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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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汇总11.15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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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2011年11月目录3术语和定义3.1道路分类与分级3.1.1 道路分类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四种类型。

1 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

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2 主干路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3 次干路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4 支路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3.1.2 道路分级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占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Ⅰ、Ⅱ、Ⅲ级。

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Ⅰ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

3.2道路横断面布置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3.2.1 单幅路(图)俗称“一块板”断面,各种车辆在车道上混合行驶。

在交通组织上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1 划出快、慢车行驶分车线,快车在中间行驶,慢车和非机动车靠两侧行驶。

2 不划分车线,车道的使用可以在不影响安全的条件下予以调整。

如只允许机动车辆沿着同一方向行驶的“单行道”;限制载重汽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只允许小客车和公共汽车通行的街道;限制各种机动车辆、只允许行人通行的“步行道”等。

上述措施,可以是相对不变的,也可以是按规定的周期变换的。

3.2.2 双幅路(图)俗称“两块板”断面,在车道中心用分隔带或分隔墩将车行道分为两半,上、下行车辆分向行驶,各自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划分快、慢车道。

3.2.3 三幅路(图)俗称“三块板”断面,中间为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两侧为靠右侧行驶的非机动车道。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第一章总则第1.1条根据城市道路景观发展建设的科学性、地方性及特色性要求,结合南宫市现有道路绿化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本着提升道路景观建设水平,提高道路绿化建设质量的需要,特编制本导则。

第1.2条本导则适用于南宫市中心城区、重点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绿化维护改造的城市道路绿化工程。

其他乡镇、村可参考执行。

第1.3条本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设计、技术审查、绿化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本导则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以及建筑退后红线、绿线、蓝线的绿化空间。

第1.5条导则编制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对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自然地貌、河流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

第1.6条国家现有规范、地方现行标准已有内容本导则不再重述。

第二章一般规定2.1 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第2.1.1条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第2.1.2条南宫市新建道路绿地率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改、扩建道路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达到道路绿地率指标。

第2.1.3条道路绿化工程建设,乔灌木覆盖率应不低于绿地总面积的70%,其中乔木覆盖率不应低于60%。

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应低于80%。

2.2 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第2.2.1条同步性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绿化工程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2.2.2条安全性原则。

道路绿化应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并具有阻挡眩光、防护隔离的作用。

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通过不同绿化形式达到互不干扰的效果。

第2.2.3条地方特色性原则。

植物选择应以地带性乡土植物为主,突显地方特色,兼顾植物多样性。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1 总则..................................................................................................................................................2 术语..................................................................................................................................................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1 绿道功能.............................................................................................................................................3.2 绿道组成.............................................................................................................................................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1 绿道分级.............................................................................................................................................4.2 绿道分类.............................................................................................................................................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5.1 规划设计原则.....................................................................................................................................5.2 规划设计成果..................................................................................................................................... 6绿道选线............................................................................................................................................6.1 基本要求.............................................................................................................................................6.2 分类选线.............................................................................................................................................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7.1 绿道游径系统.....................................................................................................................................7.2 绿道绿化.............................................................................................................................................7.3 绿道设施............................................................................................................................................. 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 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3.1 绿道功能 (3)3.2 绿道组成 (3)4 绿道分级与分类 (5)4.1 绿道分级 (5)4.2 绿道分类 (5)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6)5.1 规划设计原则 (6)5.2 规划设计成果 (6)6绿道选线 (9)6.1 基本要求 (9)6.2 分类选线 (10)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11)7.1 绿道游径系统 (11)7.2 绿道绿化 (14)7.3 绿道设施 (15)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20)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21)1 总则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

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绿道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第一章总则第1.1条根据城市道路景观发展建设的科学性、地方性及特色性要求,结合南宫市现有道路绿化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本着提升道路景观建设水平,提高道路绿化建设质量的需要,特编制本导则。

第1.2条本导则适用于南宫市中心城区、重点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绿化维护改造的城市道路绿化工程。

