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污水泵站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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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项目监理概况 (2)

第一节工程概况 (2)

第二节监理依据及采用的规范标准 (2)

第三节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3)

第二章:施工阶段监理内容及程序 (4)

第一节通则 (4)

第二节施工监理的阶段划分与内容 (5)

第三节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6)

第四节施工阶段监理内容 (7)

第五节完工阶段监理内容 (9)

第三章:工程施工中监理实施细则 (10)

第一节钢筋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10)

第二节模板程施工监理细则 (11)

第三节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12)

第四节基坑支护施工监理细则 (12)

第五节泵站施工监理细则 (13)

第六节管道埋设监理细则 (14)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15)

第一节安全施工监理 (15)

第二节文明施工监理 (16)

附图:质量控制监理流程图

第一章:项目监理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合川区工业园区南溪组团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二、工程地址: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

三、工程规模:

1、本项目拟建高阳路、创业路、铜合路三座污水泵站,泵站设计规模分别为:高阳路泵站近期1.5 万m3/d,远期1.9 万m3/d;创业路泵站近期0.4万m3/d,远期0.5万m3/d;铜合路泵站近期0.2万m3/d,远期0.5万m3/d。站址分别为高阳路在建社区公园、创业路与希尔安大道交叉口处绿地、铜合路与南沙路交叉口处绿地。

2、本项目管道工程包括三座污水泵站配套压力管线工程、现状南溪路-九峰山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高阳路泵站压力管线长约3000m,管径DN600;创业路泵站管线长约1000m,管径DN300;铜合路泵站管线长约740m,管径DN300;南溪路-九峰山路现状污水管DN400-DN500,改造为DN800,长约1700m。其中压力管线管顶平均覆土约1.2m;改造段南溪路新建污水管道DN800替代现状DN400污水管,长度约850m,平均埋深约2.2m,原DN400管线保留不拆除;希尔安支路污水管DN500改造为DN800,长约850m,平均埋深约4.0m,原DN500管线拆除。

第二节监理依据及采用的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5、依法订立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附件

6、依法订立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7、经审批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8、由委托人提供认可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建设计划及其他文件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1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5、《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1033-2014

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8、《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2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2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2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2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6、其他应执行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等文件

第三节工程监理组织机构

合川区工业园区南溪组团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由重庆金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为能及时解决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现场监督与管理,认真履行监理人义务和责任,根据工作内容,本单位将组建合川区工业园区南溪组团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部(第五十三项目监理部)。

1、监理组织机构框架如图所示。

2、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表

第二章:施工阶段监理内容及流程

第一节通则

一、一般规定

(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要做好测量复核工作。施工方测量人员对业主移交的施工范围内的控制点及水准点进行复核。

(2)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投标文件审核施工方进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开工前要对施工方的项目总体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开工报告必须包括施工方案工艺、人员、机械、材料、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控制措施、工地试验人员设备情况等。经审查批复后,施工方方可申请分项工程开工。

(3)要求严格把好材料、设备和工艺关,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必须上报监理,经检验认可后方可进场。关键设备不满足施工要求的不准开工。

(4)各分项工程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经监理检查签认。

(5)对施工现场各施工作业点均要求有自检人员跟班检查,对关键工序,施工方在现场还必须提供自检记录,否则不予验收;

(6)对每道工序的每个实测项目,监理均必须抽检,并作记录。施工资料应在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立即签认;

(7)在施工现场发现不规范操作行为或不按规范施工的,第一次发现责令返工,经检查返工达到要求的,方可继续施工。第二次发现类似问题,在责令返工并停工整顿的同时,将予以警告。在上报整改结果经现场核实合格后,方可复工。第三次发现则将对该施工班组作清退处理,并对项目经理部提出警告,同时要求上报有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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