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对行政事业单位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梳理的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流对行政事业单位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梳理的建议
固定资产内控流程(来自网络)
本文来自: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微审计小编整理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金额和数量不断增多。
但审计发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存在着极大的隐患,为此应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
一些单位由于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固定资产疏于管理。
财务人员缺乏责任心,漏记固定资产账的现象常有发生。
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物资、使用部门未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约机制,固定资产监督和管理不到位。
单位领导或资产使用人发生调离、调整、退休等事项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混乱
1.固定资产管理手续不严密
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不健全,资产清查、盘点不严格,购置资产不履行必要的手续,平时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映,没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进行管理,缺少实物管理登记台账,固定资产领用手续不完备或者根本不进行记录,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
固定资产处置时,不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自行处理。
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定期的清查盘点,部分固定资产早已不存在,甚至不知去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突出
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
量和增减变化情况,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相差甚远。
如有的资产早已购置使用多年,却没有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登记入账;新购置的、调拨的固定资产不登记入账;有的固定资产早已报废,却没有及时做报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地反映。
(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对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范围、种类认识不深,导致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单位违规自行采购。
部分固定资产采购后没有及时配置,造成长期闲置浪费。
(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不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及其核销的行为,通常包括无偿转让(多为主管部门的内部调剂)、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如处置不及时、随意处置以及处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国有资产功效的充分发挥,造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而且也浪费了财政资金,加重了财政负担。
因此,应当通过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业务的内部控制!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因素较多,比如部分单位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漠,缺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不到位等。
为有效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审计建议: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改进固定资产管理
首先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
其次单位内部要设置相应的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财务部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
对各类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对各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由具体保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门备查。
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并按照国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和账务处理。
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调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
(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财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对于账实不符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厘清责任,解决问题,做好清查工作,集中进行账务处理,使各单位正真做到账实相符,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固定资产管理有序合规。
(四)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控制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管理部门,做到责任到人。
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工作主要包括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和处置报批等。
其中,处置报批控制就是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等,明确报批程序、审批权限和相关责任,防止未经审批随意处置固定资产情形的发生。
对固定资产处置还应实行不相容岗位制度,即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相分离;固定资产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相分离等。
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统计分析,实现动态管理。
明确资产处置流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对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其授权及审批权限报送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处置业务必须严格履行控制程序。
第一步,资产使用部门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第二步,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其掌握的该项资产管理信息,对其使用状况、使用年限、账面价值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资产处置的初步意见。
第三步,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的初步意见,查对有关明细账和有效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资料,统计该项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行费用、维护费用等支出以及价值状况。
根据上述情况,通过财务分析,提出资产处置的有关意见。
第四步,技术部门从技术角度,对资产的安全性、可用性、损耗程度等方面进行技术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提出资产处置的相关意见。
第五步,资产管理部门综合财务部门、技术部门提出的意见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最终处理意见,并按照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对于规定限额以下的处置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对于规定限额以上的处置事项,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财政部门应对处置申请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后,各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处置方式对该项资产进行处置,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规范会计核算。
通常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最常见的固定资产处置就是出售、无偿调出或内部调剂以及报废等。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置,财务部门除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外,还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财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