其他乡镇、村可参考执行。

第1.3条本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设计、技术审查、绿化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本导则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以及建筑退后红线、绿线、蓝线的绿化空间。

第1.5条导则编制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对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自然地貌、河流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

第1.6条国家现有规范、地方现行标准已有内容本导则不再重述。

第二章一般规定2.1 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第2.1.1条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第2.1.2条南宫市新建道路绿地率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改、扩建道路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达到道路绿地率指标。

第2.1.3条道路绿化工程建设,乔灌木覆盖率应不低于绿地总面积的70%,其中乔木覆盖率不应低于60%。

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应低于80%。

2.2 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第2.2.1条同步性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绿化工程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2.2.2条安全性原则。

道路绿化应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并具有阻挡眩光、防护隔离的作用。

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通过不同绿化形式达到互不干扰的效果。

第2.2.3条地方特色性原则。

植物选择应以地带性乡土植物为主,突显地方特色,兼顾植物多样性。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1 总则..........................................................2 术语..........................................................3 绿道功能与组成..................................................3.1 绿道功能...............................................3.2 绿道组成 (3)4 绿道分级与分类..................................................4.1 绿道分级...............................................4.2 绿道分类...............................................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5.1 规划设计原则 ..........................................5.2 规划设计成果 .......................................... 6绿道选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前言为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XXX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为XXX、XXX、XXX、XXX、XXX。

本导则由XXX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XXX 负责技术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第三章绿道功能与组成第四章绿道分级与分类第五章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第六章绿道选线第七章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本导则旨在指导各地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

同时,本导则总结了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为绿道规划设计提供指导。

第二章术语本章对绿道规划设计中常用的术语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以便各地在规划和设计绿道时使用统一的术语。

第三章绿道功能与组成本章介绍了绿道的功能和组成,包括绿道的生态、文化、社交、交通等多种功能,以及绿道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四章绿道分级与分类本章对绿道进行了分级和分类,以便各地在规划和设计绿道时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功能进行分类和分级。

第五章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本章对绿道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进行了说明,包括绿道规划设计的目标、原则、内容、程序等方面。

第六章绿道选线本章对绿道选线进行了说明,包括选线原则、选线方法、选线评价等方面。

第七章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本章对绿道要素进行了规划设计要求的说明,包括绿道路线、景观、设施、管理等方面。

同时,本章还对绿道规划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1.总则绿道是指一种以绿化景观为主要特色,沿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城市景观带、河道、湖泊、海岸线等城市公共空间和自然景观廊道为基础,构建城市和自然景观空间的线性公共空间系统。

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汇总11.15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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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汇总1. 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道路绿化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在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建设更是具有特殊的意义。

本文档旨在对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进行汇总和,为工业园区的道路绿化建设提供一定的指导。

2. 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2.1. 选择合适的植物种类在工业园区的道路绿化建设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植物种类。

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条件和气候特点,选择适合生长的植物种类。

工业园区的环境相对比较恶劣,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较高,因此在选择植物种类时应该考虑其耐污染性能。

同时,应该选择树种的高度不要过高,在枝杈密集的情况下,不易让道路上方的空间变窄。

2.2. 合理设计绿化带宽度在工业园区的道路绿化建设过程中,绿化带的宽度应该根据道路的状况、交通量、行人活动等情况进行合理设计。

在大型工业园区中,道路通常是比较宽敞的,这时应适当增加绿化带的宽度,并在绿化带中安排自行车道、步行道等。

而在小型工业园区中,道路比较拥挤,这就需要在绿化带宽度的设计上做出相应的调整。

2.3. 建立排水系统在工业园区的道路绿化建设中,排水系统的设计非常重要。

首先,应该选用透水性比较好的路面材料,例如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等。

其次,应该根据工业园区的地形和地面情况,设计排水系统,确保道路、行人、绿化带等各个部分的畅通排水,避免因雨水积淀导致的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

