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第11章 资源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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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第11章资源信息管理
第11章森林资源信息管理
第1节森林资源信息管理概述
一.数据
在信息科技中,数据是用来记录客观事物数量、性质、特征的抽象符号。
数据的形式可以是文字、图像、数字等,但数据往往不能给出具体含意,如单纯给出1998这几个数字符号时,可以认为是一组数据,并不能从中知道其具体含意。
二.信息
关于什么是信息,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信息是对客观事物属性的反映。
从经营管理的角度来说,信息是指经过加工处理或解释的对经营管理活动有影响的数据。
如上边提到的1998,当其表示一个具体的年份时,则它的含意是公元1998年,从而消除了人们对该数据的其它理解。
故有人将数据与信息的关系比作原材料与成品的关系。
同时应该指出:数据和信息两者都是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管理层次中,它们的地位是交替的,即对于某个部门(或人)来说称得上信息的事物,对于另外部门(或人)来说可能只是一种原始数据,这正如某个加工部门的成品只能是另一部门的原材料一样。
尽管如此,由于数据与信息的这种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具有的相似表达形式,在不甚严格的场合,往往不予区分。
三.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的概念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是与森林资源管理活动有关的经过加工的能反映资源现状、动态及管理指令、效果、效益等管理活动的一切数据,它们是管理的基础,并意味着知识、情报、科学技术及其新的发展方向,它们是林业企业计划、核算、调度、统计、定额和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的依据,是构成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最主要因素和管理对象。
管理工作的成败取决于管理者的决策,而决策质量的优劣又依赖于管理信息的准确程度。
因此,作为森林资源管理者要学习和了解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理论,研究有关管理组织中存在的各种信息的特点及其运行规律,重视开发信息资源。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若按决策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战略信息、战术信息和作业信息等;若按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信息、符号信息和图像信息等;还可按其他方法进行分类,在此不再赘述。
四.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的特征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具有所有信息的基本特征,同时具有自己独有的特征:
(一)来源广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分布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的各个生产环节和职能部门,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去收集,如可以通过测绘部门收集航空航天遥感图像、地形图和其他图面资料;可以通过气象和水利部门去收集气象、水文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林业专业调查部门进行一、二、三类森林资源调查采集各级森林区划单位的森林资源信息;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检查验收采集经营活动的相关数据。
(二)类型多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的数据类型较多,主要有几何属性和非几何属性的数据,几何属性的信息又分为图像和图形;非几何属性的信息包括定性和定量的自然资源、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三)数量大
据初步统计,一个森林经营管理活动的最基本单位即小班的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可多达
几十项,一个较大的国有林场小班数量可达几千个,再加上经济、环境及社会等方面的
信息,其数量相当可观;作为空间信息的图像,其数据量就更加庞大。
(四)变化快
森林资源的管理者和管理对象(森林资源)是动态系统,因此反映其面貌的信息也随时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五.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的作用
(一)森林资源管理信息是现代林业企业的重要资源
企业资源包括人(men)、财(money)、物(material)、设备(machine)、技术(method)和信息(message)即6M,其中信息将前5项资源有机地联系成一个整体,如图11-1,企业的6大资源在企业经营中构成了两大流通体系,即物流和信息流。
管理的主要功能之一则是通过信息流来规划和调节物流的数量、质量、方向、目标和速度,使之按一定的目标和规则运动。
人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直接参加生产过程,或参加某一组织对物流、信息流进行管理、调节和控制。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是林业企业计划决策的依据,计划决策是确定经营活动的目标及为实现目标所采取的措施,要使企业制订的目标和措施符合实际,就需要大量的可靠的及时的信息为依据。
