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维修工程承包合同(2009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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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Y-026
防水维修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防水维修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的有关规定,就本次防水工程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和内容:
1.4工程造价:。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

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或其它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

A.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C.中标通知书;
D.招标书、答疑文件及其附件;
E.投标书及其附件;
F.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G.设计图纸;
H.工程量清单;
I.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
有约定。

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3.3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3.4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
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

第四条工程期限
4.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
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 年月_ 日开工,至__ _年月日竣工。

4.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
时完成。

4.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
商,签订协议:
4.3.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4.3.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做法,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五条工程付款及结算
5.1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依据及办法:
5.1.1双方确定本工程单价为:元/平方米;施工工程量在工程结束后,
以双方共同实际测量的施工面积,确定最终结算造价。

5.1.2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进行市场采购,其
质量和价格由建设单位确认。

5.1.3本合同价为工程施工预算价,工程结算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和工程结
算审查价双方进行结算。

5.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
5.2.1本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工程预算)的 %,为工程预付备料款。

5.2.2工程验收并经审查后,由甲方支付到最终结算款的 %,即剩余 %,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经使用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一
个月内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5.3工程结算及办法
5.3.1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书。

5.3.2甲方可委托社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查,依据三方确认的审
查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结算审查结果经确认后,30日内办结结算。

第六条工程所需材料
6.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工程师清点。

6.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甲方工程师要求的
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甲方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
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时,应要
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
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
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乙方按时进场施工。

7.1.2甲方应提出工期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如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
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7.1.3甲方提供必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

7.1.4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7.1.5甲方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
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和其他事宜。

7.2乙方权利义务
7.2.1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是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已经取得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管理部
门的资质证书,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资质条件。

7.2.2乙方进场进行防水工程维修的工作人员均应为在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熟练工,且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资质要求。

7.2.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听候甲方通知,及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
合格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

7.2.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及有关规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防水层
上方铺设水泥保护层应包括女儿墙。

7.2.5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按规
定接受甲方的处罚。

7.2.6乙方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
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

7.2.7乙方承诺与防水维修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向其支付工
资、福利等相关费用,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责任。


作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等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2.8乙方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八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8.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
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8.2施工洽商、设计变更必须由甲方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签字,方能组织施
工和变更施工费用。

第九条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与质量保证金支付
9.1竣工验收:
9.1.1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完成签证验收工作。

9.1.2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施工的工程。

如甲方不能及时接管、致使
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9.1.3单位工程虽进行验收,但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
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
再行移交。

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
每日2‰的逾期违约金。

9.1.4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接收移交的工程,管理使用权、
管理使用责任同时转移。

9.1.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
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9.2工程保修:
9.2.1本工程为防水工程,双方约定保修期为五年。

9.2.2甲方在保修期内负有正确使用和管理的责任,非施工质量问题,乙方
负责工程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9.2.3乙方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造成工程维修的自行承担
维修费用,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时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实施维修工
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
约行为。

10.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0.3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扣除工程造价1%
的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及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10.4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
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及工程造价 20%的违约金。

10.5乙方采购材料不能满足合同文件及有关部门法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


方重新订货所增加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6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客户纠纷。

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
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将停止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第十一条其他
11.1安全条款
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时,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安全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施工时办理动火证、动电证、动土证。

并按照国家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

如乙方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害、财产的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由于操作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11.2施工过程中以及不得因施工过程污染环境;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施工单位
清运出厂外;施工中产生的金属等物品由发包方统一处理。

11.3本合同价款额,只作为双方签定合同和拨付预付款的依据。

11.4竣工结算按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和工程量,以结算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生效及文本
12.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

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2.2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12.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变更本合同约定。

12.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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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现场管理方案和措施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
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项目技术员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任副组长,专职安全员和各施工队长为成员;安全领导小组接受业主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

1 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规,持续改进。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的法规、管理条例、办法,严格遵守总承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3 强化安全法制观念,施工前进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进场施工人员每人进行安全考试,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4 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一般情况按照200平米一个的灭火器的密度),配备的器材要做到专人保管、专人维修、定期检查,保证器材的完好率为100%。

