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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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劳动防护
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7.07.26
•【字号】徐安监[2007]136号
•【施行日期】2007.07.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
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徐安监〔2007〕136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局各业务处室: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生产一线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结合近期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立即在全市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行业是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化工、建筑施工、冶金及制造加工业。
二、检查重点防护用品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特种工作服、安全鞋(靴)、煤矿用自救器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三、检查重点内容
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第二十一条所列举的八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尤其要严厉查处贪图便宜购买
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给一线工人使用的恶劣行为,对由此造成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要追究相关责任的人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障,并有效实施了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规范化管理;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培训与监督。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在有多个承包单位的项目中对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进行了统一协调、管理。
四、加强与质量监督、工商、建设、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调查、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此次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汇总后,于8月底前报送市安监局信息法规处,以备省局抽查。
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