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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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1X年是“六五”普法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新形势下,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务实创新、锐意进取。
为确保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201X年XX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浦法宣办〔201X〕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学习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法制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多种法制宣传方式,计划3月份在局军休所党支部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学习、4月份在局机关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讲学习,借此在全区民政系统中形成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热潮。
从而以新要求、新思维、新方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要立足实际,运用多种宣传学习方式,在全区民政系统中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氛围,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理解和落实宪法中有关国家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根本利益和合法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掌握民政法律法规新变化、保证日常工作的权威性;教育全区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我局二月份参加了由区审计局组织的广场法律咨询活动,同时,继承上年度创新工作经验,继续在局机关内开展“民政讲堂”活动,每月
举办1至2次,要求所有科室负责人(含主持工作)轮流上堂讲课,通过中层干部讲课的方式,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民政干部的法制意识。
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重点进行城市和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居民自治的法律、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政策以及其他与居民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增强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民主法制意识,保护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区。
按照法律法规加强社区建设,开创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第一,切实对照《切实减轻社区(村)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七项规定实施细则》,研究部署,狠抓落实。
要求取消的25项任务指标、41个组织机构、41项创建、 72项(纸质和电子)台账,一律取消。
第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13项依法履行职责的事项和23项社区协助部门的事项。
一是对文件中明确的社区依法自治的13类工作,要求社区要认真研究依法履行;二是对文件中明确的社区依法协助的23类工作,相关部门和街道要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形式落实工作责任,并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按照协议书规定的要求,为社区在工作上创造条件,方法上积极指导,经费上予以保障。
第
三,对社区依法自治的13类和依法协助的23类工作之外的,如因需要进社区的,要严格实行准入,具体操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工作准入的实施办法》执行。
3.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促进民间组织建设。
重点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快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法制化、制度化水平。
三、依法确保救助对象公平公正
深入落实《XX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强化区级检查监督力度,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确保对全区低保家庭的抽查率不低于30%。
同时依法对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宣传相关的低保法律法规,确保救助对象的公平公正。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结合民政工作具体情况,继续开展好“18法律广场”活动,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
增强创意策划意识,丰富活动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工作内涵,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法治文化在群众中广泛的传播。
其他各项民政工作中,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优抚安置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婚姻登记条
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民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水平。
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依法为各类民政工作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3.积极准备“六五”普法中期考核。
为保证“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力度,同时监督指导好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根据区有关部门即将下发的“六五”普法考核细则,认真对照,查找不足,认真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准备。
我局计划在4月份完成自查工作,5月份准备迎接区考核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