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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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范文
(一)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____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
一、经费管理办法:
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支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管理、监督、检查的财务管理制度。
2.本所聘用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按市司法局统一规定设置帐簿。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报表。
3.律师承办各项法律事务按国家统一规定收费。
4.本所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并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缴纳管理费、会费。
5.本所收入在缴纳税款及管理费、会费后其他各项支出比例如下:
(1)____%用于本所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费用;
(2)____%为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基本建设费用;
(3)____%为____福利基金,含住房基金、风险基金等;
(4)____%为医疗基金;
(5)____%为业务培训基金;
(6)____%为储备基金;
(7)____%为主任基金;
二、财务管理权限
1.本所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所合伙人会议有权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
本所授权主任批准一般的财务开支。
会议有权拒绝所主任和合伙人违____法律、法规的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决定。
2.主任批准的财务开支的权限为:
(1)办公费、交际费、差旅费等日常性开支;
(2)工资、提成、奖金;
(3)二千元以下(含本数)非经常性开支。
3.合伙人会议审批财务开支的权限:
(1)购置固定资产的开支;
(2)二千元以上非经常性开支。
三、本所律师承办各项律师业务、收取费用必须经本所统一办理,不准自行收费和开具收据。
四、本所收取的外汇收入(含外汇人民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存于银行,使用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五、差旅费收支:
(1)要本着从业清廉,减轻委托人负担的原则。
(2)律师承办各类业务,差旅费由委托人承担,结算时凭单据与委托人结算。
如果需要向本所财务预借差旅费,完毕后凭单据报销。
六、本所主任主管财务工作。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律师会议决定。
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处理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投诉的种类和范围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分为内部投诉和外部投诉。
1、内部投诉是指律师事务所内部律师之间或律师与职员之间的投诉。
2、外部投诉是指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服务不满或存在不当行为而提起的投诉。
第三条投诉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律师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律师职业道德。
2、律师服务质量不合格,包括工作效率低、态度不端正等。
3、律师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利益或滥用职权。
4、律师对当事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
第三章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设立投诉受理部门,负责接收、审核和处理投诉。
第五条投诉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出,律师事务所应该为投诉人提供便利,如提供投诉书、电话投诉、网络投诉等方式。
第六条投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
2、投诉的律师姓名、执业证号和事务所信息。
3、投诉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要求。
4、相关证据材料。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属于投诉事实清楚,且投诉内容属实的,应当受理投诉。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通知投诉人,并告知投诉处理的进展情况。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投诉处理程序,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对于投诉涉及的信息、证据等应当予以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收到投诉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复杂投诉案件,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应当坚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投诉的当事人进行客观的处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对投诉人进行打压或威胁。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对于投诉结论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并向投诉人提供书面的处理结果通知。
第四章投诉处理结果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认真执行投诉处理结果,对于处理结果不满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投诉处理结果的跟踪和监督机制,对于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投诉数据库,为日后投诉处理提供参考。
第五章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对于投诉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具体的处罚措施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并报律师协会备案。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对于律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废止以前的相关制度。
以上是律师事务所投诉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实际应根据律师事务所自身的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