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调试期间运行岗位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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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调试期间运行岗位交接班、巡回检查与定期切换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调试期间运行岗位交接班、巡回检查与定期切换管理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二期工程调试期间运行各岗位的交接班、巡回检查与定期切换工作。
本公司二期工程调试期间,运行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标准并正确实施。
有关生产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标准,并督促本标准的正确执行。
2 运行岗位交接班的内容与要求
2.1 总则
2.1.1 交接班管理是交班和接班之间交清情况,明确交接班双方在运行上的职责,保证电厂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全体运行人员及有关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各项交接班工作,杜绝因交接班不清楚而造成的异常运行和设备事故。
2.1.2 交接班双方应本着对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经济运行负责的原则,相互创造条件,主动多做工作,为建立良好的交接班秩序而努力。
2.1.3 值班人员应当按规定班次值班,规定时间交接班,未经部门
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待接班人员前来接班,并办好交接班手续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2.1.4 交接班时间为8:00、16:00、24:00,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现场,按规定的内容做好接班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2.1.5 各岗位应该进行对口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当履行向接班人员口头交班的义务,详细交清本班运行情况,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其初步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及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人有权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包括要求交班人员到现场交接,接班人员在接班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交班人员联系并向机组长(班长)、值长汇报。
2.1.6 在事故处理或进行重要的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或需要进行重要操作,在接班人未签名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机组长或班长的领导下,主动协助处理操作,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才可签名交接。
当接班人已签名接班,应由接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理,交班人员如尚未离开现场,应在接班值长、机组长(班长)领导下,主动配合处理和协助操作。
2.1.7 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例外。
2.1.8 交班人员当发现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正常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如接班前喝酒)则应拒绝交班,并应将情况汇报机组长(班长)、
值长及部门领导。
2.2 交接班手续
2.2.1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主动向接班人通报情况,在未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前,不得交班。
2.2.1.1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班的运行情况,如试验切换、倒闸操作、保护切换、设备停复役、设备缺陷、运行方式调整及异常情况等已详细记入运行日志及其它各项记录本内;
2.2.1.2 检查各种应交班物件(安全用具、钥匙、图纸、资料等)是否齐全。
2.2.2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应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接班前的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并主动向交班人员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
2.2.2.1 按各岗位检查要求进行现场设备检查;
2.2.2.2 查看上次当班到本次上班期间运行日志及相关台账;
2.2.2.3 了解运行方式、相关操作、设备异常、设备异动、检修交待、公司和部门命令通知等。
2.2.2.3 清点安全用具、钥匙、图纸、资料等;
2.2.3 接班前5分钟,由机组长(班长)主持召开班前会,主要内容是:
2.2.
3.1 各值班人员简要汇报接班前检查和了解情况。
2.2.
3.2 机组长(班长)交待机组运行方式、设备运行薄弱环节、设备停复役等工作,布置本班生产任务、预计操作及事故预想等。
班前会结束后有序进行各岗位交接班。