2.4. 合理设置照明设施在工业园区的道路绿化建设过程中,照明设施的设置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应根据道路的长、宽进行科学的设计。

其次,应该选用符合标准的照明设备和照明灯具,保证照明亮度和照明范围。

最后,还应该保证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3.工业园区的道路绿化建设是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业园区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条件。

在工业园区的道路绿化建设中,应该根据环境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植物种类、绿化带宽度、建立排水系统和设置照明设施。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1)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1)

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试行)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一般规定 (2)2.1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 (2)2.2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 (2)2.3道路绿化植物选择要求 (3)2.4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指导原则 (4)第三章道路绿化 (5)3.1行道树 (5)3.2道路分车带绿化 (10)3.3路侧绿带 (13)3.4街旁游园 (16)3.5交通岛绿化 (18)3.6停车场绿化 (19)3.7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绿化 (20)附录一名词解释 (24)附录二编制依据 (28)附录三本导则用词说明 (29)附表及附图 (30)第一章总则第1.1条根据城市道路景观发展建设的科学性、地方性及特色性要求,结合成都市现有道路绿化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本着提升道路景观建设水平,提高道路绿化建设质量的需要,特编制本导则。

第1.2条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主城区、成都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绿化维护改造的城市道路绿化工程。

其他区(市)县可参考执行。

第1.3条本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设计、技术审查、绿化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本导则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道路红线与控规绿线之间、控规绿线外建筑退红空间的绿化。

第1.5条导则编制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对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自然地貌、河流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

第1.6条国家现有规范、地方现行标准已有内容本导则不再重述。

第1.7条城市道路绿化施工及养护应参照《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成都市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及移交》三个标准。

第二章一般规定2.1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第2.1.1条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成都市市域绿道导则

成都市市域绿道导则

成都市市域绿道导则成都市市域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导则成都市城市管理局1.总则1.1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加强我市市域绿道体系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和风景旅游区的相关管理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的绿道是指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主要由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游径和配套设施(服务中心、服务站、休憩点)及一定宽度的绿化缓冲区构成。

成都市市域绿道分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两类。

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城市重要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绿道;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居民服务的绿道。

1.3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市域绿道及配套设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绿道周边的水域、道路和建筑物等不包括本导则适用范围内。

1.4成都市市域绿道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应以防治污染、环境保护为根本目的,坚持合理配臵、严格管理的原则。

1.5成都市市域绿道所在地的责任单位应组织制定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由当地负责绿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部门负责实施。

2.容貌管理2.1绿道周边及配套建(构)筑物外观应与所在环境保持协调。

2.2建(构)筑物外立面应保持完好、整洁。

临街的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2.3道路及附设的路灯、座椅和道路指示牌等附属设施应设臵齐备,功能完好;加强日常管护,保持整洁。

2.4绿道商铺与摊点的设臵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严格取缔乱摆乱卖、沿街兜售、擅自占道经营的现象。

同一绿道的报亭、摊位(具)、伞具应当保持规格外形统一、美观实用、摆放整齐;经营证件应当规定摆放位臵并实行亮证经营。

2.5绿道沿途宜设立告知牌,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在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散发宣传品或标语。

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汇总1115CD

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汇总1115CD

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2011年11月目录3术语和定义道路分类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四种类型。

1 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

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2 主干路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3 次干路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4 支路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道路分级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占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Ⅰ、Ⅱ、Ⅲ级。

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Ⅰ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单幅路(图)俗称“一块板”断面,各种车辆在车道上混合行驶。

在交通组织上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1 划出快、慢车行驶分车线,快车在中间行驶,慢车和非机动车靠两侧行驶。

2 不划分车线,车道的使用可以在不影响安全的条件下予以调整。

如只允许机动车辆沿着同一方向行驶的“单行道”;限制载重汽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只允许小客车和公共汽车通行的街道;限制各种机动车辆、只允许行人通行的“步行道”等。