人
物技术
物资设备
图11-1 管理信息与其他企业资源之间的关系图
(二)管理信息是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工具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信息流不仅对物流有指挥作用,而且还有信息流对物流的反馈作用。
由于管理信息的这种调控作用,才保证了企业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管理信息是保证企业各部门有秩序活动的纽带
任何企业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的各部门为它的子系统,这些部门和岗位可由管理信息将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
第2节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的系统
一.森林资源管理机构
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与森林资源信息及信息系统互相交织,如果把森林资源管理机构比作人体的骨骼的话,那么森林资源信息及其管理系统则是人体的神经系统。
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我国国有林区林业行政管理系统为:国家林业局→省林业总局→林业管理局→林业局→林场,并在林业局以上单位设置森林资源管理专职机构,在林场设置专人从事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集体林区林业行政管理系统为:国家林业局→省(直辖市、自治区)林业厅(局)→县林业局→乡林业工作站,并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设置森林资源管理专职机构。
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管理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设计及其成果的审批;监督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监督执行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管理伐区拨交和验收;监督造林、更新、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的检查验收;
管理新成林的验收;组织森林资源审计等。
根据国发(1987)35号和林业部、劳动人事部林资字(1988)144号文件有关规定,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和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在业务上即受本单位的领导,也受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监督检查手段,为保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及时进行,林业生产设计和资源管理任务较重的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国营林业局、国有林场,应根据需要,设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
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必须经过上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合格后,发给调查设计证书,方能承担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二.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
林业法制建设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森林法》,并依此为依据颁布了《森林法实施细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需要对《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改,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森林法》的决定,新《森林法》自1998年7月1日起实施,相应的《森林法实施条例》于2000年1月29日颁布实施。
《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是统领各项林业工作,治林、兴林的依据,是国家用来组织领导和管理林业的有力工具,是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1984年《森林法》颁布以来,国家已颁布了林业法律、法律性文件、行政法规9件,部门规章60多件,地方性法规近300多件,林业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林业改革和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森林资源管理信息采集和更新的主要方法
(一)森林资源调查
森林资源调查按照调查目的、任务、调查所涉及到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调查)、规划设计调查(又称森林经理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和作业设计调查(简称三类调查)。
各类森林资源调查信息的作用不同,如一类调查主要是提供大区域森林资源的动态信息,为制定大区域林业长远规划、进行林业宏观决策服务;二类调查信息主要是在满足区域林业生产建设、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类调查则主要是为编制作业设计提供信息。
(二)森林资源监测
