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备案管理工作细则 模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备案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和《*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公司总经理、经理层副职、总经理助理级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
其他干部的任职备案管理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备案
管理第三条备案管理分为任前备案请
示和任后备案报告。
第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下人员的聘任(任命)或解聘(免职)要进行任前备案请示:
(一)二级公司:总经理、经理层副职、总经理助理级领导人
员。
(二)三级公司: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总支) 书记、总经理、总会计师。
第五条任前备案请示管理程序:
(一)各二级公司就任前备案请示的人员任免调整意见及人选情况,在上会集中讨论前,需与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主管领导及党委组织部负责人进行沟通。
(二)各二级公司对拟任人选上会集体讨论通过后,以公司或党委(总支)文件方式向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报送任免备案请示,并附拟任免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会议记录各一份。
(三)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收到文件后,按程序审核。
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领导的备案请示,在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研究;三级公司领导的备案请示,通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四)二级公司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后办理任免手续。
第六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下人员的聘任(任命)或解聘(免职)要进行任后备案报告:
(一)二级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
(二)三级企业:除需进行任前备案请示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第七条任后备案报告管理程序:
二级公司按程序办理任免手续后,向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报送任免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各一份。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二、三级企业应及时将第二条所列人员所获省部级以上重大奖励情况,所受重大处分及处分撤销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
第九条二级公司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文件汇编成册,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凡违反本细则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干部备案管理和报告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