上述措施,可以是相对不变的,也可以是按规定的周期变换的。

双幅路(图)俗称“两块板”断面,在车道中心用分隔带或分隔墩将车行道分为两半,上、下行车辆分向行驶,各自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划分快、慢车道。

三幅路(图)俗称“三块板”断面,中间为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两侧为靠右侧行驶的非机动车道。

四幅路(图)俗称“四块板”断面,在三幅路的基础上,再将中间机动车道分隔为二,分向行驶。

《合肥市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导则》编制思路与技术要点

《合肥市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导则》编制思路与技术要点

导则根据道 路在 城 市 路 网 中的地 位 、 交通 功 能 以
及对沿 线地 区 的服 务 功 能 等 , 将 其 分 为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次干 路和支路 4 个 等级 , 并 对不 同等级 的道 路 总体
基本理念 , 倡导从强调交通功能的“ 道路” 向注重各种
收 稿 日期 : 2 0 1 6 — 1 2 — 0 4 ; 修 改 日期 : 2 0 1 6 — 1 2 — 1 5
绵城市 、 绿 色交通 、 低碳 出行等方面展开专项研究 。 关键词 : 道路绿化设计 ; 设计导则 ; 合肥市
中图 分 类 号 : U4 1 2 . 3 7 : T U9 8 5 。 1 8; U4 1 8 . 9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6 7 3 — 5 7 8 1 ( 2 0 1 6 ) 0 6 — 0 7 3 0 — 0 3
0 引

城市 活 动 的“ 街道 ” 转型, 并形 成 了“ 安全 、 绿色、 活力 、 智 慧” 四大导 向 。 在 四大 导 向的整 体 框 架 下 , 导 则 内容 将 按 照 “ 导 向 一 目标 一导 引 一措 施 ” 四个 层 次 展 开 , 每 个 导 向之 下 形 成若 干 目标 , 每个 目标 之 下 再 形 成 若 干 导 引 , 每
作者简介 : 陈
骏( 1 9 7 7 ~) , 男, 安徽合肥人 ,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 师
7 3 0 《 工程与建设》 2 0 1 6 年第 3 0 卷第 6 期
{生 没汁做 ¨ { J 引 。 l 纠 1 、 l 剞2 所示, 分别 见表 1 所列 。 蜒
道路绿化设计导则 ( i a行) 》 ( 以下简称导则) 。以上述 工作为基 础, 文章介 绍了导则编制 的总体 目标 与研究思路 ; 结合城市 实际 , 对 导则编制涉及 的重点技术问题展开探讨 , 包括 道路绿化 总体设计 、 道路分带设计 和道路绿化树种选 择 ; 最后 , 指 出下阶段应结 合海

中山市普通干线公路绿化设计导则

中山市普通干线公路绿化设计导则

一、概述中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地处祖国南大门,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普通干线公路在城市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如何在普通干线公路的建设和改造中,科学合理地设计绿化景观,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绿化设计的原则1. 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绿化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植被的适应性和抗逆性,选择能够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的植物,保证植被的长期存活,实现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2. 生态环境优先原则:绿化设计应当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在绿化过程中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提高植被对大气污染的净化能力,改善周边环境。

3. 服务功能优先原则:绿化设计应当突出植被的服务功能,适当布置各种观赏植物和花草,增强公路景观的欣赏性和艺术性,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4. 安全保障原则:在绿化设计中要确保植被的生长不影响交通安全,避免植物根系破坏路基和路面结构,保障道路的安全运行。

三、绿化设计的要求1. 植被种类的选择:应根据道路的位置、用途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植被种类,包括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并合理搭配,形成丰富多样的绿化景观。

