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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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

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

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为加强和完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建设高质量的MPA研究生导师队伍,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管理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根据教育特点,研究生导师采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

第二条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论文写作,校外导师主要负责指导社会实践等相关环节,其中以校内导师为主负责导师。

第三条校内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四条校外导师一般以具有学士学位又具有实践经验的政府官员、企事业单位领导为主。

第五条研究生导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第六条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与实际工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第七条研究生导师要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负责指导研究生选择论文题目,制定调查研究和写作计划,对论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第八条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必须认真批阅,提出详细修改和完善意见。

论文正式付印前要仔细核查内容和格式,保证送审论文达到论文质量要求。

第九条研究生导师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对于不合格论文不能提请评阅和答辩。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论文答辩。

第十条实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制度。

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初参加中心组织的双向选择活动,根据自己拟研究问题和导师研究方向填报三个志愿,经中心协调后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

第十一条为保证指导质量,中心根据每届研究生总数控制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最高限额。

第十二条研究生导师有权对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纪律处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

如有正当理由,经中心批准,可中止对研究生的指导。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当研究生导师不能继续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时,研究生可以向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改换指导老师。

第十四条中心对导师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认真负责、培养质量高的导师予以表彰,对论文审查或评阅多次不合格的,要限期改正,必要时暂停指导研究生。

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员双向选择实施办法1

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员双向选择实施办法1

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尊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意愿,确保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规定》、《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

第一条双向选择范围参与双向选择的导师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参与双向选择研究生是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双向选择原则上只在本专业方向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导师和本专业方向研究生之间进行。

第二条双向选择实施程序1.各专业方向导师组在研究生第二学期初安排本专业方向导师与学生的见面会,由各位导师介绍学术专长和研究方向等情况,研究生介绍个人情况,以进行双向选择。

2. 各专业方向导师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人数,一般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人数每年不得超过6人,连续两年内导师无指导学生,将取消其导师资格。

3. 研究生应填写《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申请表》(见附表一),每位研究生应填写2个志愿。

4.根据研究生所填志愿,按第一、第二导师的顺序由各位导师依次参加选择,签署是否同意指导该研究生的意见。

导师负责指导的研究生原则上中途不得调换、放弃对学生的指导。

导师与研究生需共同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研究生选课,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

5.各导师组应及时将双向选择结果(附表一)报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将双向选择结果公布,公布后将(汇总表附表二)上报研究生部备案,确定导师的研究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

第三条双向选择的协调1、双向选择由各专业方向导师组负责相关协调工作。

2、双向选择中导师带研究生的人数超过规定人数上限时,可由导师组根据本专业方向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3、对双向选择中未被选择的学生,导师组应积极协调导师指导。

第四条双向选择的时间要求1、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初填写《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与导师选择申请表》。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导师遴选、管理要适应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要,依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导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各硕士学位点的研究生培养规模,按需设置导师岗位。

第三条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青年专家、学者。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遴选工作要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

第四条研究生导师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最重要因素,导师的遴选应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和学科团队建设,有利于促进学科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事业发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及管理。

第二章研究生导师职责与权利第六条研究生导师是学校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遴选聘任的具有招收、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工作岗位,不具有行政、专业技术职务和荣誉称号性质。

第七条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1.恪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

能够执行有关学位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学院关于研究生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2.参与制定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其实施;承担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支持和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为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产出科研成果创造条件。

3.参与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业务学习表现、科研与实践能力做出总的评价,并根据研究生的表现情况提出中期考核意见。

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师生互选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师生互选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师生互选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科信所”)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实行“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即师生互选。

经科信所学术委员会的讨论,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平衡我校图情档硕士点的招生数量,需控制各导师的招生人数。

1.本单位(科信所)导师:每位导师可招1人;主持国家级项目、省
部级重点项目者招生人数可增加1-2人。

2.外聘导师:原则上每隔一年招收1人。

3.新遴选的硕士生导师,当年最多招收1名硕士生。

4.2017年参加师生互选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为1960.9月以后出生。

特殊情况按学科办规定程序办理。

5.近三年内,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出现两篇低于60分评审意见的指导
老师,指导研究生的指标减半,如只有一个指标则停招一年。

6.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江苏省或国家学位论文抽查中不合格的导师,停
止招生一年。

二、科信所需在双选会前,将本年度具有招生计划的导师情况、招生人数等信息,向研究生进行公告。

三、科信所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导师召开双选会,确定导师选择意向。

四、由研究生填写双选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交科信所。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

