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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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08
•【字号】广府办发〔2004〕26号
•【施行日期】2007.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切身利益,是贯彻中央1号文件,践行“三个代表”的实际行动。
农村奔小康、建设现代化,必须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才能保证农民持续稳定增产增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川农建办〔2004〕1号)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市农建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建管理工作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特别是新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深入调研、综合协调、扎实工作、知难而进。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我市农建管理工作做细做实。
二、搞好综合协调和调查研究
各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职能就是搞好“综合协调”,
要把有关单位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作进行统筹计划、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指导,使整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同时,要经常深入到乡、镇、村、社、农户和工地,开展调查研究,对好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推广,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意见,真正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应有3-5期简报,1-2篇调研报告。
三、作好农建统计和资料收集工作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统计汇总和分析上报,是全面反映整个工作进展情况和提供各级领导指挥决策的重要依据。
各县、区农建办在搞好水利、农业、林业、农机、交通和农能建设等项目统计工作的同时,也要搞好新增加的户办工程、业主工程和滴灌工程等三个方面的统计工作。
具体要求:一要准确。
各县、区农建办,市级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川农建办〔2004〕1号文件附统计表的内容和我办制定的《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表》的内容,自下而上逐级统计,汇总后报市农建办,有关数据必须符合实际,真实准确。
二要及时。
《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全省户办工程、滴灌工程情况统计表》和《全省业主开发农业情况统计表》,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每年的4月1日前和9月1日前分两次上报市农建办。
《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表》,各县、区农建办要在每个月25日前上报市农建办。
三要科学。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科学分析统计的有关数据,使数据相互关系合乎逻辑。
县区农建办汇总的数据应经主管县区长审定后上报,市级有关部门统计的数据应经部门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市农建办。
要注重收集农建工作资料,如政府或部门形成的农建工作文件、简报、会议材料、图片、音像制品等,每年要将这些资料作为考核的依据,并汇集存入档案备查,使农建工作具有历史连续性。
四、突出抓好“三大工程”
坚持不懈地抓好原有水利、改土、造林、修路、农机等工作,突出抓好“三大
工程”,即:户办工程、业主工程和滴灌工程。
户办工程具有广元特色,属于中央1号文件“六小工程”范畴,省上现已向全省推广,各县、区要在抓好示范新村、生态家园建设的同时,继续抓紧抓好面上的户办工程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广委〔2003〕49号文下达的任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业主工程是新时期新阶段农建工作的新发展。
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生力军。
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支持业主开发农业。
滴灌工程是设施农业的重要内容,是我市农村减灾增收的有效措施,是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是一项革命性措施的指示的重要举措。
要在去年示范点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为广元农业抗旱减灾、增产增收打下基础。
五、设立农建管理工作奖和宣传奖
为了鼓励在组织协调各方面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战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农建部门和宣传部门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从今年起,设立农建管理工作奖和宣传奖,由市救灾办、农建办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农建管理工作,主要考核农建管理和“三大工程”完成情况,奖励名额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3个。
参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