2. 绿化带的布置:应合理规划绿化带的位置和宽度,根据城市规划和道路功能确定绿化带的设施和形式,确保绿化带的美观性和实用性。

3. 绿化设施的设置:应在绿化带中设置合适的绿化设施,包括座椅、喷泉、景观灯等,提供公众休闲和娱乐的场所,丰富人们的外出活动。

4. 绿化管理的保障:应设立专门的绿化管理机构,制定科学的绿化管理方案,加强对绿化带的养护和管理,确保绿化景观的长期保持。

四、案例分析以中山市某干线公路绿化设计为例,介绍绿化设计的具体实施过程、效果和问题解决方案,以期为其他地区的普通干线公路绿化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

五、结语中山市普通干线公路绿化设计导则的制定,意在规范和引导城市绿化工作,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希望该导则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为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湖南省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湖南省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湖南省道路绿化建设导则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建设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不仅美化城市环境,也具有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等重要作用。

为实现湖南省城市道路绿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本文将制定湖南省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二、目的这份导则的目的旨在规范湖南省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工作,为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本导则的制定,以提高对道路绿化建设的掌控程度,保证道路绿化施工质量,塑造城市绿色形象为目标,形成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湖南省道路绿化标准。

三、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湖南省城市、乡镇道路绿化建设工作,包括公路、城市快速路、市区道路、乡镇道路、桥梁、隧道等路段。

四、植株品种选择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和路段要素,应选择具有适应性良好的植物,提高绿化效果和生存率。

在面积较小的路段,应尽量选择高和狭小的树种,如贵妃梧桐、凤凰木、紫荆树、香樟等,以节约可耕地资源。

对于面积较大和长期绿化的路段,应选择适应性强、生长速度快、美观高雅的乔、灌木种植。

此外,应注意以本土植物为主,以减少生态风险。

五、绿化带规划1.道路绿化设计要求绿化带设计要合理,绿化带的宽度应根据道路交通流量、交通类型、人行通道或缓冲区的需要等综合考虑。

绿化带的设计应考虑车道、自行车道、步行道的宽度,以及路灯、护栏、座椅等设施的设置。

2.绿化带分区针对不同的道路类型及功能需求,把整个绿化带划分为交通分区、绿化分区、辅助设施分区和服务区等。

3.绿化带配置路段绿化带中的树种、花卉、草坪和景观等,应与整个城市的绿化构成一体,同时应考虑周边环境及社区需求,并且应本着节约用途的原则进行配置,如减少草坪面积。

六、绿化带建设1.绿化带施工要求绿化带施工应遵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用的土壤应符合工程树种的要求,不得使用含有病菌和病虫卵等有害物质的土质。

对于水泥路面绿化,应遵循建设规范设计。

在规划绿化带的同时,应考虑相关景观及景观灯光投射要素,保证绿化的艺术性和实用性。

湖南省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导则二.doc

湖南省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导则二.doc

3.14 道路绿化布置剖面示意图3.15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外绿化布置剖面示意图道路红线范围外为坡地绿化剖面图道路红线范围外为挡墙、护坡绿化剖面图道路红线范围外为建筑物绿化剖面图3.16 高架桥绿化3.16.1 桥下绿化3.16.1.1 桥下绿化不得妨碍城市交通组织,绿地必须设置缘石,其高度与道路侧石同等。

3.16.1.2 桥下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应依照光照条件,选择耐荫性强,色彩丰富的灌木和地被植物,也可适当栽植耐荫的小乔木,形成层次丰富、色彩明亮、大方简洁明快的绿化景观。

