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物价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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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物价局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2.28
•【字号】2017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17.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咸宁市物价局公告
2017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价格条例》以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规定,咸宁市物价局拟定于2017年4月召开咸宁市澄水洞旅游区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0人。

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3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人,记者席(2家)。

一、听证会参加人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有关规定产生:
(一)消费者,以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并现场公证。

自愿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差额部分委托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推荐;
(二)经营者参加人,以自愿报名方式产生,自愿报名人数超过规定的,随机
选取,并现场公证;自愿报名参加人不足的,委托市旅游委组织推荐;
(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以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参加人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并现场公证;无人报名时,委托市旅游委组织推荐;
(四)相关领域的专家,由市旅游委组织聘请;
(五)参加定价听证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代表,由市物价局聘请;
(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对定价项目情况有所了解。

三、请愿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向市物价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电话:0715-*******。

四、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者,请于2017年3月6日-3月10日,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市物价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通过填写表格报名并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起传真到市物价局。

报名地址:咸宁市贺胜路366号市物价局办公室。

报名电话:0715-******* 8257045
传真:************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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