2.2.4 接班时,各岗位运行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先在运行日志上认可签字,然后交班人签字,自双方签字完成后,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负责。
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2.5 交接班手续办完后,燃料、灰硫班长和机组长应及时向值长汇报交接班情况及各系统及设备运行情况,值长在听取汇报后应布置生产任务、安全措施、事故预想及传达上级有关命令通知等。
值长应向省调和华东网调汇报本公司机组运行情况,同时了解电网系统运行情况。
2.2.6 交接班后由交班值长、机组长(班长)召开班后会,进行生产总结、异常分析。
对当值发生的异常或障碍,应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初步分析、总结经验,并按岗位写出书面材料交部门安培工程师。
2.3 各岗位检查要求
2.3.1 运行各岗位除了按各自职责范围查阅交接班记录及有关的命令通知。
还应做到:
2.3.1.1 值长
2.3.1.1.1 全面了解上值运行情况及本值的主要工作任务。
2.3.1.1.2 了解500kV升压站运行方式、潮流及厂用电系统运行情况。
2.3.1.1.3 查看主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辅机设备、公用系统运行方式,主要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状况,主要设备缺陷、工作票及安
全措施等。
2.3.1.1.4 了解燃煤系统接卸、场存、加仓及配煤掺烧情况,了解除灰、脱硫、脱硝系统及相关环保参数情况。
2.3.1.1.5 了解上级各种命令通知。
2.3.1.2 机组长
2.3.1.2.1 查阅各主要系统及主要运行参数,就地了解主设备运行情况,锅炉燃烧情况,了解燃油、制粉系统的运行情况,了解煤仓煤量及煤质情况。
2.3.1.2.2 查看保护装置投退情况。
2.3.1.2.3 了解发电机、主变、厂高变运行情况,500kV升压站及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
2.3.1.2.4 查看各项技术记录,了解上级各种命令通知。
2.3.1.2.5 全面了解机组的运行工况、主设备及主要辅机存在的缺陷或隐患,重大缺陷处理进度;现场就地检查情况。
2.3.1.2.6 检查确认班组各岗位人员情况。
2.3.1.3 集控操作员
2.3.1.3.1 仔细查阅DCS上各系统画面及运行参数,了解机组各系统设备运行情况,自动装置投运情况。
2.3.1.3.2 仔细查阅DCS、DEH、NCS等画面相关报警情况。
2.3.1.3.3 查看火警盘上设备的运行及报警情况,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
2.3.1.3.4 了解主设备及主要辅机存在的缺陷或隐患。
2.3.1.3.5 操作员对机组运行情况加强沟通与交流。
2.3.1.4 集控巡检员
2.3.1.4.1 汽机方面应就地检查闭式泵、开式泵、前置泵、凝汽器阀门坑水位、主机润滑油系统、凝泵、真空泵、给水泵、定冷水泵、密封油泵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及运行薄弱设备或部门临时规定需加强巡检的设备。
2.3.1.4.2 电气方面应了解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就地检查发电机、主变、厂高变、启备变、励磁变、柴油发电机、中压母线、集控楼、网控楼保护等设备的运行现状和健康状况及运行薄弱设备或部门临时规定需加强巡检的设备。
2.3.1.4.3 锅炉方面应就地检查空压机、磨煤机、给煤机、送风机、汽动及电动引风机、空预器、一次风机、密封风机、扫描风机、炉水泵、燃油系统、安全门、电磁泄压阀、减温水、炉本体吹灰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或备用情况,检查锅炉燃烧情况,了解燃油泵房设备运行情况及运行薄弱设备或部门临时规定需加强巡检的设备。
2.3.1.5 化学人员
2.3.1.5.1 化学主值应全面了解所有化水系统的设备运行状况,重点掌握反应沉淀池水位、水质及进水方式,预处理除盐制水系统、生活水池、工业水池、消防水池、除盐水箱的水位及除盐水水量、机组汽水品质及精除盐、再生,了解氢站、氨站,化补水酸碱区、低位酸碱槽、废水酸碱区域等运行情况。
就地检查精处理系统、低位酸碱槽、精处理再生系统。
了解机组的运
行工况、全面了解化水系统及设备存在的缺陷或隐患,重大缺陷处理进度,现场就地检查情况。
2.3.1.5.2 化学副值及巡检应就地检查工业废水酸碱区、综合泵房、氢站、氨站、化补水车间、化补水酸碱区及运行薄弱设备或部门临时规定需加强巡检的设备;一级除盐、混床再生时,就地检查再生情况。
应了解化学设备的运行状况,掌握制水、再生等环节的运行及设备状况、机组汽水品质及精除盐装置等运行情况。
2.3.1.6 灰硫人员
2.3.1.6.1 灰硫班长应查阅DCS上主要系统及设备运行情况,全面了解灰渣、脱硫、磨制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电除尘的运行情况,了解所辖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
了解上级各种通知、命令及安全措施。
了解机组的运行工况、全面了解灰硫主设备及主要辅机存在的缺陷或隐患,重大缺陷处理进度,现场就地检查情况;检查确认班组各岗位人员情况。
2.3.1.6.2 灰硫主值应查阅相应机组运行日志,掌握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的健康状况,并进行就地检查,详细了解灰渣、脱硫系统的设备运行情况,对于一些主要转动设备应加强监视,发现缺陷,汇报班长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
2.3.1.6.3 灰硫巡检检查就地吸收塔、磨制车间、脱水车间、废水车间、捞渣机、电除尘、飞灰输送系统、灰库等所有就地设备。
2.3.1.7 煤控班长
2.3.1.7.1 全面了解上一班运行情况及本班的工作任务。
了解船舶的
作业情况。
2.3.1.7.2 查阅上班设备大致情况,了解各煤场存煤、煤种及值长取煤指令等情况。
2.3.1.7.3 煤控班长还应查看煤控室运行参数、操作记录、电气运行方式等。
2.3.1.7.4 了解上级各种通知、命令及安全措施。
2.3.1.8 程控员