若某条目,与学校有关规定冲突,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
2017年3月2日。

导师双选实施方案

导师双选实施方案

导师双选实施方案导师双选是指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之间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指导关系的建立。

导师双选的实施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公平、有效的导师选拔机制,促进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导师双选的实施方案。

一、双向选择机制导师双选的核心是建立双向选择机制,即导师和研究生分别选定对方作为自己的导师或学生。

具体实施方案可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组织宣传:学校组织宣传导师双选的意义和目的,向研究生和导师们介绍双向选择机制,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2. 建立导师库和研究生库:学校建立导师和研究生的信息库,包括其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等,供导师和研究生选择参考。

3. 双向选择申报:研究生在一定时间内向心仪的导师递交申请,同时导师也可以向学院或研究生自主选题进行招生,双方进行互选。

4. 双向沟通面试:学校可组织面试,导师与研究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彼此研究兴趣、研究团队、科研支持等情况,从而更好地选择导师或学生。

二、导师评价和研究生自评在导师双选的实施方案中,导师评价和研究生自评是关键环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1. 导师评价:学校可以要求导师对自己的指导经验、科研水平、师生关系等进行自我评价,同时也可以邀请与此导师合作过的研究生和其他教师对其进行评价,以了解其指导学生的情况和导师素质。

2. 研究生自评: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可对自己的学术兴趣、研究能力、学习态度等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导师选择时参考。

三、公示和结果确认为确保导师双选的透明和公平,学校可以在导师双选的每个环节进行公示,并通过以下方式确认选择结果:1. 公示环节:学校可以将导师和研究生的选择申报表格进行公示,供其他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参考。

同时,学校也可以公示导师和研究生的评价内容,以提高透明度。

2. 结果确认:学校组织导师和研究生进行结果确认,双方再次进行确认,并签署双选协议,确立导师与研究生的指导关系。

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实验室轮转学习实施细则

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实验室轮转学习实施细则

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规定
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条例,特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制订规则如下:
一、原则:
1.生命科学研究院属各所(中心)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均实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

学生有选择导师的权利,导师有选择学生的权利。

2.尽量满足大多数招生导师的招生愿望,合理安排研究组接受学生人数。

二、时间:
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应在第一学期课程包括两轮rotation结束后进行。

三、步骤:
在实行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时应填写书面表格,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确定师生关系。

1.每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填写选择导师志愿表,每人可填写1-3个志愿;
2.在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组每年至多接受3位研究生(含对外招收博士生、研发研究生);
3.管理部门及时发布双向选择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未落实导师的学生与未落实学生的导师继续进行双向选择;
4.最终仍不能落实导师的学生由研究所(中心)视情况作出安排。

研究所(中心)内不能安排的交生命科学研究院处理。

四、其他:
1.师生关系须经研究所/中心认可后方为正式确立。

2.师生关系确立后,原则上不再改变。

师生间发生严重分歧时,由所/中心仲裁,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后,报所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2002年8月修订。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八年制学生和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八年制学生和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
1、 时间:第一轮结束后第 3 天开始,为期
1周
2、 参加选导的学生主要为:1)第一轮未 选的 2)第一轮已选,但超过导师额 定名额的所有学生
公布结果
1、 汇总第一轮、第二轮数据 2、 核对数据:
a) 导师额定名额及所选学生数 b) 数据统计 3、 拟定公布结果的通知 4、 公布通知: a) 挂网:院网、临床教改网站、八
第一轮选导 第二轮选导
1、 通知内容: 1)选导通知、有效导师名单 2)上报格式模板、学生名单
2、 通知方式: 1)邮件、短信:5 家附属医院科教科、 学生办公室、班长(请班长通知学 生) 2)挂网:院网、医路同行网、八年制 网络平台、临床教改网站
1、 时间:开始后 1 个月结束第一轮 2、 汇总各附属医院上报数据并核实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八年制学生和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
启动选导工作
1、 启动时间:每年 4 月底、5 月初 2、 拟定通知
确认有效导师名单
1、 以医学院最新公布的有效导师名单为准 2、 选外院导师必须有本院合作导师 3、 名额审定 4、 招生类型为“临床医学专业博士”“临床
医学专业硕士”
下发通知并追踪确认
年制网络平台 b) 邮件:各附属医院、本科生科学
籍管理工作人员、班长(请长 通知学生)
5、6 月份导入研究生库

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河北科技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河北科技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研究生培养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体现研究生导师动态管理的原则,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遴选第二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原则(一)有利于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二)有利于我校的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三)有利于提高和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四)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师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并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两年工作经历。

