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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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百万安居工程
建设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13
•【字号】广安府办发[2016]15号
•【施行日期】2016.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
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2016]1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16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责任书》,2016年我市城镇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改造危旧房棚户区19504套(户),其中货币化安置4566套(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5647套(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竣工4053套(户);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300套;发放租赁补贴2685户,其中新增385户。
农村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农房16500户(含新、改、扩建)。
根据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上报的2016年度目标任务数和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情况,现将2016年全市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你们(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保障,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各区市县、园区要把百万安居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加大城镇安居工程建设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选址,确保土地按时供应;严格执行相关税费、信贷支持政策;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4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环评、供地、招投标等手续办理和建设资金筹集工作,6月底前开工80%以上,9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要加快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户,年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全力推进,抓好抓实四项重点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各区市县、园区在实施棚户区改造中,要依法依规做好补偿安置工作,合理制定安置补偿方案,科学评估棚户区居民房屋价值,大力引导居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
同时,抓紧搭建棚户区居民自主购房服务平台,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购房,在满足棚户区居民购房多元化需求的同时,有效消化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要加大已建成未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力度。
各区市县、园区要对历年已建成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适当放宽准入标准,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防止房源闲置。
同时,要抓紧对进城务工农民工的数量、收入情况、住房现状和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及早启动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分配的申请、审核工作,确保年底前分配入住。
三要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各区市县、园区要严把准入关,认真审核申请资料,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确保准入条件审查过硬;严格对已保障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经抽查或举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要及时将其清退出保障范
围;要对租赁补贴资金实行专用账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要加快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
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发挥其主体作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连片扶贫开发等政策,加大资金、技术保障力度,严格设计标准,加强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改善广大农户的住房条件。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行住房保障政策。
一要加强工程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履行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二要加强对中省专项补助资金、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的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
附件:广安市2016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附件
广安市2016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