尽管森林资源调查为提供森林资源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都是属于一次性、间断性的调查,从资源信息的时间序列上看,成果缺乏连续性,且不同层次、不同调查系统之间的数据存在着不协调、不兼容的问题,因此需要在森林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起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森林资源监测是对一定空间、一定时间内的森林资源状态进行的连续性跟踪调查。
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是组织、建立、实施森林资源监测的一整套方法,我国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是由国家森林资源监测、地方森林资源监测和资源信息通讯及管理系统组成。
1.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是以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为基础,对固定样地进行长期的、定期的复测,获得大地域(如全国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森林资源的动态信息;在复查间隔期内,采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和转移矩阵模型,依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调整模型参数,计算和确定各具体年度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
为了提高当年模型调整参数的精度和资源的预测精度,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建立一定数量的信息采集点或复查少量的固定样地,采集有关森林采伐、更新、造林、林木生长、资源消耗以及林业生产、林业经济等信息,使当年的更新数据接近实际。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领导,原林业部于1989年在其所属的4个林业调查规
划设计院分别成立了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区域中心与调查规划设计院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实行统一领导,区域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区域内森林资源监测的有关任务。
各区域资源复查成果报国家林业局资源和林政管理司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后,交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统计汇总,所以各区域森林资源监测的项目、技术标准以及数据格式和编码等应与原林业部颁发的《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定相一致,当然允许各区域在满足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情况增补调查内容。
2. 地方森林资源监测
地方森林资源监测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以县(国有林业局、林场)为单位的资源监测,这项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指导,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主持完成。
具体操作时常采用2种模式进行,一是结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在本地区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体系设立固定样地的基础上,进行加密布设样地,增补后的固定样地数量应能保证本地区森林资源调查的精度,定期对固定样地及增设的样地连续复查,从而实现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在间隔期内利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和转移矩阵模型进行数据更新;二是利用森林档案进行数据更新。
(1)森林档案的概念
森林档案是属于技术档案的范畴。
我国的森林档案在国有林区是以省林业总局、林业管理局、林业局、林场分4级建立和管理的;在集体林区是以省林业厅(局)、地区林业局、县林业局、乡林业工作站分4级建立和管理的。
不同级别的森林档案由于其管理范围、职能等诸多方面的差别,建立档案的基础单位有所不同,根据现有的经营水平,国营林场(乡)的森林档案其基础单位应是小班,林业局(县)以林班为单位,当然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以小班为单位建立和管理,林业管理局(地区林业局)以林场(乡)为单位,省林业总局(省林业厅)以林业局(县)为单位建立和管理。
(2)森林档案的分类
森林档案从其反映森林资源信息的多寡和属性来看,主要划分为森林资源档案、森林经营档案和综合档案。
森林资源档案主要是通过森林资源档案卡片、簿册、年度统计表和图面资料,记载森林资源面积、蓄积、株数等的动态变化及消长规律。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的森林档案多数属于森林资源档案。
森林经营档案除记载森林资源档案的内容外,还应详细记载具体地块(即小班)上施行的各种森林经营措施,以及各种经营措施所取得的林学和经济效果,目的是在掌握森林资源动态信息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经营的经济效果积累经验和相关数据。
除上述两种形式的森林档案外,林业生产及管理部门还有许多与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技术档案,如地形图、航空航天图像等图面资料;材积表、收获表、地位级表等林业数表;固定样地和标准地调查记录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状况、各种经济技术指标等;林业政策、法规,处理境界变动及林权纠纷等有关文件和资料;各种规划设计文件等。