3.16.1.3 桥下绿化应配套设置节约型自动浇灌系统,避免日常维护对城市交通的干扰。

3.16.2 桥体绿化3.16.2.1 新建桥梁的引桥、匝道的护栏应进行立体绿化与桥梁护栏结构同步整体设计和施工。

已建成桥梁的引桥、匝道、护栏应设置外挂(放置)种植箱体,符合安全、牢固和美观的要求。

种植箱体应同步隐蔽设置排水口和低压滴灌系统,种植土要求轻型、保水、富含养分。

3.16.2.2 护栏绿化应选择喜阳、耐旱、抗性强、易管理及长势强健的开花或色叶类植物,形成丰富的立体绿化景观。

3.16.3 桥墩、桥柱宜选择耐荫攀缘植物进行垂直绿化。

可采用塑料网等材料沿桥墩、桥柱设2m高的攀缘网,以利植物攀缘。

3.16.4 城市人行天桥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护栏绿化。

3.17 城市跨河(江)桥梁绿化3.17.1引桥、匝道护栏、桥下、桥墩、桥柱绿化参照高架桥绿化办法。

3.17.2 桥体(含引桥)设有中间分车带(伸缩缝)的绿化,箱体设计和植物的选择宜参照高架桥绿化方式。

3.17.3 桥体跨河(江)部分的护栏不宜外挂种植箱体进行绿化,桥体人行道宽度大于2米的,宜在每个灯杆或几个灯杆之间设置固定箱式盆栽植物或摆设时花,也可在灯杆上悬挂盆花,以增加桥体绿化景观。

3.18 立交桥和互通绿化3.18.1 桥体护栏、桥墩、桥柱绿化可参照高架桥绿化方式,立交桥墙体、坡地、台地应种植吸附力强的耐荫攀缘植物或灌木地被等植物。

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

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

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针对当前我市城市绿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

第二条城市绿地建设应体现“生态性、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的原则,按照绿化“森林化”要求加强植物配置,尽可能增加“绿量”,合理安排功能设施,满足游人休闲游憩的需求;加强植物配置、突出植物造景以改善城市生态;注重体现当地人文文化,充分展示地域特色;控制建设项目单位造价,提倡节约型绿地建设。

第二章总体设计第三条城市各类公园绿地设计时应注重对地方历史文化遗产、遗存遗迹及地域特征的保护、展示与宣传,应充分利用原有山、水等自然环境,因地制宜配置植物,合理布置各类功能性景观小品与设施,突出原地形的山水特色,形成宜人环境。

第四条城市各类公园绿地(特别是街旁小游园、滨水绿地)设计时应注重休闲功能的要求,布置游步道与适量的硬质活动空间,以满足附近居民的休闲活动需求。

提倡利用绿地内乔木树冠下空间设置成休闲活动场地,以提高绿地使用率。

部分面积较小的街旁小绿地,宜沿路设置一些休息岛与座凳,以满足行人休憩需要。

第五条城市道路绿化时应考虑植被的防尘、防噪和遮荫要求,植物配置宜采用高绿量密植方式;原则上必须栽植行道树,行道树间距以3-8m为宜,树穴内径应控制在1.5m以上,如必需考虑人流通行方便,树穴处可设置透气、透水硬质盖板。

第六条城市河道沿岸绿带对河流具有生态修复、水质净化、水土保持等功能,绿化设计时应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绿化种植为主,严禁设置大体量建筑,不宜对绿地进行大面积硬化处理;岸线处理时以生态型自然驳岸(为可渗透界面)为主,并注意保护好原有的自然边滩湿地。

第七条沿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围墙设计应做到透空透绿,与城市景观相融合。

第八条市、区级城市公园绿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勺有关规定设置应急避险场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导则》的通知-温综法发〔2018〕2号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导则》的通知-温综法发〔2018〕2号
2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导则》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01.03
施行日期
2018.01.03
文号
温综法发〔2018〕2号
主题类别
城市建设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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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导则》的通知
温综法发〔201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道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的技术指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温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导则》,现予印发。
附件:《温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导则》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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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规范和指导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提高我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和《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1)。

1.2本导则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以下简称城镇)道路绿化,临路建筑物阳台绿化、墙体绿化、立体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1.3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1.3.1三同步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绿化应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以确保落实道路绿化指标和功能效益。

1.3.2以人为本原则。

道路绿化应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

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通过不同绿化形式达到互不干扰的效果。

不同类型的道路绿化,应最大限度满足功能和生态要求,营造功能完善、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城镇道路绿化。

