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实行身份统一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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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实行身份统一认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4.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
实行身份统一认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41号)要求,“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等服务将逐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2013年4月25日起,“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数字证书统一认证,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等事项启用企业和个人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其他网上办事事项,逐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使用数字证书认证改造。
具体计划安排见网站通知。
二、数字证书的办理
企业和个人数字证书请到本市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及办理流程,详见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网站()或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网站()。
三、数字证书开通和管理
企业数字证书应当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办理开通手续后,方可在网上办事等服务中使用。
企业如需办理多张数字证书开通,应设定一个主数字证书,其他证书均为副数字证书。
主数字证书开通后,企业可使用主数字证书自行在网上办理副数字证书的开通及其办理事项权限设定。
具体操作见网上操作说明。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