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县区环保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县区环保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1.09
•【字号】延政办发[2007]4号
•【施行日期】2007.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县区环保目标任务考
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定的《延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县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环保局代市政府对各县区200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请各县区政府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准备,确保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七年一月九日延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县区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总纲,突出硬指标,量化考核内容。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共8项总分110分。
《延安市人民政府2006年县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所列7项工作分值为100分。
7项具体任务在内容上都有
明确要求,并根据任务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分别给出了分值。
创新性工作分值为10分,主要考核各县区工作中的重点和特色,是否能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否抓住重点和关键,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三、评分标准:完成考核内容的项目,该项分值计满分;完成任务量50%到99%之间的,按照完成百分率乘以该项分值为得分。
四、考核工作采取听、问、看、查、访的办法进行。
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相关文件、档案、资料,看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现场,走访有关部门和企业。
五、考核结果经市环保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