1.3.3地方特色原则。

注重以本地植物为主,巧宜利用本地自然地理条件,融合运用本地独特文化元素,体现地方特色。

1.3.4植物林荫造景原则。

以种植冠大叶浓乔木为主,乔木、灌木、攀藤、地被植物科学搭配,合理密植,消除裸露地面;宜采用彩叶、开花植物,常绿与落叶植物,速生与慢生植物相结合,突出植物的季相变化,体现花化、香化、彩化和美化要求。

促使道路绿化速成林,快浓荫,景观美,生态安全。

禁止使用截干乔木,以落叶大树冠乔木为宜。

1.3.5因地制宜原则。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符合植物之间共生共融的生态习性要求。

土壤和土层厚度必须满足植物长期正常生长需求。

不适宜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做到宜树种树、宜花栽花、宜草铺草、宜藤植藤。

1.3.6资源节约型原则。

遵循节地、节水、节能理念,提高绿化效能,降低养护成本,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

1.3.7保护性原则。

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物(特别是乔木),对古树名木应依法无条件原地保护。

不应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变换行道树。

1.3.8整体协调原则。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统筹植物种植,满足植物正常生长所需要的立地条件和生长空间。

1.3.9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与城市排水系统相衔接,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2术语2.1道路红线城镇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2.2道路绿地率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

2.3道路绿化覆盖率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百分比。

2.4园林景观路在城市重点路段,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绿化特色的道路。

2.5林荫路指树荫能覆盖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90%面积的城镇道路2.6道路绿地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可用绿化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7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8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9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10路侧绿带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11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2.12装饰绿地以装点、绿化街景为主,不让行人进入的绿地。

2.13开放式绿地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坐凳等,供行人进入游览休息的绿地。

2.14胸径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2.15冠幅乔、灌木枝叶部分垂直投影的平均直径。

2.16分枝点高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前下枝点的垂直高度。

2.17通透式配置绿地上配置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3.0m之间的范围。

2.18立缘石顶面高出路面的路缘石。

2.19低压滴灌系统通过干支、支管和毛管上的滴头,在低压下向土壤经常缓慢地滴水,直接向土壤供应过滤的水分、肥料的一种灌溉系统。

2.21林荫停车场指树荫能垂直覆盖停车场总面积30%的停车场。

2.22本地植物本地原生木本植物或虽非本地原生木本植物,但长期适应本地自然气候条件并融入本地自然生态系统的植物。

2.23节约型绿地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资金,选择对周边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

3城镇道路绿化设计3.1在规划设计道路红线宽度时,应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同步确定道路绿地率。

3.2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绿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3.2.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45%。

3.2.2林荫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45%,人行道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带林荫面积达到80%以上。

3.2.3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40%324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35%。

3.2.5红线宽度12〜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30%;3.2.6红线宽度小于12m的道路和历史传统街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地。

3.2.7商业步行街应尽量栽植乔木。

路面宽度受到限制的步行街,应采用花坛、树阵式集中布置;也可采用活动性的盆栽、棚架、花架、格栅吊盆或对建筑物立面立体绿化等方式绿化。

3.3城镇道路绿化总体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3.3.1红线宽度大于12m的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

3.3.2至少有一条以上主干道达到园林景观道路标准。

3.3.3主干道、次干道80%以上为林荫路。

3.4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4.1园林景观道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和园林小品,充分体现园林景观风貌。

3.4.2同一道路绿化景观应统一风格,可在不同路段进行绿化方式变化。

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做到一路一景、一街一品。

3.4.3毗临山、河、湖的道路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河、湖滨水驳岸自然化率应符合国家标准。

3.5道路绿地名称示意图道路绿地名称示意图3.6根据城镇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交通功能, 城镇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种类型。

3.7城镇道路绿化布置形式一般为: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两幅三带式、两幅五带式、三幅四带式、三幅六带式、四幅五 带式、四幅七带式、其他形式。