以上信息都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都应该列入森林档案的管理范畴,并将这部分档案称为森林综合档案。
(3)森林档案的数据更新
①对于林分正常生长造成的资源变化,用调查或模拟生长方程的方式进行估算;②抚育后由于幼树生长而进入幼龄组的林木;③采伐活动引起的地类和林分调查因子变化;④造林、更新引起荒山荒地的变化;⑤采矿、修路、基本建设引起的变化;⑥森林火灾、病虫害、毁林开荒引起的变化。
对于②、③、④、⑤、⑥引起的森林资源变化,要在逐地块设置临时样地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更新。
3.森林资源信息通讯与管理系统
该系统是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及通讯技术为主要手段,将自上而下的资源监测
体系联系在一起,达到及时和准确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和辅助经营管理决策的目的,本系统是按统一的技术标准而制定的统计分析、数据处理、经营决策等方面的有关软件。
有关这方面的内容祥见本章第4、5节。
4.森林资源监测的主要内容和提交的成果
(1)森林资源现状;
(2)森林资源消耗量和消耗结构、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
(3)造林成活率和新成林面积
(4)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及发展趋势预测;
上述监测内容对商品林和公益林来说都是必要的,但不同林种监测的重点内容应有所区别。
相对而言,商品林特别是用材林的监测已有了较完善的体系,而公益林监测则显得非常薄弱,许多基础性工作都需要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论证。
第3节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计划的信息反馈与修订
一、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计划的信息反馈
(一)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计划信息反馈的意义
在经理期内执行森林经营方案的状况和效果如何,是否符合规划设计中所拟定的设想等,都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加以确定,这种对执行经营方案中的偏差进行调查和修正的活动称为反馈调整。
反馈调整有2层意思,一是指为实现经营方案的既定目标而进行的措施调整,二是指因社会环境发展变化而进行的经营目标调整。
因此,森林经营方案在经过一定时期的执行后,要认真总结经验,为修订森林经营方案提供依据。
(二)森林经营管理计划信息反馈的指标
1.森林资源变化指标①
为能准确地得到实施经营方案后的资源变化,评价其经营效果,可采用实施结果与目标的接近程度作为评价经营方案实施效果的标准。
(1)森林覆盖率增长指标(A
1
)
A
1=(A
12
-A
11
)/(A
13
-A
11
) (11-1)
式中:A
11
—为方案执行前的覆盖率;
A
12
—为方案执行后实际覆盖率;
A
13
—为方案目标覆盖率。
(2)森林绿化程度增长指标(A
2
)
A
2=(A
22
-A
21
)/(A
23
-A
21
) (11-2)
式中: A
21
—为方案执行前的绿化程度;
A
22
—为方案执行后实际绿化程度;
A
23
为方案目标绿化程度。
(3)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增长指标(A
3
)
A
3=(A
32
-A
31
)/(A
33
-A
31
) (11-3)
式中: A
31
—为方案执行前的单位面积蓄积量;
A
32
—为方案执行后实际的单位面积蓄积量;
A
33
—为方案目标单位面积蓄积量。
(4)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年平均生长量增长指标(A
4
)
A
4=(A
42
-A
41
)/(A
43
-A
41
) (11-4)
式中: A
41
—方案执行前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年平均生长量;
A
42
—方案执行后实际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年平均生长量;
A 43—方案目标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年平均生长量。
A 41 、A 42 、A 43 具体计算方法为:
①本部分及评价方法与实例部分引自林杰等(1993),并适当作了改动
y A m A = ∑==n
j j m m 1
∑∑===
N
J j
n
j j
j y S
S
A A 1
1
(11-5)
式中:A —单位面积蓄积年平均生长量;
m ——平均单位面积蓄积量; m j —某树种单位面积蓄积量; A Y —平均年龄;
A j —某树种平均年龄; S j —某树种断面积;
j —树种(j=1, 2, … ,n );
K =1、2、3,分别表示方案执行前、方案执行后和方案目标时刻。
(5)有林地面积增长率指标(A 5)
A 5=(A 52-A 51)/(A 53-A 51) (11-6) 式中: A 51—方案执行前有林地面积;
A 52—方案执行后实际有林地面积; A 53—方案目标有林地面积。
(6)有林地蓄积增长指标(A 6) A 6=(A 62-A 61)/(A 63 -A 61)
式中: A 61—方案执行前有林地蓄积;
A 62—方案执行后实际有林地蓄积; A 63—方案目标有林地蓄积。
2. 经营管理水平指标
(1)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的依据与实施项目协调情况指标(B 1) 根据方案具体实施情况可分为4级:协调,B 1=0.8~1.0;基本协调,B 1=0.5~0.8;不够协调,B 1=0.3~0.5;不协调,B 1=0~0.3。
在评价此指标时,可聘请专家根据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4个等级给出相应的B 1值。
(2)项目施工规模与项目设计规模的比值指标(B 2)