2.3.1.8.1 查阅DCS各画面,各参数,了解各设备运行情况。
2.3.1.8.2 了解信号盘上故障情况。
2.3.1.8.3 了解系统运行参数、记录等情况。
2.3.1.9 煤控巡检员
2.3.1.9.1 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方式、运行线路及其设备的健康状况。
对异常运行的设备及有缺陷的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2.3.1.9.2 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应作详细的全面检查。
2.3.1.10 斗轮机司机
2.3.1.10.1 全面了解斗轮机设备状况,对斗轮机的行走轨道、斗轮头部、回转平台、斗轮机上各落煤筒等部位作详细检查。
2.3.1.10.2 在上、下机时应对地面皮带设备作巡检检查。
2.3.1.11 卸船机司机
2.3.1.11.1 全面了解卸船机设备状况。
仔细检查抓斗的重要部件,如钢丝绳、连接环等。
2.3.1.11.2 了解煤船船仓的结构和作业进程。
3 运行岗位巡回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3.1 总则
3.1.1 巡回检查是掌握运行设备健康状况,积累运行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保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3.1.2 巡检人员应当按照检查项目、内容、时间、次数进行检查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漏检,对发生的异常,经分析确属巡检人员失职造成,该检查人员应对异常负责。
3.1.3 巡回检查分为:
3.1.3.1 一般巡回检查,指运行人员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
3.1.3.2 重点巡回检查,是针对设备特点、运行方式、负荷情况、自然条件的变化、运行薄弱设备或部门临时规定需加强巡检的设备等增加次数的巡回检查。
3.1.4 巡回检查由经过考试合格后、具备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进行。
3.2 巡回检查工作的要求
3.2.1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应做到
3.2.1.1 巡检时要思想集中,认真地看、听、嗅、摸,高度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3.2.1.2 巡检人员应带有巡检记录日志、手电筒、听棒、测温仪、对讲机等必要工具,以保证检查质量。
3.2.1.3 巡检人员到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部位(如高温高压、有毒气体、高电压设备、旋转设备)检查时,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3.2.1.4 巡检人员应了解设备的特征及其与系统的关系,了解设备正常时的温度、振动和声音。
熟知阀门和档板的开度、仪表指示在不同负荷时的相应位置。
3.2.1.5 巡回检查时,按规定认真做好记录。
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或疑问,应加强检查,分析原因,并及时向机组长(班长)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值长汇报,并按机组长(班长)、值长的指示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按规程先处理后再汇报。
3.2.1.6 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所作的异常处理,应当在交班时交接清楚,并由接班人员确认。
3.2.2 设备或系统停役后检修时,巡检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安全标示牌是否齐全,与运行设备有关的隔绝是否可靠。
3.2.3 巡检人员除检查规定项目外,对巡视路径的公用系统、厂房建筑、安全设施也应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2.4 遇下列情况时,巡检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重点检查,或减少巡检间隔时间。
3.2.
4.1 大修后试运行。
3.2.
4.2 新设备投入试运行。
3.2.
4.3 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或有过频发故障的设备。
3.2.
4.4 上一班交班的设备异常情况或注意事项。
3.2.
4.5 特殊运行方式。
3.2.
4.6 自然条件变化(如寒潮、高温、台风、暴雨、雷击、雷雨等等)。
3.2.
4.7 上级领导的命令、运行主管的通知涉及设备,值长、机组长(班长)认为有必要检查的设备。
3.2.5 机组启动、停机或事故时,由于运行操作繁忙而不能按定时检查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可由机组长或班长决定临时变更巡检时间或省略部分巡检项目,但应当征得值长同意,并做好记录。
3.2.6 巡检时若发现设备着火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根据安规规定的方法进行灭火及抢救,并汇报。
3.2.7 机组发生事故时,巡检中的检查人员应立即返回集控室参加事故处理。
3.2.8 机组长外出重点检查时,四名操作员均应留在集控室。
其它岗位外出巡回检查,也应合理安排,穿插进行。
3.3 各岗位巡回检查项目、周期
值长应每轮班去外围控制室一次,查阅运行日志,了解、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等,并在日志簿上签名。
3.3.1 值长应不定期对机组主设备及具有簿弱环节的重要辅机进行巡回检查。
3.3.2 机组长应定期对机组主设备及重要辅机进行巡回检查。
3.3.3 各操作员应定期对各所管辖主设备及重要辅机进行巡回检查。
3.3.4 其它岗位检查项目,按各专业岗位巡检日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