(三)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三年至少主持一项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的纵向科研课题。

申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三年至少主持一项横向课题。

(四)有在研项目,科研经费满足培养硕士研究生要求。

对于工、医学科,近三年累计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对于理、经济、管理学科,近三年累计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对于文、法、教育、艺术学科,近三年累计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1万元。

对于工程硕士类,近三年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12万元,且主持的单项横向课题到校经费不少于5万元;对于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类,近三年到校经费超过2万元,且主持的单项横向课题到校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五)近三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SCI、SSCI、EI检索期刊论文1篇,或A&HCI、CSSCI、《新华文摘》全文收录论文1篇,或重要期刊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论文3篇。

(六)参与1门以上与本学科领域有关的研究生课程教学。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程序(一)申请人向相关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所在学院(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明确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中科院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全所实际,特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研究生指导教师是我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全面培养研究生的责任。

有关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科研持续发展,有利于学科建设与导师队伍建设,有利于研究生教育,有利于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公正合理;三、注意选拔和培养优秀年轻科研人员,不断优化导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位结构;四、导师岗位是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其设置必须与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相结合,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质竞聘,形成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章导师职责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中科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管理等方面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四条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做到教书育人,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在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的同时,要经常与研究生交流思想,关心研究生生活和健康状况,了解研究生的行知修养状况,引导其恪守学术道德,养成良好学术作风。

第五条关心学科、专业点的建设,积极争取科研项目,为研究生培养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资助。

第六条积极参与研究生的招生宣传,争取优质生源,承担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命题、阅卷及复试等工作。

第七条参与制定和修订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和检查实施。

第八条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并为研究生开设高水平专题讲座,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扩大研究生的学术视野,负责指导研究生选课并定期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

第九条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指导研究生确定论文研究课题和制定论文工作计划,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检查科研进展并帮助解决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论文研究经费。

齐齐哈尔大学导师认定方法及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规定

齐齐哈尔大学导师认定方法及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规定

齐齐哈尔大学导师认定方法及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规定一、导师认定方法(一)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在新生入学后采用双向选择方法进行。

(二)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教育阶段,由学院(系、部)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名单、简况表及导师认定双向选择表发给每一位研究生,并向研究生介绍本专业各指导教师的具体情况,如研究方向、科研课题等,以便研究生更具体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及其指导教师的情况。

(三)学生根据了解的情况,结合本人的具体情况及志向、特长等,在选择表的所选栏内填写选择的指导教师姓名,可填写三个选择志愿,并按规定时间一式两份上交所在学院(系、部)。

(四)各学院(系、部)组织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志愿选择作为其指导的研究生,并在导师意见栏内签署意见。

指导教师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

(五)导师签字后,由各学院(系、部)汇总并签署意见。

原则上每位硕士生导师每届最多指导6名硕士生。

(六)对于双向选择不成功的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系、部)负责安排指导教师。

(七)在硕士研究生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的过程中,研究生处负有监督的责任。

(八)各学院(系、部)在双向选择结束后一周内将已经认定导师的双向选择表交研究生处审核。

(九)双向选择表一式两份,一份各学院(系、部)留存,一份研究生处备案。

(十)双向选择结束后,指导教师开始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二、培养计划的制定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方案和要求的具体实施,指导教师应充分重视并指导研究生认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

(一)制定培养计划的原则1、根据培养目标,保证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要根据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要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特长及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见解和工作的能力。

3、根据本专业特点及发展,精选课程和教学环节,恰当选择课题,满足培养时间的整体安排。

(二)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指导教师应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应制定出具体措施以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加强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发挥导师教书育人的重要作用。

北邮研究生双选规则

北邮研究生双选规则

北邮研究生双选规则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本科生选择继续深造,考取研究生成为了许多学子的目标。

而北邮(北京邮电大学)作为一所知名的高校,其研究生教育一直备受关注。

研究生双选是北邮研究生教育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其规则和流程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的公平性和质量。

下面将对北邮研究生双选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双选范围北邮研究生双选的范围主要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主要是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双选条件1. 符合入学条件:申请者需要符合北邮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包括学历、成绩、专业背景等。

2. 通过初试或复试:申请者需要通过北邮研究生的初试或者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考试等。

3. 符合导师要求:申请者需要在导师选择阶段,符合导师的要求,包括研究方向、科研能力、学术背景等。

4. 无学业不端记录:申请者需要在本科阶段没有学业不端记录,包括作弊、抄袭、违纪等。

5. 其他要求:根据各个院系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其他特殊的双选条件和要求。

三、双选流程1. 提交双选意向:申请者在确定自己的报考院系和研究方向后,向相关的导师提交双选意向,通常是通过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等方式。

