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倍增计划2019年园区级试点企业申报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松山湖“倍增计划”2019年园区级试点企业申报
指南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园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3、遴选目标重点为园区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4、原则上,要求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5%,并且税收贡献不低于50万元,年度为正增长。

税收贡献数据统计口径为财政入库期数据。

对于新设投产企业、或属园区重点引进项目的企业,以及已纳入园区重点扶持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5、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

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愿意签署《松山湖“倍增计划”2019年申报企业承诺书》。

6、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

另外,如企业具备符合其他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要素,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

科技创新驱动,侧重选取研发投入较大、拥有较多专利、知
识产权及技改投入较大的企业;总部经济驱动,侧重选取已在园区建立总部以及正在启动总部建设,不增加使用土地资源而单位产值提高的大型企业;兼并重组驱动,侧重选取有兼并重组计划的大型企业;服务型制造驱动,侧重选中小型新型业态、定制化生产的企业;产业链整合驱动,侧重选取先进制造业中的龙头制造企业和具有整合上下游产供销环节的企业;资本运营驱动,侧重选取上市后备企业及上市梯度企业库中,上市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松山湖“倍增计划”2019年园区级试点企业申请表》、《松山湖“倍增计划”2019年园区级试点企业量化指标表》以及《松山湖“倍增计划”2019年园区级试点企业倍增承诺书》(可在松山湖门户网站、“幸福松山湖”微信公众号的倍增计划子网下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企业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6至2018年度的三年财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4、企业倍增发展方案。

5、驱动要素佐证材料(分为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和其他共七类。

根据自主选择的驱动要素,结合企业实际,提供佐证资料)。

备注:如企业选择科技创新要素,可提供研发投入情况,创
新产业化情况等;选择兼并重组要素,可提供兼并重组计划及目前进展情况等;选择资本运营要素,可提供上市计划及目前的进度情况等)。

6、《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级试点企业量化指标表》的相关佐证材料(根据指标逐项提供)。

以上资料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四份。

三、申报受理时间
1、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3月29日17:30前。

2、纸质资料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17:30前。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申报通知
园区倍增办发布松山湖2019年遴选的申报通知,公布企业遴选的申报条件和工作流程。

(二)企业申报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自行登录松山湖官网政策服务页面完成线上申报操作。

(三)形式审查
1、园区倍增办负责对企业的线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就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条件符合性进行初审。

2、审查通过后,申报企业把申报材料汇编成册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3、经发局、税务局分别向园区倍增办提供遴选申报企业的
经营数据和纳税申报数据,作为2019年遴选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遴选委员会评审
园区倍增办联合经发局、科创局、招商局组成考核委员会,会同专家联合开展遴选评审工作。

评审步骤分为书面审核、现场核查两部分,书面评审得分及现场核查得分合计为综合得分。

1、书面评审:着重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基本面(包括资产、营收、利润和税收等)、产业规模、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信息化水平等进行考评,并得出书面评审得分。

2、现场核查:赴企业现场审核,完成现场核对、确认申报材料原件,对企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和优势进行评价,并得出现场核查得分。

3、形成企业初评名单:根据综合得分结果排序,并在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考核评审的基础上,形成2019年度的试点企业初选名单。

(四)征求部门意见及管委会审议
园区倍增办对2019年试点企业初选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核查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其它不宜纳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行为,尤其在安全生产、非法占用土地、环保方面受到处罚的,一律不纳入2019年试点企业送审名单。

此外,未履行与管委会的协议约定且情节严重的,原则上不纳入2019年试点企业送审名单。

经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园区倍增办将2019
年试点企业送审名单报管委会审议。

松山湖“倍增计划”2019年园区级试点企业
倍增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松山湖管委会相关部署,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东莞及园区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东莞“跨越生产总值万亿元”的战略目标,有限公司自愿申报松山湖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企业负责人签署本承诺书。

相关承诺如下:
一、企业原则上以2018年度的数据为基础,承诺通过(3或5)年时间推动企业(集团)自身实现企业营业收入至少翻一倍,支撑营业收入增长对应的税收效益等数据增长,同时单位用地面积贡献、资产、出口、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相应提升。

二、企业依照《松山湖(生态园)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内容全面的企业战略规划,全面配合“倍增计划”过程中由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要求的各项监测考核工作(包括经营效益、研发创新、内部运行等相关内容),按时报送相关监测数据,并保证报送数据真实有效。

三、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争当东莞推动企业诚信管理的典范标杆。

四、企业承诺如果在自报的约定年限内无法实现倍增的,应退还已享受的可清退的各项优惠。

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
签字日期:2019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