集约化经营、机械化作业以及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等列入梧州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扶持建设高标准新造高产林、低效林改造示范基地。

制定、完善我市木本油料种苗、栽培、加工和产品质量等级标准。

(十四)完善服务体系。

各级林业部门牵头,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特色经济林地确权发证工作,推动林地依法依规流转,打破规模化发展瓶颈。

鼓励组建各种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协会或专业协会,相关部门加强支持和引导,为经营主体提供相关服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利用电讯、网络等技术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向林农提供市场动态、新产品、新技术等信息。

建立分级培训制度,依托各级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专业推广协作组织,深入村屯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推行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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