2. 导师双向选择:导师在收到申请者的双选意向后,会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评估,然后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是否接收该申请者为自己的研究生。

3. 学院审核与确认:一旦导师确定接收申请者,学院会对导师和申请者进行审核,确认双选关系并签订双选协议。

4. 提交材料:申请者在获得导师接收后,需按要求提交相关的入学材料,包括学历证明、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5. 学校审核与录取: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录取该申请者为研究生。

6. 入学报到:被录取的申请者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入学报到手续办理,正式成为北邮的研究生。

四、双选原则1. 自愿原则:双选过程中,导师和申请者的选择应该是自愿的,不应强制或变相强制。

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原则与调整机制

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原则与调整机制

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原则与调整机制
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的分配原则和调整机制通常会根据不同学校和学院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配原则和调整机制:
分配原则:
1. 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通常,研究生导师的招生名额会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同时,也会考虑学生的兴趣、专业背景和学术能力等因素,以实现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

2. 学科平衡:不同学科的研究生招生名额通常会根据学科的发展状况、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以实现学科的平衡发展。

3. 优秀人才倾斜:对于在科研、学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通常会给予更多的招生名额,以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加入研究团队。

调整机制:
1. 动态调整:根据学科的发展状况、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等因素,会对研究生导师的招生名额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学科的平衡发展和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增量奖励:对于在科研、学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导师或团队,会给予额外的招生名额奖励,以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科学研究。

3. 调剂机制:对于未能满足招生名额需求的导师或学科,会通过调剂机制将多余的招生名额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导师或学科,以确保招生名额的充分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配原则和调整机制可能因学校、学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建议在具体了解所在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后,再制定相应的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与论文指导教师互选规定

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与论文指导教师互选规定

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与论文指导教师互选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及导师。

二、MBA研究生在第一学期初先填写《研究生信息表》和《广东财经
大学MBA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表》。

三、MBA研究生在第一学期,填报第一、二、三论文指导教师志愿申
请,论文指导教师和MBA学生双向选择后,由MBA教育中心统一协调。

四、经MBA教育中心协调后安排相关导师与研究生见面、沟通,最后
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对于MBA研究生不填报论文指导教师志愿申请或所填写的第一、二、三志愿论文指导教师没有选择者,MBA教育中心将指定论文指导教师。

论文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换。

五、如果发生研究生修改研究方向或选题导师长期出差不能指导MBA
研究生的论文撰写等情况,由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来导师同意后,方可调整;如发生论文指导教师调整所指导的MBA研究生需向MBA教育中心提出申请,提出合理理由可调整。

六、为确保论文质量,每位论文指导教师可带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
4人(含4人),所指导的MBA研究生论文本届被评为校优秀硕士论文的论文指导教师,下一届可指导MBA研究生人数增加一人,即总数不超过5人。

附表1:广东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表。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

- 1 -大海大…2011‟221号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部、中心)、处(办)、馆:现将《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水平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师资力量和历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双向选择、互相认可”的原则。

第二条参加互选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学籍的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第三条参加互选的指导教师必须在近3年内承担纵向或横向科研课题,并有足够的经费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在招生当年9月1日年满57周岁的指导教师(含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再招收研究生。

第五条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校外兼职导师招收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以第1或第2作者且第1署名单位为大连海洋大学,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供1项以上(含1项)研究成果(以科研成果、专利证书为准),方能授予学位。

不能满足该- 2 -项要求的校外兼职导师不得在我校招收研究生。

第六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师生,一般不得建立直接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二章指导教师每届招收人数限制第七条已有毕业生的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含跨专业招收)。

第八条尚未有毕业生的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含跨专业招收)。

第九条每位校外兼职导师每届在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名。

第十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第二导师身份招收研究生不计入限制名额。

教师研究生导师制度

教师研究生导师制度

教师研究生导师制度导师制度是高等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指导和培养学生的机制。

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制度尤为重要,对于培养优秀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环境的变化,教师研究生导师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分别从导师选择、导师责任、双向选择和导师指导等方面展开探讨。

导师选择是研究生导师制度的首要环节。

导师的选择直接影响到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个人发展。

因此,应该采取严格的选拔机制,确保导师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

同时,还需要注重导师的指导能力和责任感。

在选择导师时,学生可以参考他们的科研成果、教学评价和学术声誉等指标。

此外,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导师评估机制,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导师进行淘汰,提高导师质量。