∑==n i i i
Q q n B 121 (11-7)
式中: q i —项目施工的规模;
Q i —项目设计的规模;
n —项目数。
施工项目与设计项目主要指造林更新、抚育间伐、伐区设计等,其规模主要指面积大小。
B 2 值越大,管理水平越高,与方案的要求越接近。
(3)森林档案(含资源及经营)管理情况指标(B 3)
根据管理情况分为4级:资源数据及经营情况的记载与更新及时,技术先进,管理完善时,B 3=0.8~1.0;资源数据及经营记载与更新基本上及时,管理比较完善,B 3=0.5~0.8;资源数据及经营情况的记载与更新不及时,管理不完善,B 3=0.3~0.5;资源数据及经营情况没有记载与更新,原始凭证混乱,档案管理很差,B 3=0~0.3。
(4)森林结构调整效果指标(B 4)
)(3
1
4342414B B B B ++= (11-8)
式中: B 41——林种结构调整效果指标;
B 42——树种结构调整效果指标;
B 43——龄组结构调整效果指标。
① 林种结构调整效果指标(B 41)
∑
=--=514114134114124151i i i i
i B B B B B (11-9)
式中:B 411i —各林种在调整前的面积;
B 412i —各林种在调整后的面积;
B 413i —方案中各林种的目标面积;
i —分别表示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用林5个林种。
②树种结构调整效果指标(B 42)
∑=--=n i i i i
i B B B B n B 1421423421422421 (11-10)
式中: B 421i —各树种调整前的面积;
B 422i —各树种调整后的面积;
B 423I —各树种调整的目标面积; i —树种(i=1,2,…,n )。
③年龄结构调整效果指标(B 43)
∑=--=n i i
i i
i B B B B n B 1431433431432431 (11-11)
式中: i ——龄级或龄组(表示龄级时i =1,2,…,n ;表示龄组时i =Ⅰ、Ⅱ、
Ⅲ、Ⅳ、Ⅴ等5个龄组,分别代表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
B 431i —各龄级调整前的面积; B 432i —各龄级调整后的面积;
B 433I —各龄级调整后目标面积。
(5)抚育间伐指标(B 5)
B 5=B 52/B 53
(11-12)式中: B52—实际抚育间伐蓄积;
B
53
—方案目标抚育间伐蓄积。
(6) 项目产值与项目利润指标(B6)
项目是指木材加工、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经营活动,
B
6=(B
61
+B
62
)/2
B
61=B
612
/B
613
B
62
=B
622
/B
623
(11-13)
式中: B61—项目产值;
B
62
—项目利润;
B
612
—实际产值;
B
613
—目标产值;
B
622
—实际利润;
B
623
—目标利润。
3. 经济效益指标
(1)总产值完成率(C
1
)
C
1=C
12
/C
13
(11-14)
式中: C
12
—实际总产值;
C
13
—方案目标总产值。
(2) 总利润完成率指标(C
2
)
C
2=C
22
/C
23
(11-15)
式中: C
22
—实际总利润;
C
23
—方案目标总利润。
(3)投资利润率达标率(C
3
)
C
3=C
32
/C
33
(11-16)
式中: C
32
—实际投资利润率;
C
33
—目标投资利润率。
(4)产值利润率达标率(C
4
)
C
4=C
42
/C
43
(11-17)
式中: C
42
——实际产值利润率;
C
43
——目标产值利润率。
上述各指标的值当大于1.0时以1.0计算。
二、评价的方法与实例
根据以上指标,聘请有关专家对这些指标进行权重评估(采用百分制),评估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对一级指标(即A、B、C或资源动态变化指标、经营管理水平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进行评估,使A+B+C=100;
第二步,即在第一步评估的基础上对第二级指标(即A1,A2,…,A6;
B
1
,B2,…,B6;C1,C2,C4)进行评估,使得A=A1 +A2+…+A6;B=B1+B2+…+B6;
C=C
1
+C2+C3+C4。
第三步对各专家的评估值进行平均处理,以平均权重作为指标的权重,表示
该指标在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效果中的重要程度(如表11-1)。
最后,以各指标的平均权重与该指标值的乘积作为该指标的得分值。
各指标得分值的和(Z )即表示该方案的实施效果,得分值高表示方案实施效果好,反之,则效果差。
ck k k j j j i i i W C W B W A Z ∑∑∑===++=4
1
6
1
6
1
(11-18)
式中: Z ─方案实施效果分数;
W aj ,W Bj ,W CK ——分别表示各指标权重; A i ,B j ,C K ——分别表示各指标的得分值。
例如某林场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后,经过调查分析、评估、计算得出各指标的值如下:A 1=0.9,A 2=0.8,A 3=0.8,A 4=0.9,A 5=0.9,A 6=0.8
B 1=0.8,B 2=0.9,B 3=0.9,B 4=0.7,B 5=0.8,B 6=0.9
C 1=0.9,C 2=0.8,C 3=0.7,C 4=0.8
根据表11-1各专家评估的指标权重即: W A1=5,W A2=5,W A3=7,W A4=8,W A5=5,W A6=5, W B1=4,W B2=5, W B3=5,W B4=9,W B5=4,W B6=4, W C1=10,W C2=11, W C3=6,W C4=7,
表11-1 专家对指标权重评估值
指标 资 源 指 标 管 理 指 标 效 益 指 标
w A w A1 w A2 w A3 w A4 w A5 w A6 w B w B1 w B2 w B3 w B4 w B5 w B6 w C w C! w C2 w C3 w C4
专家1 30 5 5 5 5 5 5 30 5 5 5 5 5 5 40 10 10 10 10
专家2 35 5 5 6 7 6 6 35 4 5 6 10 5 5 30 10 10 5 5
专家3 40 5 5 10 10 5 5 30 4 4 5 10 3 4 30 9 9 6 6