道路绿化横断面布置图如下:人行道 路侧緑带 ---------- 1 逍路红线与J_ 建筑线重合-T一)机动乍道4 ------ 两侧分牟绿地■1 --- 行道树緑带I ___ 路侧绿带与逍路红线外侧绿地结合1道路红线-I L II建筑线审合中間分■■誓绿带行道树绿帶车行逍■一行道树绿帶-「建筑线L 道路緑带屮间分牛绿带 丄— 两恻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逍路红线外側細地梓车间隔带绿化 停车场周边绿地机动车道一非机动乍道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一幅两带式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一幅四带式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两幅三带式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两幅五带式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三幅四带式路侧绿带绿化带行道树人行道*车行道♦车行道*人行道*路侧绿带♦偃车行道♦中间分车车肝道♦路侧绿带*人行道1车行道*绿化带行道树车行道♦人行道*路侧绿带4人行道*1*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朋m w ♦非机动车道♦儀T I人行道*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四幅五带式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四幅七带式3.8新建道路绿化布置形式应采取下列形式:3.8.1快速路:采取两幅三带式、两幅五带式、四幅五带式、 四幅七带式绿化布置形式。

3.8.2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大于 40m 的,采取两幅三带式、 两幅五带式、三幅四带式、三幅六带式、四幅五带式或四幅七 带式绿化布置形式。

禁止采用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

路侧绿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非绿带 两侧机机动车道*i *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侧绿带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人行道*非机动阳道+机动军道・机动车道_♦邯绿带 两侧机非机动车道♦1*人行道*路侧绿带*非机动车道4覆脯4机动车道・中间分车®非机动车道♦S T人行道人行道*3.8.3次干道:道路红线宽为20〜40m,采取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或二幅三带式、二幅五带式绿化布置形式。

3.8.4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20m,采取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绿化形式。

3.9达不到绿化指标的道路应进行提质改造,根据不同的道路条件,通过增加分车绿带和增加一排或多排行道树,在行道树下设置种植槽栽植灌木、扩大路侧绿带,并对路侧建筑物实施最大限度的立体绿化,以达到绿地率标准,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

3.10道路绿化植物栽植应充分考虑与市政设施的距离,符合表3.10-1、3.10-2、3.10-3 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表3.10-1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表3.10-2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表3.10-33.11行道树绿带3.11.1同一道路应按照同树种、同规格(胸径、分枝点、树高、冠幅)、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植的原则栽植行道树。

3.11.2乔木规格要求,速生树胸径不得小于8cm,慢生树不得小于10cm;冠幅不得小于3m,一级分枝不少于3根;树高宜大于4m,分枝点高度不得小于3.2m。

3.11.3行道树的选择必须符合对烟尘、有害气体抗性强,树型好、树干直立、冠大荫浓、分蘖性好、寿命长、耐修剪、易管理、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要求。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品种;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择适应性强、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品种。

3.11.4行道树栽植株距应大于4m,根据树种和道路情况确定。

公交汽车站行道树可栽植在候车构筑物后面,以增加庇荫效果。

3.11.5当人行道宽度大于6m时,应在构筑物外缘距离不小于1.5m位置呈品字型栽植第二排行道树。

应常绿与落叶树种相结合,与第一排常绿和落叶行道树形成补充。

3.11.6乔木树穴宽度和深度不得小于 1.2m X1.2m X1.2m,树穴不宜设置立缘石,种植土表面高度宜比人行道低5〜10cm,以利地面水直接流入树穴。

树穴内可采用栽植地被植物、铺填透水透气材料或用硬质材料透气格栅遮盖,不得黄土露天。

3.11.7人行道宽度大于4m的行道树下应采用栽植槽栽植灌木。

栽植槽宽度应不小于1.5m,并在人行横道线和店门出入口的适当距离留有缺口,以利行走和经商物流。

3.12中间分车绿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绿带3.12.1两种以上道路绿化形式的分车绿带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色彩协调,并根据允许行车时速和道路长度,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绿化形式、不同色彩的长度单元,交替演变,呈现沿途绿化景观的节奏和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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