导师的责任是培养研究生学术能力和科研素养的重要任务。

导师应该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指导职责,定期与研究生进行面谈,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科研中的问题。

导师还应该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为他们提供展示自己研究成果和提升学术水平的平台。

此外,导师还应该关注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双向选择是导师制度的核心要素之一。

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不仅要考虑导师的学术能力和知识背景,还要考虑和导师的研究兴趣是否匹配、个人价值观是否相符等因素。

只有双方都对合作心存期待,才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顺利进行科研工作。

因此,在导师选择过程中,学生应该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和工作风格,与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彼此的期望和目标一致。

导师的指导是培养研究生能力的关键。

导师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教学经验,能够耐心地指导学生的科研工作。

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导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而不仅仅是指导学生完成课题和论文。

导师还应该关注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独立思考,培养他们的科研潜力。

总结而言,教师研究生导师制度是培养优秀研究生的重要机制。

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上海大学研究生导师双选制度

上海大学研究生导师双选制度

上海大学研究生导师双选制度
2021年9月16日中午,体育学院在T-105会议室举行了2021级体育硕士新生见面会暨学生导师双向选择会。

体育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刘兵、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秦文宏、柏慧敏教授、杨小明教授、颜中杰教授等全体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辅导员出席此次会议,2021级全体硕士新生参加此次双选见面会。

体育学院副院长秦文宏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副院长秦文宏向硕士新生简单介绍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今年硕士的招生情况,人数较去年相比大幅度增加。

秦院长要求同学们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努力培养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刘兵院长致欢迎词,热烈欢迎24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加入上海大学体育学院大家庭,并简单介绍了上海大学的发展状况与体育学院的学科点建设,强调每位研究生要仰望星空,充分利用上海大学的资源优势,严谨治学,不负韶华,同时在就读研究生期间遵守校纪校规,注重身体质量。

随后,为了让学生有更加明确的选择方向,体育学院各位导师们依次进行了自我介绍,主要包含导师个人的研究方向、对学生的培养要求等。

紧接着,硕士新生们也依次进行了自我介绍,广大新生与导师们亲切交谈、气氛融洽,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研究生辅导员王秋灵介绍了师生双
向选择要求,学生进行导师志愿填写,学院依照同学们填报的志愿,经师生双向选择,最终确定2021级硕士生导师名单。

最后同学们都表达了对能够考入上海大学攻读研究生的幸运,并对未来两年研究生学习生涯充满期待,渴望通过两年学习能够成就理想,迈向辉煌;导师们也殷切希望各位同学明确目标,专注坚持,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与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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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修订)
为激励研究生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为了能使研究生选择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对外汉语学院自2006年9月以来在研究生导师的选配上采用“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与“学院适度调配”相结合的方式。

经过两年的实践,基本情况良好,但是也明显感到在操作方式和操作过程中有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1、师生双方了解都不够;2、选择时间过长以致带来一些副作用。

为此,感到需要对原来的措施做一些修改,修改之后的具体措施如下:1.研究生报到后,学院组织导师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研究生可以通过《对外汉语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手册)、学院网页或学院宣传栏了解熟悉导师及各研究方向,也可以通过找导师交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各位导师的情况。

具体方式是:学院安排一个下午的时间让每一位导师按先后不同的次序单独给新研究生介绍自己,每位导师可用的时间一般是10分钟左右,如果觉得有必要延长,最多不超过15分钟。

每位导师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说明自己培养学生的目标、步骤、要求和特点。

如果时间允许可以让学生提问,如果时间不够,可以让学生在其他时间联系交谈。

2.研究生要在报到后的一周内应尽快通过多种途径熟悉导师的情况,第二周,研究生应果断做出决定,开始填表选择研究方向和导师,导师也应在此期间选定自己要带的学生。

3.每位导师招生量的60%可以从报名学生中挑选,另外40%由学院统一调配。

4.报名数不足60%的,剩余招生量也将由学院统一调配;导师对报名学生不满意的,其缺额的招生量也将由学院统一调配。

5.学院统一调配,导师选择学生时要依据一定的顺序。

对其报名的学生数最少的导师最先选择,而对其报名的学生数最多的导师最后选择,其余类推。

6.为保证双向选择的公正、公平,研究生不得向老师请客送礼,导师也不得接受请客送礼,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和该导师的选择权,导师可以向学生宣传自己,但不得给学生以许诺,否则将取消该导师的选择权。

7.此项工作在新生入学后到9月底结束,国庆节前公布每个导师所带的研究生名单。

对外汉语学院
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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