专家4 30 4 4 10 12 5 5 35 4 6 6 12 3 4 35 10 15 5 5
专家5 40 5 5 6 7 6 6 25 3 3 5 8 2 4 35 10 10 7 8
专家6 35 5 5 7 8 5 5 30 4 4 5 10 3 4 35 10 12 6 7
∑/6 35 5 5 7 8 5 5 31 4 5 5 9 4 4 34 10 11 6 7
表11-2 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3
个)
二级指标(16个)
指标权
重
指标权重
A 森林资源W
A
=35
变化指标A
1 :
森林覆盖率增长指标
W
A1
=5
A
2 :
森林绿化程度增长指标
W
A2
=5
A
3 :
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增长指标
W
A3
=7
A
4:
有林地单位面积蓄积年平均生长量
增长指标 W
A4
=8
B经营管理W
B
=31
水平 B
1
制定和执行的年度生产计划的依
据、实施 W
B1
=4
项目与经营方案直辖市情况指标
B
2
施工项目规模与作业设计项目规
模比值指标W
B4
=5
B
3
森林档案管理情况指标
W
B3
=5
B
4
森林结构调整指标
W
B4
=9
B
5
抚育间伐完成情况指标
W
B5
=5
B
6
项目产值与利润指标
W
B6
=5
C 经济效益W
c
=34
水平 C
1
总产值完成率指标
W
C1
=10
C
2
总利润完成率指标
W
C2
=11
C
3
投资利润率达标率指标
W
C3
=6
C
4
产值利润率达标率指标
W
C4
=7
Z
K=0.9×5+0.8×5+…+0.8×7=80.3≈80,这出说明该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效果达到目标的80%。
三、森林经营管理计划的修订
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森林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的要求有所变化,必须在定期检查评定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修订原来所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修订的任务主要有:
(一)研究企业社会经济条件、经营方针、任务的变化;
(二)取得新的森林资源资料;
(三)检查森林经营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经营效果进行分析和评定;
(四)研究今后的森林经营方针,确定下一步经营利用的措施。
第4节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一、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MIS)一词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中国出现,我国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将其定义为: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由人、计算机等组成的能进行信息的收集、传送、储存、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其总体结构如图11-2所示。
管理信息系统能实测和跟踪企业的各种运行情况、能利用过去的数据预测未来、能从企业全局出发辅助企业进行决策、利用管理信息控制企业的行为、帮助企业实现其规划目标等。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至今这门学科尚未形成完整的核心理论,它处于引用其他学科的概念来组成其基本理论和内容的阶段,它是集计算机技术、管理学、运筹学及经济学等多门学科为一体的系统性、边缘性、综合性学科。
计算机技术为其提供了计算技术和信息传递技术的基础;管理学中的基础理论为其提供了理论依据;运筹学等决策科学为其提供了建立模型和优化决策的方法;经济学提供了分析可
图11-2管理信息系统总体结构图
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目的及其构成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Forest Resourc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FRMIS)是管理信息系统在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的应用,也是林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环境与资源信息系统按职能分解的一个子系统,本身又可划分为若干个子系统。
FRMIS和森林资源管理机构、森林资源管理对象共同作用完成森林资源管理工作,3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如图11-3所示。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目标是运用林学、系统论、管理学和计算机等科学技术,为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计划、决策、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活动,有效地组织森林资源信息,以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
图11-3森林资源管理三要素相互关系图
管理者对FRMIS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对所有管理人员来说,它应该提供事务处理及满足日常工作所需要的信息;对下层管理(执行)人员来说,它应提供制订短期计划、作业设计及执行控制过程中需要的信息;对中层管理(监督)人员来说,它应提供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及反馈控制所需要的信息;对上层管理(决策)人员来说,它应提供战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