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烹饪协会调研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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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事业的有 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题考察,向 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愿望,提供信 息和建议。 2、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 配合下,组织办好每年一届的江鲜美食节, 全力放大“中国江鲜之乡”的品牌效应。
工作内容
3、挖掘、整理具有扬中地方特色的传统烹 饪技艺,学习推广外地先进烹饪技术和饭 店管理经验,为提升扬中餐饮企业的整体 素质发挥作用 。 4、组织烹饪技术和饭店管理经验交流和技 术比赛,推广先进技术成果和特色菜点, 评选特色烹饪师和特色饭店。
协会秘书长职权
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 会决定,决定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协调各办事机构开展协会日常工作 对侵害会员合法权利的有关事件组织调查, 并向会长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会长 办公会交办的相关事项。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目前的组织结构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五年,任期最多不能超过两届。会长、副 会长、秘书长最高年龄不能超过七十岁, 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 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
工作内容
9、积极研究餐饮行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办 法,定期开展饭店评优、评级和特色饭店 命名活动。 10、挖掘整理与河豚文化有关的民间文艺 资料,定期举办河豚文化研究交流活动。
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培训教学收入和技术咨询服务收益。 (三)有关团体单位的资助和提供的基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履行协会决议。 2、积极完成协会委托办理的任务,参加协 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主动向协会提供学术论文、技术资料、 研究成果和有利发展烹饪事业的建议、 设想。 4、按章程缴纳会费。
目前的组织结构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常务理事会职权
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协会会长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 公会 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 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定期不定期向本会名誉会长、特邀顾问汇 报工作,听取意见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会员
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实行入会自愿、 退会自由的原则。 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 为会员。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如果不履行会员义务,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 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发生重大 生命、财产安全事故,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国家 刑事制裁的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
2010年度工作计划
举办中国第二届长江江鲜· 河豚美食节 暨扬中第七届江鲜美食节开幕式 “百家媒体看扬中”新闻发布会 全国首届“国缘杯”河豚鱼烹饪大赛 全国营养菜品标签研讨会 中日合作项目-日式河豚料理店开业 星级酒店服务员规范操作比赛 协助发改委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及 经贸联谊招商活动 协助旅游局举行美食旅游月活动 协助市委宣传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 举办“激情广场”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品牌宣传
在扬中电视台开设“扬中烹饪”专栏 创办中国河豚网、中国江鲜网 与中央级、省级媒体接触,在每届江鲜美 食节阶段作宣传推广
对扬中市餐饮行业发展的推动和影响
为会员提供法律维权服务,维护了会员在 经济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向海内外推介扬中,宣扬扬中源远流长的 河豚文化 制定了特种江鲜宰杀、烹饪的规范标准, 并在协会内颁布实施,促进扬中江鲜的安 全食用更为标准化、制度化。
团体会员
承认本协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者,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 1、独立经营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饭店、酒 家、餐馆。 2、宾馆、旅馆、招待所附设的具有一定 规模的营业餐厅。 3、与烹饪事业和河豚文化研究有关的单 位、团体。
个人会员
承认本协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申请入会,成为个会员。 (一)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烹调师、面点师、餐厅 服务师; (二)尚未评定技术职称,但具有十年以上连续专 业工龄的烹饪工作者。 (三)从事烹饪工作多年,对餐饮行业管理有丰富 经验的经营管理者。 (四)热心烹饪事业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的其他社 会人士。
理事会的职责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制订协会工作计划 选举常务理事,正、副会长和秘书长。 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聘任副秘书 长。 审议和批准建立下属机构 审查协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召开会员大会
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休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主持会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若干人,秘书 长1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 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创立和发展简史
现有常务理事单位23个,理事单位47个, 会员单位84个。 2004年至今协会已成功举办了七届江鲜美 食文化节,中央级、省级、地方级多家媒 体都对美食节作了相关报道,大大提升了 扬中这颗江中明珠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协会目标宗旨
服务扬中烹饪餐饮事业,团结全市烹饪工 作这种和有关人员,弘扬祖国烹饪文化, 继承发展扬中特色烹饪技术,培养开发专 业技术人才,为提高扬中知名度和美誉度,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富裕扬中人民做贡献。
举办第七届 江鲜美食节
2010年度工作计划
对扬中烹饪餐饮行业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 调查研究和专题考查,向有关部门提供信 息和建议 配合相关部门对河豚烹饪进行规范管理 组织参加各类烹饪文化交流,提高会员的 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组织本年度的烹饪技术培训和业务技术咨 询
2010年度工作计划
进行本年度的饭店评优、评级和特色饭店 命名工作 吸收新会员 完成其他日常工作
非营利组织调研
——扬中市烹饪协会
调研人员:
陈明娣 丁宁俊 冯志伟 倪凯娟 Z080142 Z080144 Z080148 Z080164
创立和发展简史
协会成立于2004年2月,是由从事烹饪专业、 烹饪业务经营、饭店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共同组织的专业性、 非营利性、地方性社会团体。 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扬中市商业局。加入 镇江烹饪协会为团体会员,接受镇江市级 以上烹饪协会和扬中市饮服业行政主管部 门的指导。
会员大会的职权
审议通过或修改协会章程 选举产生或罢免理事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 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
目前的组织结构
协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由会员大会协商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五年,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常 务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会员权利
(一)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协会会组织的业务培训、考察 学习、技术比赛、论文交流和评优评级等 各项活动。 (三)团体会员优先参加各类评级和命名活动。 (四)优先取得协会编印的资料和优先享受协 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会员权利
(五)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向本会反 映、申诉并请求协会帮助维权的权利。 (六)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工作内容
5、配合相关部门对河豚烹饪进行规范管理, 加强对河豚烹饪的技术培训,积极探索并 建立河豚烹饪厨师准入制度 6、组织参加国内的烹饪文化交流、操作表 演和技术比赛,参加饭店管理高层讲座, 收集交流国内外餐饮管理和烹饪技术资料 和动态信息,: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 践能力。
工作内容
7、组织烹饪技术培训和业务技术咨询,与 高等院校联合开展烹饪技术学历教育,协 助相关部门搞好烹饪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配合旅游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评定和管理 工作。 8、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依法抵制侵害会员 合法权益的不良行为,为会员单位创造宽 松的经营环境,支持和鼓励会员开展有益 于烹饪事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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