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前三分钟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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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前三分钟德育教育的重
要性
一、法治意识的意蕴及要素分析
基于对“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理解和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分析,笔者认为,儿童法治意识的培育包括以下六个要素。

规则意识。

规则教育是儿童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过程中最早接触的“前法律教育”。

这是儿童还不能理解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之前开展的法治教育。

规则是公共生活领域的行为准则,它对生活其中的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指导,以维护共同的秩序,保障每个人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

统编《道德与法治》一至五年级教材中,涉及交通规则、小学生守则、班级规则、公共秩序等。

责任意识。

“责任”既是道德层面的概念,也是法治层面的概念。

责任教育就是引导学生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在法治层面上,要侧重“责任后果意识”的教育。

即儿童在行为前,能够意识到这个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从而对自身行为加以约束、指导,而不是“任性”“蛮干”后采取挽救措施。

权利意识。

权利意识是法治的特征表现。

儿童权利意识的教育既要引导儿童学会维护自身的权利,又要引导儿童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

这是权利意识的两个方面。

在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
安排了与权利意识相关的课题和主题,涉及学生的班级管理的参与权、选举权、未成年人受保护权利等。

平等意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超越了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家庭出身等,只有平等,才有课程标准中倡导的公平和公正。

如,在统编《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上册《班委会选举有程序》一课中,一个学生发出这样的疑问:“我的学习成绩不好,我能参加班委会竞选吗?”另一个学生问:“我刚转学到这个班,我有资格参加班委竞选吗?”这里就涉及平等意识的教育,要引导学生认识到,班级中的每个同学都有选举权,也有被选举权。

契约意识。

契约意识是一种现代法治意识,它是维系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纽带。

它涉及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

在小学阶段,儿童的契约意识体现在具体的生活事件中,如借了别人的东西要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履行承诺,这是学生与他人之间的契约,还有学生与社会之间的契约,如交通规则和社会规范等。

在统编《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下册《说话要算话》一课中,“谁还相信他的话”“那些说话算数的人”“为什么说到做不到”三个话题的呈现,引导学生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其中既有负面的例子,也有正面的榜样,是培育学生契约意识的很好的载体。

民主意识。

民主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核心政治价值观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本质属性和必然要求。

民主意识在小学阶段,具体表现为儿童主动参与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的意识和愿望,也表现为主动关心、
关注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情感意识。

无论在儿童生活的哪一个领域,民主意识的培育都是小学法治教育的任务之一,也是其中一个方向。

例如,五年级下册《让我们的家更美好》一课“同商议共承担”这个话题的“活动园”,呈现了两个案例,一个是关于暑期安排出现相左的意见时,如何通过民主商议,找到合理解决的方法;一个是对购买一辆什么样的车出现不同意见时,如何通过民主商议,找到最佳的购车方案。

这些都是发生在家庭中的民主。

二、法治意识的内容分布与目标解读——以规则意识为例
从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整体结构、单元主题设置以及每一课的架构看,以上法治意识的六个要素贯穿在小学一至六年级的相应单元和课题中,并以不同的形式呈现。

下面仅以规则意识为例,分析它在教材中的内容分布以及目标设置。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规则教育着重分布在一至五年级。

不同的年级涉及的生活领域不同,一年级主要是儿童校园生活领域的规则教育,二年级开始逐步涉及社会公共生活领域。

到了四年级,从现实生活领域过渡到虚拟网络生活领域。

这些内容的安排都是随着儿童不断扩大的生活领域和生活内容来展开。

从上表还可以看出,同一个生活领域在不同的年级会重复涉及,教学目标随着教学落脚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如,一年级上册《上学路上》中的“交通‘信号’要知道”这个话题,教师只需引导儿童认识和了解红绿灯等普通的交通设施。

到了三年级上册《安全记心上》
中的话题“平安出行”,不仅扩展了交通设施的认识,也引入“酒驾”的法律条款,是显性的法治教育。

综合以上分析,教师要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在教学中应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同一领域内容在目标设置上的螺旋上升;二是教学中既要关注显性的法治教育内容,也要挖掘隐性的法治教育内容。

