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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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劳动合同内容与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一)试用期; (二)补充保险; (三)职业培训; (四)保守商业秘密; (五)竞业限制; (六)其他条款。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注意的问题
1、保持中立,不要袒护企业。 2、不要久调不绝。 3、调解达成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三、劳动合同仲裁与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不愿选择协商和单位调解, 或者虽然选择了但最终没有成功,争议仍然存在,那么 这时争议当事人已经别无选择,要解决争议就必须走劳 动争议仲裁这条道。
劳其 动他 争相 议关 处法 理律 法
二、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
合作---- 契约与非正式的心理契约 冲突---- 停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规 章制度
人身性
劳动者本人应当实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第二讲:劳动合同的订立
左 祥 琦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试用期内的单方解除合同权
法条:(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A、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 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严重违纪员工劳动合同的要点
法条:(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1、证明劳动者作出违纪行为的证据 2、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3、解除合同的程序要合法
不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
法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一)衡量胜任与否的标准 (二)怎样证明不胜任 (三)培训或调整岗位 (四)末位淘汰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解除
法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2)企业同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 (3)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与劳动者可 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 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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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特点
左 祥 琦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 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结成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系统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及劳工组织、 雇主及其组织,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三方构成。
举证责任
A、谁主张,谁举证。
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 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 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1、《劳动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 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 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 准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1)有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 一定工作为期限。
(二)无固定期合同的订立: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中关于“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 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可以得出的结论 是,在下列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企业才必须与职工续签 无固定期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
(1)合意解除
(2) 单 方 解 除
员工 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 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 即时解除
过错性解除 非过错解除
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员工单方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方法
企业解雇员工的各种方法、法定程序 及操作要诀
劳动合同的过错性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 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
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 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制定劳动纪律,明确违纪行为时应注意:
(一)标点符号的应用要准确 (二)尽量不用“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等词语 (三)不要考虑违纪者的主观因素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其认定
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
2、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 余部分仍然有效。
3、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机关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 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 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 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条:(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鉴证要遵从自愿原则,劳动行政部门无权强 迫企业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劳动合同鉴证与否均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三讲: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左 祥 琦
一、劳动合同变更
实践中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和工作需要 员工劳动力的升值或老化 薪酬福利的变化
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医疗期满后的劳动合同解除
法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一)医疗期规定 (二)医疗期的累计区间 (三)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的医疗补助费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及支付标准
解除合同类型
过错性解除
时间要求
随时
非过错性解除 经济裁员
提前30天通知 提前30天通知
协商解除劳动合
随时
同(由企业提议)
补偿金
不支付补偿 支付补偿金 支付补偿金 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员工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对弱势员工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 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拘留和逮捕是否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理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除、除名员工与过错性解除合同的 差别与选用技巧
1、开除、除名的操作要点
开除:有严重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由 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 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三、劳动合同鉴证
劳动合同鉴证的概念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劳动合同 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合法 性、真实性、完备性和可行性的一项行政监督和 服务措施。
劳动合同鉴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利用专业知识,代表国 家行使对劳动合同的审查证明权;鉴证的劳动合同可 作为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
劳动合同预告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即时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
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 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四讲:劳动争议处理
左 祥 琦
一、劳动争议概述
何为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 程中,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主要解决途径)
(一)自行和解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二、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非过错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 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A、三方组成: 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 方面代表共同组成。 B、主任人选: 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担任。 C、办事机构: 设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 的日常事务。
三、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 出现的; (二)劳动者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四)用人单位歇业、解散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 者被责令关闭的;
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员工的合同顺延
“劳动关系”的其他表述方式
劳资关系 雇佣关系 劳使关系 员工关系 劳工关系
一、中国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
计划体制下的中国劳动关系
采用统包统配的方式使劳动力和企业建立固定工制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形式上是与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实际上是与国家之 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呈现泛政治化的特征。企业和员工之间的 关系酷似行政隶属关系。
(一)何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怎样进行协商变更合同
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 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 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 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 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除名: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 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 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 名。
2、开除、除名与过错性解除合同的异同
相同点: A、企业单方消灭(结束)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B、用于处理严重违纪员工
区别 : A、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开除、除名→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过错性解除→全国人大《劳动法》 B、使用程序的严格程度不同: 开除、除名→程序严格 过错性解除→程序简单
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市场化。市场化的劳动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劳动者 有完全支配自己劳动力的权利和自由,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平等 协商签署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调整开始 依法进行。
劳动法律体系框架
劳动法
劳 劳社 安 动 动会 全 合 基保 生 同 准险 产 法 法法 法
调解通常是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教育 和协商,使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 互谅互让,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方法。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A、三方组成: 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共同组成
B、主任人选: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C、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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