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歌舞剧团、京剧团、影剧院和市电影公司人民电影院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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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歌舞剧团、京剧团、影剧院和市电影公司人民电影院改革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11
•【字号】昭政发[2008]39号
•【施行日期】2008.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股份制改革
正文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歌舞剧团、京剧团、影剧院和市电影公司人民电影院改革方案的通知
(昭政发[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歌舞剧团京剧团影剧院改革暨组建昭通市文化艺术剧院方案》和《昭通市电影公司和市人民电影院改革方案》已经市直文化艺术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昭通市歌舞剧团、京剧团、影剧院改革暨组建昭通市文化艺术剧院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事业繁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现对深化昭通市歌舞剧团、昭通市京剧团、昭通市人民影剧院(以下简称“两团一院”)改革,组建昭通市文化艺术剧院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着力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多出精品、多出优秀人才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市文化产业更快发展和文化事业更加繁荣。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社会效益优先;坚持改革体制机制和推动事业产业发展相协调;坚持加强宏观调控,微观搞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坚持积极稳妥,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初步建立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配套政策完善、服务高效、促进发展的管理体制。
建立符合文艺演出团体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不断涌现、优秀作品不断推出的人事体制。
初步建立激励竞争、灵活创新、有序运营、科学合理的运行体制。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两团一院”的基本情况。
“两团一院”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现有人员112人,其中在职职工43人,离退休人员69人;有土地资产约3600㎡。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撤销“两团一院”,整合资源,组建昭通市文化艺术剧院,加挂昭通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牌子,剧院和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隶属昭通市文化体育
局管理,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50人(其中:在编人员50人,聘用人员100人)。
(三)文化艺术剧院的工作任务。
1.每年赴11县区和143个乡镇各演出一场以上;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演出任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种节庆、会议等演出。
2.组织演出团队开展文化交流演出;在完成公益性演出任务的前提下,面向市场,开展商业性演出,探索逐步与市场接轨的路子。
3.立足昭通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整理、弘扬、开发民族民间文化,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文化艺术剧院的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设院长1人(正处级)、副院长3人(副处级)。
剧院属法人实体,院长为法定代表人。
2.内设机构。
剧院内设“两室、三团”,即院办公室、艺术创作室、歌舞团、民族艺术团、曲艺团。
3名副院长原则上兼任3个团的团长。
内设主任、副团长等科级职数10人,其中,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
剧院级别在上级未批复前为科级机构,内设机构为股所级。
三、改革的政策措施
(一)“两团一院”的资产处置和人员分流安置。
1.资产处置。
“两团一院”现有资产由市文体局整体移交市会议中心(市政府办)。
2.人员分流安置。
按照退休一批、调动一批、留下一批的办法分流安置现有的43人。
①文化艺术剧院留用20人;②参照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云人〔2001〕69号)文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1人;③对伤残和患精神病的2人按政策办理病退手续;④已借
到市文体局的3人,由市文体局消化解决或帮助办理调动;⑤对停薪留职的2人,按有关规定办理;⑥2003年办理带薪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4人按政策规定办理;
⑦按双向自愿原则分流到同性质的单位11人,其中,能胜任音乐、艺术类教学的人员可调配到教育单位从事教学工作,其他人员多渠道分流。
“两团一院”离退休人员由财政据实核拨经费,由市文体局负责管理。
(二)组建文化艺术剧院的政策措施。
1.人员选聘办法。
剧院的演职人员主要通过以下渠道选聘:①“两团一院”留用人员;②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向学校和社会公开招聘(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舞蹈、戏曲表演专业可放宽到中专学历);③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从其他单位选调;④特殊人才报政府批准后可特招;⑤根据阶段性工作和项目工作的需要,由文化艺术剧院面向社会招聘。
通过渠道①、②、③、④选聘的人员为在编人员;通过渠道⑤选聘的人员为聘用人员,属临时用工性质。
2.内部管理制度。
文化艺术剧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采取委任、聘任、选任、考任等方式选拔,按组织程序考察任命。
市政府(或受市政府的委托由市文体局)与院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每届任期为三年,每年进行创作任务、演出场次、创收指标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院长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副院长通过民主程序提名推荐,按组织程序考察任命,由院长履行聘任手续。
剧院建立健全职代会、工会、妇联等组织,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剧院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发展规划、人才结构等,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
做到职责明确,权责清晰,待遇公开。
在编人员管理。
按现行人事制度管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聘用人员管理。
实行宽进宽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剧院根据用工人员的德、能、勤、绩,确定其聘用时限,由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剧院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险。
3.分配制度。
搞活分配,推行按岗定酬,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档案工资与岗位工资分离的薪酬制度。
对工作特殊需要的高、精、尖专业人才可享受高薪。
建立激励竞争机制,鼓励演职人员、创编人员出优秀作品,对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大奖、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聘用,给予奖励。
内部分配方案经剧院职代会讨论通过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财政局备案后实施。
4.财政扶持措施。
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剧院在编人员工资由人事部门按工资标准核定,聘用人员按市直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由人事、财政部门按年度据实核定;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工资划拨到剧院,依据职代会通过的分配方案使用;公用经费根据实有人员计算,按市直事业单位平均水平核拨。
机构正常运转经费:①赴乡镇公益性演出,每场补助3000元。
②赴县区政府所在地公益性演出,每场补助4000元(在昭阳区演出除外)。
③创作人员深入生活、观摩学习、演员和编导培训等费用每年安排5万元。
④服装、道具制作每年安排8万元。
⑤灯光音响购置、耗材更换等每年安排5万元。
