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重要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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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使用和管理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
1.麻醉药品:指用于产生麻醉效果或减轻痛苦的药品,包含
麻醉剂、冷静剂和麻醉辅佑襄助药品等。
2.紧要不安全药品:指存在肯定风险,使用欠妥可能对患者
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包含高危药品、毒性药品和注射剂等。
第二章购进管理
第四条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目录
1.医院应订立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目录,明确可购进
的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种类、规格、数量等。
2.麻醉科、药房等相关科室应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
药品目录进行评估和调整,并报医院药物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采购程序
1.医院应依照相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
集中采购制度,统一组织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部门应严格依照需求量采购,确保麻醉药品和紧要不
安全药品供应充分,避开药品库存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发生。
第六条货物验收与入库
1.采购部门应对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货物进行验收,核对与采购合同全都性,并对货物进行质量检测。
2.药房药剂师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将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并依照规定的存放条件和要求将其入库。
第七条药品库存管理
1.药房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库存管理制度,
确保药品库存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药房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及时更
新库存记录。
3.药房对靠近保质期的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应提前预
警并处理,确保不使用过期药品。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八条药品领用
1.科室、部门需通过正规渠道向药房领取麻醉药品和紧要不
安全药品,领用前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主治医生签字确认。
2.领用单应认真记录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有相关医务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麻醉药品使用
1.医院应设立麻醉科专业团队,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麻醉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麻醉科医生应依照麻醉操作规范和临床指南,合理选用麻
醉药品,并在手术前对药物进行充分核对和准备。
第十条紧要不安全药品使用
1.科室使用紧要不安全药品时,重要负责人应负责对药品进
行核对和准备,并订立认真的用药计划和使用方案。
2.医务人员在使用紧要不安全药品时,应严格遵守使用剂量、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要求,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和效果。
第十一条药品追溯与不良反应报告
1.医院应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
进行溯源,确保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后如发现不良
反应或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药房和药学部门报告,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废弃药品处理
1.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后产生的废弃
物应依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
2.药房和药学部门应建立废弃药品收集、分类和销毁的制度,
确保废弃药品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
第十三条监督和检查
1.医院应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察部门及药学部门可以对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的
库存和使用进行核查和抽查,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评估和改进
1.医院应定期进行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使用的评估,
包含药品的使用效果、患者的满意度以及医务人员的操作等。
2.看法反馈或问题发现后,医院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加强培
训、宣传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管理的认得和意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纪违法行为
1.对于违反医院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全药品管理制度的行为,
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医院将搭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本管理制度对于因不行抗力、突发事件等造成麻醉药品和紧要不安
全药品管理不正常的情况,医院不承当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全部,如有必需,经医院药物管理委员会讨论并报批后可进行修改和增补。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