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
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2.24
•【文号】质检办食监函[2011]169号
•【施行日期】2011.0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标准执
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办食监函〔2011〕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卫生部认定,《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铵》(GB1888-2008)中的磺酸盐检测项目设置不合理,不宜作为监督执法的依据。

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组织对产品生产许可检验以及监督抽样检验时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