⑥舞美制作费每年安排5万元。
上述六项共计:70.3万元。
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包干使用。
启动经费:文化艺术剧院正式成立即拨给启动资金30万元。
大型文艺调演经费补助:专项请示市政府根据情况单项补助。
自主创收:剧院从事商业演出,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自主创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核拨,用于剧院扩大再生产和搞活内部分配。
“两团一院”因整改火灾隐患欠施工单位的9.7万元欠款由财政解决。
5.工作场地。
在新的工作场所未建设完成前,文化艺术剧院工作、排练场地安排在市体育场。
四、改革的责任和时限
“两团一院”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形成合力。
(一)统一思想认识。
深化“两团一院”改革、组建昭通市文化艺术剧院,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事业繁荣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部门及广大文化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改革。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改革和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直文化艺术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纪华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玲,市政府副市长韩梅,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普安银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文体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国土局、文产办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体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明确部门责任。
资产处置由文体局牵头,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参加;人员分流安置由文体
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参加;人员选聘和分配制度由文体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财政扶持政策由财政局牵头,人事局、文体局参加。
市文体局要抽调专人认真调研,制定配套方案,落实责任。
市财政局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相关费用的支付。
各相关部门要尽力协调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健康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强改革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两团一院”的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理解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所涉及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五)明确时限要求。
2008年8月底前,细化方案、宣传动员、制定改革流程,完成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选聘院长和市文化艺术剧院的组建挂牌工作;2008年9月底前,选聘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工作;2008年10月底前,组建起80人左右的演出队伍;2009年2月底前,组建起150人左右的演出队伍,全面完成改革和组建的各项任务。
昭通市电影公司和市人民电影院改革方案
为推进市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现对昭通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
神,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整合文化资源,盘活文化存量资产,进一步理顺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促进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社会效益优先;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坚持积极稳妥,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
二、改革的政策措施
(一)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的基本情况。
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共有人员74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离退休人员39人。
市电影公司有土地资产4.44亩,市人民电影院有土地资产2.25亩。
(二)人员分流安置。
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离退休人员由财政据实核拨经费,市文体局负责管理。
在职35人按以下渠道分流安置:
1.符合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云人〔2001〕6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4人,由本人申请,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成立“2131”电影放映管理站,负责全市“2131”工程电影放映管理工作,为市文体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安排5人。
3.在昭通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扩展职责,整合资源,成立“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市直文化、体育场馆的管理工作,为市文体局直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35人。
人员由原昭通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9人和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的26人组成,财政按差额80%核拨工资。
(三)资产处置。
1.土地资产处置:由市文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门面出租户、产权界定等各项工作后,资产整体移交市政府处置。
2.不良债务处置:凡是能豁免、冲销的债务和可以报损的设备,在改革中予以一次性豁免、冲销、报损。
电影公司欠省电影公司发行收入66万余元,欠省电影公司集镇影院建设周转金10万元;人民电影院欠市电影公司片租36.2万元,向市电影公司借款11.7万元,长期借款﹙市财政、市电影公司﹚35万元,因债权人已超过两年时间未主张债权,按法律规定,可以不予赔付。
电影公司欠市文体局3万元,欠市财政10万元,予以豁免。
市人民电影院欠省电影公司委托贷款30万元(1989年委托建行贷款),按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规定,协商还付。
三、改革的责任和时限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
各级各部门及广大文化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精心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要加强改革的政策宣传,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改革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市电影公司、市人民电影院改革工作在市直文化艺术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尽力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
人员分流安置由文体局牵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产处置由文体局牵头,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昭阳区参加。
文体局要开展深入调研,制定配套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市财政局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相关费用的支付。
(三)明确时限要求。
1.2008年8月底前,清理债权债务,按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提出资产处置意见报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组建“2131”电影放映管理站和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完成市人民电影院的资产处置并移交。
2.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市电影公司的资产处置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