三、儿童法治意识培育的教学实现
小学阶段是儿童的法治启蒙教育初期,同时与公民道德教育相向而行。

在落实法治教育目标的教学中,提供以下三点思考。

(一)实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融通
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很多课题内容既是道德教育的范畴,也是法治教育的范畴,如环保、动物、自然、规则、诚信等。

遇到这些话题时,不仅要找准其道德教育的教学目标,也要从法治教育的角度,合理制订法治教育的目标;既培育儿童的法治意识,又使儿童的认知和行为走向道德自觉。

正如国家督学成尚荣所说:“没有法律支撑的道德教育缺少力度,而缺失道德滋养的法治教育缺少温度与境界。

”这里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道德意义上的法治。

如,保护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和濒危动物是人类应有的道德情感。

但在现实生活中,儿童会发现,有些野生动物会伤人或破坏自然环境,那我们人类为什么还要保护它们呢?这是道德意义上的法治问题。

二是法治意义上的道德。

例如,外出坐动车、坐飞机时,“排队过安检”是儿童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如果有人的动车快
到点了,着急过安检,我们是否可以允许他插队呢?这是法治意义的道德问题。

因此,道德与法律在儿童生活中并存,有时可能会是儿童一时的“矛盾”和“困惑”。

教师在教学时既要引导儿童认识“道德后面法治的刚性一面”,也要引导儿童认识“法治后面的正义与温情的一面”,帮助学生答疑解惑,走向法治的生活。

(二)基于“儿童视角”,回归儿童生活
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绝不是脱离儿童生活的干瘪的法律词条的记忆,而应基于儿童视角,回归儿童生活,让儿童在能感知的生活事件中感受法律、理解法律,使法治教育变得更鲜活、具体、有效。

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1)教学目标上定位于儿童法治意识的提升
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绝不是法律知识取向的教育。

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出现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不需要让儿童去强记。

教师要把这些条文融入儿童观察的、经历的、体验的生活中,引导儿童去理解、辨别。

法治教育应定位于法治精神的涵养,侧重于法治意识和素养的提升。

(2)教学内容选择上以儿童生活为原材料
法治教育要重视与儿童生活的联系,关注儿童当下的生活,才能真正拉近法律与儿童的距离,让儿童感受到法律对自身生活产生的积极影响。

因此,教学内容应以儿童生活为基础和原材料,重视儿童
生活经验在法治教育中的价值,并对丰富多样的儿童生活经验进行加工和改造,以符合法治教育目标的需要。

(3)教学策略上关注儿童的体验与实践
无论是道德教育,还是法治教育,绝不是坐而论道,要避免以成人的方式开展。

而应从儿童立场出发,用符合儿童认知特点的方式,循序善诱。

要以“活动”为法治教育中教与学的基本方式,关注儿童的内心体验与亲身实践。

如,可以采用“讲故事”“情境模拟”“角色扮演”等不同的方式。

同时,有条件的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教学变得更形象、生动。

(三)探索“案例教学”方式
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在有些单元和课题中也融入“案例”。

因此,将案例引入课堂,探索案例教学,符合教材的编写意图。

这也有利于教学回归儿童的家庭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能引导儿童以“法治”的视角观察、思考生活中的事件,增强法治意识,发展法治思维,涵养法治精神。

在尝试“案例教学”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以“目标”为依据选择和改造案例。

什么案例可以带入课堂,这是案例教学的首要问题。

我们教学的对象是儿童,有些真实案例还需要做一些内容上、表达上的修改,以符合儿童的认知特点,以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

因此,案例的选择和改造是第一步,它必须以教学目标为依据,符合课题教学的需要。

第二,以“问题”为引线导向目标达成。

案例实际上是已发生的生活事件的叙述,事件本身是隐含问题的。

学生带着问题去学法律知识,再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这就是案例教学的过程。

因此,问题是贯穿案例教学的引线。

案例教学就是要通过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不同层次问题的剖析,逐步将儿童的思考引向深入。

好的问题不仅能引发儿童的疑问和探究的兴趣,而且能引导儿童找到案例剖析的切入点,不会出现思考的漫无边际。

案例教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问题解决的过程,问题解决了,目标也就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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