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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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公
众的药品供应和用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生突发事件时涉及药品供应、药品使
用等药事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应急药事管理的原则是以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
中心,以科学、公正、公开、规范、高效、有序为基本要求。
第四条应急药事管理的目标是保障药品的稳定供应,确保社
会公众的用药需求,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对药品的影响。
第二章应急药品供应
第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组织调查事件的影响范围和
严重程度,对药品供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六条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药品供
应措施。
对于紧急需要的药品,要优先保障生产、储备和配送。
第七条在药品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药品的使用进行临时调整,采取合理用药措施,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
(二)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药品调剂合作,协调物资资源,及时解决药品不足的问题。
(三)动员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应急药品供应工作,提高公众的药品使用意识。
第八条应急药品的储备和调拨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要
及时建立应急药品储备库,并对药品进行合理配送。
第九条应急药品的生产和供应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生
产和配送的质量、安全和效率。
第十条应急药品的储存要求是:
(一)储放地点要安全、通风、干燥、防潮,防止药品受污染。
(二)对应急药品的储存时间要定期检查和更新,以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使用安全性。
第三章应急药品使用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药品的使用方案。
第十二条在疫情突发事件中,要采取以下应急药品使用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及时检查和调整配药用量,确保患者的药品需求。
(二)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备和调剂工作,保证患者的用药需要。
(三)加强对药品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疫情的发展趋势和用药情况。
第十三条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要采取以下应急药品使用
措施:
(一)加强受灾地区的医疗机构药品储备和配送工作。
(二)动员社会公众提供应急药品的捐赠和支持,帮助灾区人民解决用药需求。
(三)加强对灾区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第四章应急药事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应急药事管理机构是由政府组织建立的,由相关部
门负责药品供应、药品使用等应急药事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应急药事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各级政府应急药事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药事管理工作组织和人员配备。
(三)制定应急药事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南。
(四)建立应急药事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及时掌握应急药事管理的情况。
第十六条应急药事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
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挑战。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应急药事管理机构的领导和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应急药事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第十八条应急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保证应急药事管
理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第十九条监督机构是负责对应急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
估的组织,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二十条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应急药事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对应急药事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和回应。
第二十一条监督机构要加强与应急药事管理机构的合作和沟通,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互动关系。
第六章应急药事管理的应用与推广
第二十二条应急药事管理的应用与推广是保证应急药事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任务。
第二十三条应急药事管理的应用与推广包括以下方面: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应急药事管理的水平。
(二)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药品应急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三)加强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
(四)开展示范性应急药事管理工作,推动应急药事管理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应急药事管理的应用与推广要注重实际效果,不
断完善和提高应急药事管理的水平。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对于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突发
事件。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药品应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