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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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市农[2013]7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3.02.21
【实施日期】2013.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市农〔2013〕7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洛阳市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全市春耕生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
要严格农资市场准入,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引导建立新型农资产销机制,推进诚信经营,促进优质农资有效供给;着力加强农资经营环节和农资使用环节管理,规范农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和春耕生产安全;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提高优质农资产品市场覆盖率;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资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确保我市2013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监督检查重点
种子:继续实行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登记备案检验制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犯品种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或者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无证生产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农药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复混肥、磷肥、有机肥、水溶肥料、秸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识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