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行动单位与行动逻辑——以江西省丰城市梅林村为个案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者: 陶康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出版物刊名: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页码: 60-64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3期
主题词: 认同单位;行动单位;行动逻辑
摘要:农民行动单位可以是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户族和小亲族,也可以是国家在农村建立的行政村和村民组,行动单位的有效性在于其首先是一个认同单位。
在江西省丰城市梅林村,其在10个家族村落基础上划分村民组,小组自我管理并部分延续着生产队治理模式,小组有完整的组织架构。
村民组建立在以单一姓氏的家族共同体为基础时,实现了农民认同单位和行动单位的统一。
行政村作为集体治理单位,村民组作为共同体治理单位,村民自治呈现出集体自治而非共同体自治,集体自治之下继续着共同体自治,两者遵循不同的行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