消防器材要设在易发生火灾隐患或位置明显处,所有的消防器材均要涂上红油漆,设置标志牌。

要保障消防道路的畅通。

5 严格按照现场的布局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生活区,保持防火间距。

6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设置专用仓库存放,在存放处持明显警示牌,对于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领料制度,施工用的汽油远离作业区,设置专人给喷灯加油。

喷灯不准带火放置,随用随点燃。

7 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先防护,后施工”的规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软底鞋,严禁在没有任何设防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8 施工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用电动工具正确使用。

9 每个施工作业面由施工队长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防护
用品的使用情况,违章者停工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0 建立安全体系,按照工人→队长→项目经理→公司领导的程序,遇见问题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11 防水作业上方和周围10米应禁止动用明火交叉作业。

12 动用喷灯必须开动火证,由专人看火,并佩戴明显标志,看火人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和报告。

13 在施工休息、吃饭、收工后,现场易燃材料要清理干净,并派专人看守,防止无人看守易燃物品引起火灾隐患。

14 化学危险品进场必须提前一天经过工程部,保卫部审批,存放汽油等化学危险品的场地要由甲方单位专门划定区域,并要专人看守,只限一天工作使用量,工完均清。

15 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火标志。

确定看守人员值班,明确职责范围,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不准配料。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方案及措施
1、消防管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消防的法规、管理条例、办法,配合甲方的消防安排,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火灾的措施。

3、施工前对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意识。

4、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配备的器材要做到专人保管、专人维修、定期检查,保证器材的完好率为100%。

消防器材要设在易发生火灾隐患或位置明显处,所有的消防器材均要涂上红油漆,设置标志牌。

要保障消防道路的畅通。

5、严格按照现场的布局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生活区,保持防火间距。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设置专用仓库存放,在存放处持明显警示牌,对于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领料制度。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建立现场明火管理制度。

三、施工现场环保、文明管理方案和措施
1 严格按照国家及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的规定,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环保、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安全施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努力营造绿色施工。

2 抓精细管理,现场施工人员一律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上、下班一律统一持证进出现场。

3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赌博,一律禁酒,严禁吵闹打架。

4 对于施工区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区域;生活垃圾应分袋装,严禁乱扔垃圾、杂物,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生活区的干净、整洁,严禁在工地上燃烧垃圾。

5 遵循甲方的合理指示,保护所有公众财产包括现有道路、现有树木、现有公共设施等免受防水施工引起的损坏。

6 在运输材料或废料、机具过程中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车辆进出现场禁止鸣笛。

7 认真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施工工地整洁。

四、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方案和措施
1、对于实行“过程精品”管理达到的工程质量最为关键,卷材防水层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的成品保护亦至关重要。

2、在防水层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须穿软底鞋,严禁穿带钉子或尖锐突出的鞋进行现场,以免破坏防水层。

3、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应随时、有序的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有破损、扎坏的地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正确、可靠的修补,避免隐患的产生。

4、卷材防水层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应及时报请甲方进行验收。

5、严禁在未进行保护的防水层上托运重型器物和运输设备。

6、不得在已验收合格的防水层上打眼凿洞,如必须穿透防水层时,必须提前通知我方,以便提供合理的建议并进行及时的修补。

8、屋面浇筑保护层时,运送砂浆的小车的腿根部必须用橡胶卷材垫好,并
要捆扎牢靠,以免破坏防水层。

五、施工现场料具管理方案和措施
1所用材料必须根据需要分批进场,进场材料及施工机具须存放于合理规划的指定位置,并正确堆放。

夜间进场材料应及时存放,不能占用门口或道路。

2堆放材料、机具的场地应高于周围场地或不能被雨水漫过,堆放场地应平整、干燥;材料要免受日晒雨淋并远离明火区。

3易燃物资的放置处与一般物资库间应满足防火间距,或有防火墙隔离。

4所有的材料应挂牌保管,挂牌上表明材料名称、种类、批号、受检状态、用途等。

严禁状态不明、混装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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